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特大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高密度特大城市
生态与产业的双重挑战
01
城区建成度高,生态服务功能不足
高密度特大城市往往经历了高速城镇化过程。伴随着城镇空间快速扩张,生态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各类自然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热岛效应加剧,这些问题不断挑战碳汇能力。
深圳宝安区是高密度城市的典型案例:
宝安区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是大湾区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建成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是深圳发展的先锋地区。宝安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系列生态问题,包括:
绿色生态空间随着城市快速扩张受到挤压,森林覆盖率急剧降低;海岸带开发强度高,湿地面积缩减,大量细密河涌在城市建设中被掩埋;高密城区内除山体之外的绿色空间极少,生态廊道出现断裂导致生态系统连通性下降;公园绿地和广场的总体规模不足、覆盖率低,特别是社区公园建设滞后;城市地表高度硬质化使得城市热岛效应明显。——这些都成为增加碳汇的不利因素。
02
碳排放源头较多,存量时代面临减碳挑战
宝安区碳排放源头较多。宝安区是深圳机场的所在地,港口码头、广深高速、107国道、宝安大道等各类交通设施集聚,过境交通量大,这些都成为实现碳中和的不利因素。
宝安区现状建设用地237.66平方公里,建成度约为60%,超过深圳全市48%的平均水平,几乎已接近适建区的上限。未来通过存量更新实现建筑量增长将是空间资源配置的重点。根据19年建筑普查,宝安区现状建筑总量约2.65亿平方米,如按照未来新增8000万平方米进行初步匡算,若不采取优化措施,碳排放量将增加约480万吨,因此,未来必须开展近零能耗建筑改造。
宝安国土空间规划
创新与应对
01
明确碳中和具体路径,分步实现碳中和目标
根据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设定,按照深圳市以先行示范标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宝安区积极合理设定全区的“双碳”目标。在目标指引下,制定分阶段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明确碳中和具体路径,分阶段迈向零碳社会。
重点聚焦近期工作,宝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近五年低碳发展设定了若干具体指标。
▼ 2025/2035/2050低碳发展目标
02
积极扩大生态空间,构建山海相连的生态格局,分要素修复生态空间
积极扩大生态空间,优化碳汇空间格局。建立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自然公园8个,其中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3个。调整法图中远离城市的绿地,向人口密集地区集聚,提升绿量、锚固边界,建设多元丰富、覆盖均衡的绿地体系,实现“百米见园、出门见绿”,为人的活动留足游憩空间。
探索密集城市建设地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路径。宝安区位于羊台山、珠江口之间的台地上,呈南北带状空间分布。高密度的建成空间中,河流和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廊道和生态斑块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面对较高的建设用地占比,识别生态区位重要的河流廊道,结合碧道和城市绿地建设,形成连山通海的河流生态廊道网络,提高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构建复合多元的游憩网络。
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体系,推进生态修复,形成持续稳定的生态碳汇。林地方面,强调量质并举,造林与修复并重,大力营造近自然林地,构建中长期稳定碳汇,改进人工林经营方法,保持蓄积量高增长。湿地方面,建设湿地公园,扩大碳汇面积,构建水生和滨水植被碳库,增强湿地径流过滤,建设人工湿地,减少污水处理负荷。绿地方面,规划建设中嵌入固碳功能,扩大绿地中林地、湿地等高效碳汇的占比,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少高排放的工程措施。
03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形成疏密有致、立体紧凑的城市形态
优化城市规模和结构,促进城市建设集约紧凑高效布局。规划强调区域协同思维,构建开放的城市空间结构,融入大湾区核心圈层、联动珠江口东西两岸。针对现状“南城北镇”的特征,进一步优化中心体系,配合深圳全市的人口疏解要求,引导人口增量向北部倾斜,塑造新的城市中心和宜居城区,打造辐射宝安南北两大板块的市级城市中心。结合现有人口密度高、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建设六处片区级公共中心,强化公共服务及商业服务的均好性。
充分考虑职住平衡,减少通勤出行需求。面向深莞协同,构建以交椅湾为核心的扇形功能框架,促进产城融合。继续开发会展海洋岛、立新湖、松岗中心等就业中心,同时构建北部宜居城区,促进职住平衡。
引导形成疏密有致、立体紧凑的城市形态。保护山体轮廓线,形成通山观海通廊,加强山与城、海的沟通与融合。引导建筑高度布局,结合航空限高的要求,使城市形态疏密有致。建设通风廊道体系,为城市引入清洁冷空气,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空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地上地下联动发展。
▲ 疏密有致、立体紧凑的城市形态
04
开展碳排放评估,实施单元碳排控制
加强碳排放定量监测能力,构建碳中和监测评估模型和平台,关注能源、工业、交通、废弃物、绿色资产等领域,评估现状、规划碳排碳汇情况,制定减碳策略,优化城市碳排。
将绿色低碳指标融入规划指标体系,结合宝安区标准单元的划定,将碳中和要求落实至单元,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强度控制。制定单元碳排放量削减措施指引,提出碳排放重点管控单位,落实各项碳中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