【广东】吴婧涵《“狗咬人”事件的背后》指导老师:周治波
“狗咬人”事件的背后
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 吴婧涵
在我们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一些让人郁闷的事情,例如:火车霸座,宠物伤人等,在之前可以说是不知道如何应对,现在好了,我们都可以依据法律的相关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许多人喜欢养宠物,如猫、狗,来陪伴家人,但有时往往会出现狗咬人事件,假如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当事人双方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我的邻居张阿姨家就养了一只棕色泰迪犬,长得圆乎乎的,两只大耳朵垂在两侧,像两条麻花辫,身上的毛卷卷的,活脱一只小绵羊。有一次晚饭后,张阿姨像往常一样带着铲屎工具和拴狗绳出门遛狗,迎面吹来凉凉的晚风,别提多舒畅了。小狗也一样,兴奋地直跳,恨不得挣开绳子去撒欢。
正在这时,一个大约两岁多的小男孩看见了小狗,觉得它长得太可爱的,很想用手摸,却又有点害怕,于是,就学着小狗叫了两声。没曾想,小狗竟然完全不理他。小男孩见了,有些生气,就转身在地上找了一个小石头,对着小狗扔去,石头正好打到小狗的头。“汪!汪!”小狗大声叫着,跳起来朝小男孩扑去,小男孩惊慌失措,连忙逃跑。张阿姨手中的绳子被狗挣脱了,小狗冲了出去,对着小男孩的腿就是一口。小孩被撞倒在地,哇哇大哭起来,正在和朋友聊天的家长闻声赶过来,双方因为这件事情争论不休,互相指责对方看管不力。
我认为,那个调皮的小男孩不应该去逗狗玩,更不应该用石头砸它,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很容易激发小狗的愤怒,造成被狗咬伤的事故。张阿姨在遛狗时只顾看手机,没有注意当时的情况,及时制止小朋友,双方都有过错。后来了解到,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张阿姨赔偿了小男孩医药费。
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有相关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这件事让两家人都有了相当深刻教训。法律看起来很遥远,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日常,我们自己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还要去提醒身边的人,努力做一名懂法守法的文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