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汝绪伟:新型研发机构如何更好推动技术落地
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部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近年来,国内许多省份也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当地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落地并逐渐形成规模。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有别于传统研发机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化运作,有效贯通基础应用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的科技研发创新组织。它顺应科技、产业革命浪潮而生,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一支科技创新“生力军”。新型研发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等鲜明特点,具有传统科研院所不具备的优势,其功能更加多元化和集成化。
目前,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大多来自实验室,在应用技术研发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先进企业的研发能力存在差距,成果本身与产业化往往还有较大距离,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科技成果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匹配的现象较为突出。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种带动创新资源从丰裕区域向稀缺地区投射的手段,一方面可以缓解创新供给和需求在空间上的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连接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与企业的纽带,可以助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科研成果与企业实行有效对接,最终实现技术产品化并进入市场。
新型研发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有助于解决科技、产业“两张皮”的问题。它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化运作,集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引进培养于一体,让源头科技创新在组织技术研究过程中,始终面向最终需求与价值,打通、整合了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孵化和市场销售的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有效贯通基础应用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促进源头科技创新成果以最短的时间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跨过技术创新“死亡之谷”。
虽然我国各地都在着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大有星火燎原、遍地开花之势,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看,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功能定位不清、建设模式不清、对政府依赖程度高、市场拓展能力薄弱等现象,导致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只是停留在表面,实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不强。因此,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作用,笔者认为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要理清自身功能定位。不同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根据其所承载的主体功能不同,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项目孵化育成、高端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明确自身功能定位与重点领域科研布局。重点突出以应用技术开发为重点,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开展前瞻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集成攻关,形成一批技术先进、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成果。
要健全新型研发机构治理体系。目前绝大多数新型研发机构多采用企事业法人主体,多方主体共建,实行理事会管理下的机构负责人制,运营管理多实行全员聘用,市场化运营。新型研发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因此,健全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的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内外部协同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科研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是保证新型研发机构长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要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当前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总体上仍处于摸索阶段,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处于有待提高和加强的状态,且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和规模效应还未充分发挥。地方科技部门应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加大政策研究和支持力度,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学评价体系,为其长远发展和效能发挥营造更优环境。
要积极打造适合自身发展的最优模式。在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过程中要在模式和理念上不断创新和改进,发挥金融资本杠杆作用,针对不同发展时期、不同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并将多种模式有效结合、灵活运用,最终实现科研、产业和资本的三方对接,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参与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生态系统,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要更加注重人才培养与保障。新型研发机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才资源的强有力支撑。目前,大多数的研发机构采取的是“养项目,不养人才”的做法。如何更好地通过项目选拔人才、培养人才,允许人才培养有合理的时间周期,是支撑新型研发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同时,地方政府也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完善配套公共服务体系,为新型研发机构留住人才资源创造良好条件,这样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从而为新型研发机构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信息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1年4月14日 第03版)
作者:汝绪伟(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