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的防范措施如何做?
01
医疗风险的含义
何为医疗风险,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准确定义。关于医疗风险的概念,国内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系指使患方或医方遭受伤害的可能性;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医疗目的之外的危险因素而这种因素虽然存在,但不一定会造成不良后果。
美国杜克大学对医疗风险的定义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可以是对患者的伤害,也可以是医院为此付出索赔的代价,甚至影响到医院丢失市场份额。
医疗风险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医护人员无法把握与不能确定的事故发生从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具有客观性、永恒性和危害性。医疗风险指医疗行为过程中医患双方必须面对和可能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含疾病本身可能的并发症)、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等。上述任何情形都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从而对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对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常出现的医疗风险有以下几种:
1、责任风险。如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患者左腿骨折,在右腿上行固定术;应当1小时实施的医疗行为,提前或延迟实施;应当做的必备检查疏于检查等等,这种风险的直接后果可能是漏诊、误诊或直接导致死亡,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即属此类。
2、技术风险。由于技术掌握不够或不全面,出现诊疗损害,这种风险难于防范。由于各级医疗机构人员配备,医疗器材配置的差异,对疾病的诊疗常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差错,难以避免地产生医疗风险。
3、设施风险。由于医疗设施不到位,导致医疗损害,如地面防滑措施不力,致病员摔伤;电器设备存在质量瑕疵损害病员或其他人员的身体、供电设施出差错导致手术耽搁等等。
4、医疗意外。非医患双方的原因而产生的不可防范的意外事件,包括疾病的并发症。
医疗风险发生后,患方付出是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而医方一方面在名誉上受到损失,另一方面的财力上受到损失,同时还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甚至患方不理智的伤害。
02
产生医疗风险的原因
1、患者期待值高,医疗常识少。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对医方的医疗行为期望值过高。医疗纠纷的增多给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声誉、经济效益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2、医生专业知识高、法律常识少。医学工作者专攻于医学,不懂法学问题现象十分普遍。过去医疗事故的处理更多的是依赖于行政干预,虽然这方法现在仍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但是,当我们进入一个现代法治社会之后,这是远远不够的。保护群众的生命与健康,与医院的救死扶伤宗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在一个个具体的个案中,如何更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利益和更大限度地维护医学研究之间常出现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需要我们认真细致的研究医疗法律。
3、执业医生趋利心强,责任心弱。现有的医疗体制,使得绝大多数执业医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收入,在执业活动中,为一已之利,过度检查,不当用药,让患者遭受经营损失;还有的执业医生私自执业,如下班后到院外从医,因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有的在工作中心不在焉,将医疗器械留置于患者体内或错误用药等等,让患者对医疗行为产生不信任感,从而质疑整个医疗活动。
03
医疗风险的防范措施
1、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对医疗行为的信任。随着人们法制意识和消费保护意识的增强、社会对医疗期望值的过高,加之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使得近年来医患矛盾凸显,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这样医患纠纷的激增就自然相伴而来了。
不同的疾病具有不同的风险,普通的伤风感冒,经过适当的对症治疗,稍加休息,三五天即可治愈,严重疾病却可导致病人死亡。同一疾病在不同的病人也有差异,虽然疾病相同,但是人有个体差异,发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其病程、预后和转归也不相同。
2、注重服务质量,增加与患者的亲和力。医患纠纷的产生,并不一定都是重大事件引起,往往一件小事,也极易引起纠纷。我们的医者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一定注重我们的言行举止,温和谦让,体贴入怀的言行能让患者从内心接受我们的服务及个人,切禁对患者动粗(如侮辱患者、讥讽患者、嘲笑患者等),言语如春风化雨,行为如玉手抚面,是对医者的基本要求。
患者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了医院,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医者,有义务竭尽全力为患者排忧解难,为患者驱病除痛。所以,作为医者,应当善待每一位患者,在服务态度方面,竭尽全力做到尽善尽美,让患者将自己当作最贴心的朋友。
3、遵守行业规范,医疗行为合法化。医疗法律、法规对医院的整个诊疗行为作出了规范,在医疗行为中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不得越雷池半步(当然危急情形除外,但事后必须履行补救措施)。
医方应当遵守的还有行业操作规程,重点遵守《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和专业的操作规程。合法的医疗行为即使出现了不可预料的后果,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4、履行告知义务,尽力征得患方理解。任何医疗行为,由于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及个体差异,都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治疗后果。医方在接诊后,要针对患者的病情,将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尽可能地告知患者及亲属,一方面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另一方面,让患者及家属了解治疗可能出现的后果,当然要避免产生不利的后果,并尽可能将告知的内容让患者及亲属签字。要摒弃一种观念:只有外科手术才签字,一般性的治疗不需要签字。一般的可能出现危险的病情都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让患者签字。如告知患者加强监护、告知患者到上级医院复查、告知患者禁忌事项等等。
5、注意保存证据,规避纷争。医方医疗行为的真实记载就是证据,最直接的反映就是病历,只须保存完整就行。还有一些是病历记载不了的,作为医方,就应当主动收集。比如,药品真实反映了用药的基本情况、患者违反医嘱的行为、他人的加害行为。
6、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医院的管理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医护人员专业技能管理;三是诊疗活动的管理。一个规范化管理的医院,可以少许多不必要的纷争。在所有的管理措施中,应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发展提高,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纷争。
7、注重业务交流,提高诊疗技术。医院靠医疗技术生存、发展、提高,提高诊疗技术应当是医院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里面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协调,也可能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我个人认为,这个过程必不可少。
理由有三:
一是诊疗技术提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技术差错,特别是能够避免的技术差错;
二是可以得到同行更多的先进的经验,同行中有的可能是某学科的专家,也有可能将来是某学科的专家,经验的积累可以更加完善本院的诊疗活动;
三是见识在本院不常见识的病案,见识在本院不曾见识的诊疗手段,拓展视野。医疗行业的进修机制是促进诊疗技术提高的有效手段,建议多探索同行之间交流的途径(如请专家会诊、讲课、参加调研等)。
8、加强同行联系,取得行业支持。有许多医患争议源于同行的一两句语言,有许多纠纷的解决也依赖于同行的三言两语。同行之间的联系对医疗风险的防范同样重要。
医疗行为的目的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医者,应当穷尽一切可能解除患者的痛苦,挽救患者的健康及生命;作为患者,应理解医学科学的不确定性,具备一定的宽容心态,正确对待医疗风险。
防范医疗风险的目的不是将患者置于对立面,而是如何赢得患者的尊重与理解,提高医学科学水平,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来源:惠州律师黄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