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王朝也可以留下浓墨重彩的历史,对东亚三国影响数千年(下)
接续上文。
北齐,虽然是一个相当短暂的王朝,但它在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以至于不能忽视它的存在。
北齐疆域及周边形势
严格讲,从高欢于公元532年秋天彻底消灭尔朱氏势力占据晋阳开辟霸府开始,北魏国家政权就已落到高氏家族手中。高氏统治时期实际长达45年,以古代25年为一代人时间,也有两代人的光景。这两代人的时间,足够做出一些出彩的历史事迹了。
限于篇幅,只谈两件。
第一件,北齐削弱了中国东北边疆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高句丽的势力,为后来隋唐伐高句丽起了先声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句丽势力。
高句丽最早是东北的扶余人朱蒙在汉朝玄菟郡高句丽县(今辽宁省新宾县境内)建立的部落国家,向汉朝称臣纳贡,后来逐渐强大起来,脱离汉朝自治,但一般还是要向中原王朝进贡受封,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谦恭态度。高句丽王国内部非常汉化,现在发现的高句丽石碑上还刻着汉字铭文。
高句丽好太王碑(存吉林省集安市纸本)清朝光绪年间拓片
三国时期,中原大乱,高句丽王伯固在位,企图占据辽东半岛地区,被东汉汉人割据势力公孙氏所败。建安十四年(209年),辽东太守公孙康大破高句丽,陷其国都国内城(吉林省集安市),并讨伐韩濊,设置带方郡。高句丽乞降,被迫迁都山城丸都(吉林集安以西之山城子),伯固长子拔奇率三万余人向公孙康投降并归顺。
当曹魏灭亡公孙氏后,高句丽东川王又蠢蠢欲动,欲夺辽东。244年,曹魏反击,大将毌丘俭摧毁了丸都城,高句丽东川王逃到沃沮。不久,毋丘俭再征高句丽,东川王逃奔买沟(今朝鲜咸北会宁)。毋丘俭派玄菟太守王颀紧追,过沃沮千有余里,至肃慎氏南界,刻石纪功而还。东川王在逃亡中抑郁死去。自此,高句丽死了攻占辽东的野心,南下进入朝鲜半岛,把首都也迁到平壤,成为自中国东北境内跑到朝鲜半岛北部的中国地方割据国家,直到唐朝才被收复。
毋丘俭纪功碑(藏辽宁省博物馆)
在南北朝时,高句丽并不驯服,时常在东北找点麻烦,是高洋给了高句丽一次结结实实的教训。
公元475年,高句丽大败百济,杀百济国王扶余庆,攻占百济首都汉城,百济管辖的汉江流域被高句丽占领,百济被迫南迁锦江流域,两国结下世仇。公元501年,百济武宁王即位,国力渐渐恢复,开始主动攻击高句丽,双方在汉江流域血战二十余年,百济始终不能夺回汉江流域。6世纪上半叶,新罗与百济争夺加耶各国(今朝鲜半岛南部洛东江流域)控制权。新罗抢占了百济久礼山地区,双方关系恶化,同盟关系破裂,后又一定程度和好。公元551年,百济联合新罗、伽倻(任那)北伐高句丽,攻占高句丽汉城和平壤地区(在今韩国首都首尔附近的汉江流域,并非朝鲜首都大同江流域的平壤);新罗则攻占了高句丽竹岭以外、高岘以内大片地区。随着战争发展,百济与新罗之间又产生矛盾。公元552年,新罗不愿看到百济击败高句丽成为半岛主宰,遂与高句丽加强外交联系。百济为牵制新罗,联合倭国对新罗施压。这时北齐王朝刚刚建立。
北齐建国伊始,西有占据关中的强敌宇文氏,南有占据江南的萧梁政权,三方对峙,北齐并不占据优势。北齐文宣帝高洋面对此种不利局面,积极组建了一支由当时内迁诸族和汉人组成的联合大军,然后北伐扰乱边境的少数民族政权。《北齐书·文宣帝纪》载:
“(天保)三年春正月丙申,帝亲讨库莫奚于代郡,大破之,获杂畜十余万,分赉将士各有差。以奚口付山东为民。……辛丑,契丹遣使朝贡。……丙申,室韦国遣使朝贡。……(天保四年)九月,契丹犯塞。壬午,帝北巡冀、定、幽、安,仍北讨契丹。……甲辰,帝亲逾山岭,为士卒先,指麾奋击,大破之,虏获十万余口、杂畜数十万头。……是行也,帝露头袒膊,昼夜不息,行千余里,唯食肉饮水,壮气弥厉。丁未,至营州。丁巳,登碣石山,临沧海。十一月己未,帝自平州,遂如晋阳。”
这一时期,高洋身先士卒参加战斗,大举消灭了北方少数民族势力。天保四年(553)十月高洋到达营州(今辽宁朝阳)。此行是高洋亲征契丹并在辽西大胜后率大军在营州地区休整。
