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这6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已经成为了非常普遍的事情,夫妻之间或者因为琐事,或者因为感情冷淡等原因,而不得不走向离婚。然而,你知道离婚的相关知识吗?
如今,随着思想的解放和西方性文化的影响,结婚、离婚都成了家常便饭,追求自由和更契合的感情成了人们的理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如果出现这6种情况,法院会判不许离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小米和小明是已经结婚了五年的老夫妇了,结婚以来,两人一直生活得很好,也很恩爱。但是,最近,两人因为事情琐事一直有冲突,在三番五次之后,两人觉得已经过不下去了。
于是,两人决定离婚,由于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两人进行了诉讼,但是法院反而没有判两人离婚,这是为什么呢?两人都同意离婚,为什么法院不判呢?原来,是因为小米又已经怀孕2个月了。现在我们再一起来看看不准离婚的情况。
1.法院已经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就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若患者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久治不愈,且相关接应工作(其他监护人对患者的监护、医疗等)已协商妥当,可准予离婚,否则,不允许离婚。
也就是说,对精神病人或植物人这类必须长期有人监护照顾的特殊病人,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监护人愿意照顾(后续生活没有得到保障的话),则法院也不会判处离婚,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会特殊对待。但是如果是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予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4.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配偶提出离婚的情况。一般来说,作为军人的配偶,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军人重大过错是指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其他夫妻感情未破裂的情况;若无实在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或其他材料证明两者的确感情不和已连续分居2年以上,法院一般会判决6个月的冷静期(即判处不准离婚,且6个月内若无新证据不准许上诉),若6个月以后还要执意离婚的,才会判允许。
6.因逃避债务或牟取私利进行假离婚的情况。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夫妻也应当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双方不得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为了躲避责任和义务而假离婚,这样的行为法院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