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民的基础思辨
现代公民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辨逻辑?这个问题复杂且沉重,一言难尽。今天,本人只简单谈四个最基础的问题:
第一是自己和他人。他人即自己,自己即他人。这是现代公民必备的基础思维。自己不比别人高,别人也不比自己高。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一个人身上凝聚着每一个人的共性。今天是他,明天是你,后天就是我。对他人落井下石,幸灾乐祸就是给自己的魔咒。
除了法律之外,谁也不能控制谁。自己不控制别人,别人也不能控制我。自己不必恐惧任何人。别人也不必恐惧自己。我不强加于别人,别人也不能强加于我。我尊重别人,别人也尊重我。
每一个人都是公民。“公民”有具体化、单个化的特点,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个体。其资格、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每个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一个公民,公民具有的权利我都具有”。
第二是个人和集体。个人是基础,集体是归宿。人民是每个人的集合,必须以每一个人为基准,不能包容个体的人民是一种虚置概念,很可能沦为忽悠他人的胡说。所以摧毁个体就是摧毁人民的第一步。
个体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个人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权利(不是权力)只属于个体,而不属于集体。权利不具有公众性、社会性和国家性。权利与生俱来,而不是社会恩赐。权利可以保护个人,使之不受到任何他人的侵害。只有建立在这些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才可能拥有一个自由、正义、尊严、体面的社会。
宪法和法律正是为保护和捍卫个体的权利而诞生的。换一句话说,正是为了保护个体的权利,人民才制定了宪法和法律,才要依法惩罚犯罪。个体是主体。集体是个体的延展和集合。没有个体就没有集体。没有个体权利和尊严,集体就会失去价值和意义。
第三是祖国和世界。热爱祖国和民族是正确选择。这个没有任何疑问。但是,一定要明白任何民族都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员。任何国家不能高于世界。任何民族不能高于人类。任何星球不能高于宇宙。不要把祖国和世界对立起来,更不要民族和人类对立起来。
爱国的目的是国家富强,个人幸福而有尊严。因此,爱国首先要尊重个体生命,尊重私有财产,尊重个人幸福生活,尊重宪法之下的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合法权利。
爱国不能盲目排外。盲目排外是自卑。爱国不能封闭自己,封闭是自弱。爱国不能自大,自大的本质还是自卑。爱国是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客观面对世界和人类。
四是敌人和朋友。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朋友多了路好走,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敌人多了路难走,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个是大智慧。
现代社会主流是竞争,而不是战争。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在同一的规则之下公开竞争。竞争有胜利有失败,但不是你死我活,更不是互不相容。
谁能最大限度的吸引人才,吸引资金,吸引技术,谁就占据主动。谁能赢得资源,赢得市场,赢得信任,谁就是成功。谁更有安全感,更有信誉,更有公正,谁就能赢得机遇。谁能够科技创新,能够持续发展,能够求真求实,谁就是胜利者!
世界多元化,信息多元化,观念多元化,文化多元化,求同存异,但发展是硬道理,幸福是老根本,人类的尊严是终极目的。因此,人类最终要走到一起,要在顶峰相遇,互相理解和拥抱。这是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必然。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