《北史·高丽传》:“天保三年(按:应为四年),文宣(高洋)至营州,使博陵崔柳使于高丽,求魏末流人。敕柳曰:‘若不从者,以便宜从事。’及至,不见许。柳张目叱之,拳击成坠于床下,成左右雀息不敢动,乃谢服,柳以五千户反命。”
天保四年(553年),高洋至营州,派崔柳出使高句丽。崔柳进入高句丽王城平壤,在高洋事先默许下,对高句丽王高成极其无礼,竟将高成拳击于床下。然而,高句丽大臣们竟“不敢动”,最终还将五千户“魏末流人”归还北齐。北朝时期,中原王朝曾多次派使者出使高句丽,高句丽一直很怠慢。但这次显然不一样。
究其原因,北齐大军正在辽西地区驻扎,百济北伐高句丽之战与北齐征契丹辽西之战几乎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北齐大军对高句丽的西部安全造成巨大压力。北齐军队以骑兵为主,步兵为辅,作战机动灵活且战斗力极强,一旦高句丽主力部队都集中在平壤附近,北齐若以“魏末流人”为借口突袭辽东地区,则辽东很可能被北齐夺占,会对平壤附近的高句丽军士气构成巨大打击,导致平壤被百济占领。为避免这一局面发生,高句丽驻扎在辽东地区的军队没有被抽调到朝鲜半岛参加对百济的作战。人口兵力超过百济数倍的高句丽军队因此在本国首都附近被百济军队轻易击败。崔柳以北齐大军为后盾,有恃无恐,高句丽君臣畏惧北齐大军进攻,不得不委曲求全。
这一事件的深远影响是,新罗趁百济、高句丽两军在平壤附近决战之机,派军队占领了汉江流域,切断了百济本土与百济军主力的联系。此时在高句丽王城附近的百济军主力北有高句丽军,南有新罗军,腹背受敌,很可能会全军覆没,最后不得不撤军返回百济本土,百济北伐高句丽之战功败垂成。为报复新罗,夺回失地,百济于公元554年大举进攻新罗,双方在管山城(今忠清北道沃川附近)决战。新罗军大败百济军,杀百济圣王,百济国力受损严重。自此百济与新罗仇恨加深,双方征战不断,百济再也无力北伐高句丽。正是北齐文宣帝高洋营州之行,使高句丽既不能集中兵力抵御百济,也不能在百济后路被新罗截断以后反击百济,使百济军全身而退。自此,朝鲜半岛割据政权之间的力量发生重要变化,影响到隋唐时期征伐高句丽的结果。
这是北齐第一次影响东北亚三国历史进程(影响日本因素小一些)。
第二件,则与中国传统法学体系建成有关,并影响到东北亚三国法学体系的建立。
高洋在史书上给人印象是喜怒无常,荒淫残暴,但他对于法律兴趣很大,在他执政期间制定了著名的《北齐律》。高洋大哥高澄在东魏掌权时曾经主持东魏法典《麟趾格》的修撰。高洋称帝后,认为《麟趾格》“未精”,命令群臣制定齐律。高洋重用冀州封氏家族著名律学家封述以及崔暹、李洋、魏收等数人,让他们全面总结汉魏以来历代王朝的立法经验,简化法典结构、提炼篇名,锐意创新,最后制定了《北齐律》12篇,949条。北齐律篇目依次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等。
《北齐律》在中国法制史非常重要,有多项创新:首先是将法典结构科学化,将《刑名》和《法例》合并为《名例》。其次确立了“重罪十条”,成为后世“十恶”起源;再次规范了刑罚,确定了死、流、徒、杖、鞭等五刑体系,细化了其中的执行标准。这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法典,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它吸收了前代的立法成就,是隋唐律典的蓝本。这部由高洋主导制定的法典,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的法律,对后世中华法系形成起到了重大作用。
隋唐的典章制度有三个来源:一是北魏、北齐;二是梁、陈;三是西魏、周。而北魏、北齐制度来源,一方面承袭了汉、魏、西晋的礼乐政刑典章文物另一方面也吸收了自东晋至南齐的典章制度,在北齐而集大成。单就法律而言,从晋朝以后,法律传承分为两支:传往南朝的传至陈,陈被隋灭就无继承了;传往北朝的,由北魏、东魏、北齐、北周到隋,唐律继承隋律,并一直延续到明清两朝。这当中,北齐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史学界认为北魏法律汇集了中原、河西、江左三大文化因子,熔于北魏一炉,后传于北齐,至隋唐,进而传入朝鲜半岛和日本,成为两千年东亚刑律之准则。
《北齐律》是北镇鲜卑集团进入河北、山东后,其自身落后的鲜卑文化与中原先进汉文化冲突、交融下的产物。以鲜卑族为主体的北齐政权重武轻文,终北齐一朝面临解决北魏后期遗留下来的吏治腐败、贪污成风等问题。这些都使《北齐律》制定和产生有了历史必然性。
在北齐朝野汉化过程中,制度汉化成为必然。高欢、高洋等开始认识到吸收汉文化所具有的先进的礼仪制度、均田制度、法律制度等,有利于维护统治。面对北齐官界严重的贪污腐败风气,北齐政权着手修订法律制度。《北齐律》从文宣帝初议修律至河清三年制成,历14年之久。
《北齐律》除了前面讲的“重罪十条”,还有“八议”入律,是指对八种具有特定资格或特殊身份的权贵人物的犯罪,经过特别程序和审议,减轻或免除其刑罚制度,所谓“亲贵犯罪,大者必议,小者必赦”。实质就是要维护官僚贵族的等级特权利益。这一制度到清末才废除。
这里有一个问题,按说北朝主要是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首先带来的是少数民族的礼法制度,直到魏孝文帝拓跋宏推广汉化改革,北朝政权才算认真学习和继承汉家体制;而南朝主要是南迁的汉人,保有大量中原文化和典章制度,理应在包括法制在内的典章制度方面具备优势。可为什么最终只有北朝的北齐法制得到传承呢?自晋朝以后,律分两支,“北优于南,而北朝以齐律为最”的著名论断已成公论。我们先对照北齐律与南朝梁、陈律的重要不同之处,再下结论。
南朝的宋、齐、梁、陈,基本上是士族门阀控制的政权,是典型的东晋门阀体制。门阀士族“平行于皇权或者超越于皇权”,实质是“皇帝垂拱,士族当权”。南朝皇权欲图振兴而积难重返。南朝梁、陈的法律制度,是被遏制的皇权与宗族分裂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它突出强调维护封建宗法礼教,充分体现儒学与高官相结合的门阀政治特征,实质是通过无微不至地维护宗法伦理实现对门阀贵族私家势力的保护,削弱了中央统治权。
与之对比,自十六国以来至北朝,国家政权大体是氏族军事集团同皇权结合而形成的官僚政治体制,是在部落联盟组织(酋邦组织)向皇权过渡中建立的,以君权为核心。北朝法制严格遵循君纲至上原则,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北魏、北齐法制以汉、魏律为蓝本,融进鲜卑法,在确保皇权所代表的国家利益前提下,承认一定限度内的宗法私家利益,并给予法律保障,协调国与家的利益冲突。北齐法制恪守君国统率宗族的原则,因此北朝法制的作用是强化中央统治权、削弱宗族私家势力、保证皇权对宗族的有效控驭,其效果是结束割据,促进统一。这正是《北齐律》优于南朝法制的关键原因。
简单说,南朝律法主要保护门阀士族利益,而北朝律法既保护国家利益又一定程度保护宗族利益,涵盖利益人群更广,有利于维护国家大一统局面,这也是后世隋唐统治者看中北朝律法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当然是隋唐统治者祖先均来自北朝,是北朝律法的受益者)。
我们延伸一个话题,关于“忠孝问题”,对照南北律法可见其实施效果的不同。忠孝观念中国自古有之,“忠孝不能两全”,先家还是先国始终是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自晋朝以来,“亲先于君,孝先于忠”的观念出现。南朝在继承西汉中期以来封建正统法律文化传统基础上,理论上忠孝并重,实际上孝先于忠,家重于国。两晋南朝对不孝罪,严守伦理“名分”,弃宽从严,加重量刑。孝先于忠的理论在两晋南朝君臣关系上打下深深烙印。人臣普遍在易姓换代之际轻忽官生,坐视兴废,罕有视生如死的忠杰之士。南朝的门阀士族为维护自己的权威和门第,特意强化孝道。世家大族改朝换代后仍然可坐致公卿,“殉国之感无因,保家之年宜切”。北魏孝文帝曾羡慕江南门阀贵族济济一堂,说江南多好臣,侍臣李元凯讥讽道:“江南多好臣,而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而百年一主”。确实,北魏一朝几乎贯穿全部北朝历史。
拓跋氏鲜卑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府,才能结束分裂,重新统一天下。北朝法律必须维护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创造能为胡汉各族所接受的“普通法”,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开国之君希望通过任法重刑尽快巩固统治。以崔玄伯、崔浩父子为首的汉族谋臣集团也力图恢复汉魏制度。北魏以曹魏政权继承者自居,接受汉魏封建法律文化。北魏将封建正统儒学规范的君纲至上、忠孝并举思想法典化、定型化,严格恪守“忠”重于“孝”的原则,肯定“忠先于孝”的政治伦理。孝文帝肯定国重于家是“大义”。帝王从不宽容对因孝失忠,臣僚也以“孝从于忠”为大节。当犯罪危及社稷侵害皇权时,北朝坚持骨肉可刑,法不可阙。北朝第一次将亲属容隐犯罪的原则——“小罪应隐,告则有罪;大罪必告,隐则族诛”制度化。北朝法律对于无大碍于政治秩序的违礼行为,在罪与非罪、处罚程度等操作上比南朝宽容。北齐律规定重罪十条“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是为保证侵害社稷的重罪不得通过“八议”减轻,必遭重惩,以维护中央集权。
我们看《北齐律》的深远影响。《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最典型的法典。唐律与隋朝开皇律相差无几,所以唐律渊源是隋律。隋律来自《北齐律》。宋朝“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元朝《至元新格》二十篇,同于唐律九篇,八议、十恶、官当之制均沿袭唐律。明初《大明律》,太祖听从丞相李善长等而建议,“今制宜遵唐旧。”《大清律例》完全沿用唐律篇目。
中华法系由礼制、法律最终结合而促成。这两个系统各自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在北朝之前两者是分离的,最终在北朝结合。北齐律将“十恶”从一般律令规定中独立出来,是由礼入法最关键的一环。这标志着礼制和法律大结构上的结合,也标志着北朝法系亦即中华法系奠定。
北朝是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用开放心态吸取中原文化,以夷变夏再回归于夏。北朝创制新法律形式“格”、“式”,由此演进出隋唐律令格式。北齐斟酌简化刑律篇章,隋唐律的十二篇目因之定型。“八议”论赎适用范围由北朝明确法律限制,北齐创为成式,防止恶性重罪因赦而脱佚。“五刑”是北朝立足于现实的用刑经验,审视秦汉魏晋刑罚体系得失,融进鲜卑法,切合实际,易于推行。少数民族创建的北朝政权,在完成汉化和封建化过程中,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历史上,北齐高氏统治者身上兼具“豪侠尚武”和“嗜酒好色”两种气质。过去史书着重强调“嗜酒好色”这一特征,把北齐描述为“禽兽王朝”。但是,在那个五胡乱华、烽烟四起的岁月里,“豪侠尚武”也是保有和发展中华传承的重要气质,把北齐王朝说得那么不堪非常不公平。对高洋等统治者的荒淫残暴行为无需洗白,但对北齐王朝的重要历史贡献应该客观评价。
从这个角度看,《陆贞传奇》对北齐王朝有所“洗白”,在人们心里还是可以接受的。
要言之,中华文明能够传承到今天,既有汉文化主体因素强大的原因,也与不同时代尤其是大分裂时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带来的新鲜文化血液融合进来有关。我们的文明和我们的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现在是包容兼蓄全世界先进文明和文化的时机,相信未来的中华文化生命力更加顽强,传播更加广阔,传承更加深远。
在魏晋南北朝的民族大熔炉时代,我们对于民族的认识应该是宽泛和包容的。那个时期的民族,往往以文化来划分,而非以血统来划分。少数民族汉化了,便被视为“杂汉”“汉儿”“汉人”。反之,如果有汉人接受少数民族文化,与之同化,便被视为少数民族。所以,现在网上说什么北朝汉人快灭绝了之类的都是胡话,汉文化不灭,汉人不绝。
过去,人们也喜欢争论朝代正统性,如果从文化传承角度来看,北朝比南朝更具有正统性。当然这不是否定南朝对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我们是相较而言。南北朝都是中华文明传承不可或缺的历史时代。
最后,本文以一次历史大辩论结束史实部分描述。
天平元年(534年),在高欢把持下,孝静帝元善见继位称帝,东魏政权正式建立。但东魏国家军政大权掌握在以高欢、高澄父子为首的晋阳霸府手中,故其与北齐政权虽名为两朝,实政出一门。将东魏、北齐两大政权联系起来考察其政权正统性,是符合当时的历史现实的。
《洛阳伽蓝记》记载了南北朝正统之争:
永安二年(529年),萧衍遣主书陈庆之送北海(北海王元昊)入洛阳,僭帝位。(陈)庆之为侍中。(张)景仁在南之日与(陈)庆之有旧,遂设酒引邀庆之过宅。司农卿萧彪、尚书右丞张嵩并在其坐。(萧)彪亦是南人,唯有中大夫杨元慎、给事中大夫王眴是中原士族。(陈)庆之因醉谓萧张等曰:“魏朝甚盛,犹曰五胡,正朔相承,当在江左。秦朝玉玺,今在梁朝。”(杨)元慎正色曰:“江左假息,僻居一隅,地多湿垫,攒育虫蚁,疆土瘴疠,蛙黾共穴,人鸟同群。短发之君,无杼首之貌;文身之民,禀蕞陋之质。浮於三江,棹于五湖。礼乐所不沾,宪章弗能革。虽复秦馀汉罪,杂以华音,复闽楚难言,不可改变。虽立君臣,上慢下暴。是以刘劭杀父于前,休龙淫母于后,见逆人伦,禽兽不异。加以山阴请婿卖夫,朋淫于家,不顾讥笑。卿沐其遗风,未沾礼化,所谓阳翟之民不知癭之为丑。我魏膺箓受图,定鼎嵩洛,五山为镇,四海为家。移风易俗之典,与五帝而并迹,礼乐宪章之盛,凌百王而独高。岂卿鱼鳖之徒,慕义来朝,饮我池水,啄我稻粱,何为不逊,以至於此?”
北魏末年,南朝名将陈庆之北伐中原,与北朝士族杨元慎、王眴等人就南北正统问题进行了一番争论。陈庆之认为元魏政权虽国力强盛,然北魏皇族拓跋氏终究出自五胡之一的鲜卑族,非华夏血统;而且传统华夏政权正统之重要象征——秦朝玉玺仍在江左,故唯有梁朝方为天下正统所在。而杨元慎则反驳道:江左乃偏狭之所,非中原之地;民风粗俗,不沾王化;南朝刘、萧皇室乱伦背德,违礼乱道,纲纪坏弛,怎有资格号称正统?元魏定鼎嵩洛,以四海为家,礼乐宪章之盛远胜前代百王,方为中华之正统。陈庆之后来回到南朝投归萧衍,“用为司州刺史,钦重北人,特异于常。”陈庆之说,“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谓帝京翼翼,四方之则。始登泰山者卑培塿,涉江海者小湘、沅,北人安可不重。”自此,“陈庆之因此羽仪服式,悉如魏法。江表士庶,竞相模楷。褒衣博带,被及秣陵。”
辩论结果无所谓,北方历史演进逐渐成为中国历史发展主流则是事实。
说点轻松的事,史书说北齐高氏家族中除高阳相貌丑陋外,高氏男子普遍俊逸,比如兰陵王高长恭特别有名,他是高欢之孙,高澄第四子,中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在《陆贞传奇》里也是靓男俊女云集,让观众大饱眼福。北齐时代的男子有这么俊美吗?
湾漳北朝墓地理位置
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河北省邯郸市湾漳村发掘北齐皇陵。位于神武帝高欢墓西北2公里有一处墓葬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学者根据墓葬的规格和形制以及相应的葬俗进行推断,认为该墓属于北齐文宣帝高洋陵墓。该墓虽然早年被盗,但墓道上的壁画得到较好地保存,还出土一些人俑,可以反映当时人物风貌。
湾漳墓墓道东壁人物(摹版)
高洋墓中出土一具“美男子”——大文吏俑。魏晋南北朝时美男子标准:一是身材高挑,二是面白如玉,三是衣着飘逸。看看美不美?符不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
大文吏俑
大文吏俑头部特写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