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东坡背弃誓言,看诚信文化与契约精神
北宋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刚刚从命悬一线的“乌台诗案”脱身的苏东坡,带着满身疲惫和一家老小,踉踉跄跄地来到了黄州。
黄州对苏东坡是非常重要的一站。散文名作《前后赤壁赋》、书法神品《寒食帖》等重要创作,还有那个比苏轼更加响亮的名号“东坡”也是黄州这块土地所赐。
苏东坡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多面体,作为官员、文人、男人的他,都在黄州这块大地上有舍有得。而苏东坡以另外两个身份:医学家和真朋友,在这里也经历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苏东坡原来有个乡党名叫巢谷,这人文武双全且性格豪爽正直,是一个颇具侠士风范的汉子。两人或许是意气相投,或是乡土情结,虽然文献资料里对这两个人的交往的来龙去脉没有详细记载,总之是两人在之前是有一定的交情的。
有一天,巢谷来到了苏东坡在黄州的家里。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个任侠使气的好汉巢谷,很有可能在某个地方因为路见不平而闯了祸,成为亡命天涯的逃难者。听说苏东坡也在黄州,就有了投靠故友的念头。
苏东坡的反应没有让巢谷失望,一方面有前面的交情垫底,有点“他乡遇故知”的味道;另一方两人在这种情形下相遇,也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其三,以苏东坡的宽厚仁慈,也很难忍心拒绝一个落难者的求助。
苏东坡将巢谷收留在自己家里避祸,又让自己的两个儿子拜巢谷为师,学文习武。表面看,让一个落难之人当自己孩子的家庭教师,似乎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但实质上这也是苏东坡做人艺术的体现。用这个办法,可以让巢谷心安理得地待在自己家里,免去对方的亏欠感。
古人是非常重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苏东坡的收留之情、庇护之德、救命之恩,巢谷怎么可能因为当过几天的私家教师而真正心安理得呢?他当然想通过某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恩。用武艺帮助苏东坡去除政敌?苏东坡显然不屑这样的“帮助”;巢谷金钱似乎也匮乏,实在想不出一个合适的方式。
巢谷思前想后,想起了苏东坡的另一个身份:医学家。长期的底层为官经历,苏东坡深知疾病给贫苦百姓带来的痛苦和负担,解除病痛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医药救治。所以,苏东坡有个特别的“爱好”就是收集各类民间验方、偏方和单方。
恰好巢谷就有一个祖传下来的秘方。秘方总给人一种很神秘的感觉,一方面是内容神秘,另一方面是传承神秘。自古以来,但凡有秘方、绝招、秘笈的,都有一个铁一样的规矩:传男不传女,传里不传外。外姓之人是很难染指秘方的传承的。
古人对待秘方的这种态度,很为今天的人所诟病,认为正是这种“自私”的传承规矩,才让很多精粹和瑰宝并没有最大化地发挥其价值,甚至逐渐失落在时间的长河里。
这其实是一种绝对的偏见。在一个公共利益无法覆盖个体利益,个体无法共享公共利益的时代,一个人最优的选择就是首先保证个体利益,为自己的子孙、家族或者门派,在艰难中多争取一点生存的资源。
巢谷愿意违背祖先的训导,将秘方给苏东坡,这既是知恩图报的侠士之气的绽放,也是出于对苏东坡人格的敬仰,也或许是他认为这个秘方唯有到了苏东坡手里,才能更大地发挥价值。但他有一个条件,苏东坡必须发下重誓,绝不将秘方外传。
在崇信儒家“天人感应”思想,坚信万物有灵、因果报应的时代,古人是极为重视誓言的,即便是最为狡猾无赖的匪徒,也相信违背誓言会遭受相应的惩罚,付出类似生死寿夭、子孙后代、声名德行等代价。否则,誓言便没有了威慑性和约束力。
这个情节颇耐人寻味。巢谷情愿送出秘方,且带有报恩的情愫,似乎不应该附带条件;苏东坡是那种“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大丈夫、硬汉子,从古以来的文人也多多少少会有点清高自许,以一贴药方逼迫或者“引诱”其发下重誓,于面子上、情理上也似乎不合适。
须知巢谷违背祖训外传秘方是要背负道德成本的,所以他要求接收方苏东坡立下重誓,也显现出了秘方的价值和巢谷内心强烈的道德感。而苏东坡也并非一般文人那般骄矜,这也似乎正是苏东坡在古今无数文人之中卓尔不群、不落俗套之处,在怜悯苍生、救世济苦的大慈悲跟前,个人的小情愫、面子乃至生死荣辱又算得了什么?
指着滚滚东去的长江,苏东坡发下了重誓。可惜誓言的具体内容没有被文献资料记载下来,估计大体类似“天地为证,日月为凭”,誓言指向的对象也一定不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之类与己无关的事物,因为这多少有点糊弄朋友的意思。苏东坡一定是以自己最为在乎的某种生命属性作为履行誓言的“抵押”。
然而,再沉重、宝贵的“抵押品”也没有约束这则誓言的执行,苏东坡还是失信了。苏东坡任职的黄州,很快就发生了瘟疫,而他从巢谷那里所接手的秘方“圣散子”,却是一剂在防疫方面有奇效的药方。
药方最大的价值就是解除病人的痛苦,与其将秘方藏在箱底发霉,还不如让其物尽其用,在合适的时机发挥最大的价值。没有太多的纠结和徘徊,苏东坡忘却了长江为证的誓言,将秘方传给了名医庞安常,并叮嘱庞安常将秘方写进医书,以便传之后世,这也等于秘方从此完全解密,公开传播了。
中国儒家建立的道德伦理,将“仁义礼智信”称之为“五常”。“五常”到了西汉大儒董仲舒被补充和确立,如同日月星辰的运行,在天地就是法则,在人世就是立身的根本。
“五常”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缺一不可。“信”虽然排列在最后,但在古人的哲学里就如同承载万物的大地,应该深厚沉重、坚定不移,也被看作是其他四种德行赖以存在的基础。在《西游记》里,尚且不是“人”石猴,也喊出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更何况一个具备了完整人格的人,一个在当时的朝野负有盛名的苏东坡?从私德的角度,苏东坡对朋友背信弃义了,完全可以被认为是人格上的瑕疵。
“信”的本义是“人言”,意思是对人说过的话,引申义就是言出必行、有诺必践,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里对诚实守信作出的最基本的框范。
中国古代流传了许多诚信文化方面的典范,例如“黄金千斤,不如季布一诺”“曾子杀猪”等,这些都属于“人言”类的诚信,即说话算数。另外又有一个非常特别的诚信故事“季子挂剑”。
春秋时期的吴国公子季札有一口名贵的宝剑,被徐国的朋友徐君看见,徐君表现出了非常喜欢的神态。季札有心将宝剑送给朋友,但由于他当时肩负出使任务,礼节要求他必须佩戴宝剑。
后来,季札完成了出使任务,就原路返回,并前往徐君家里将宝剑赠送。可惜等到季札到来的时候,徐君已经因病过世。哀伤之余,季札将宝剑挂在徐君的坟头离去,表示将宝剑赠送给了朋友。
在诸多的诚实守信典故里,“季子挂剑”最独特的一则。按照传统“言出必行”的诚信准则,徐君没有开口索要,季札也没有对朋友作出任何言语承诺,即便有也仅仅是心愿。心愿是未表达的主观意识,唯独自己知道,况且履约的相对人徐君也已经离世。
如果从现代法理学的观念看,双方没有达成语言和书面协定,即没有建立事实合约,季札并不需要为“心愿”负责而去履行,他不用背负任何道德谴责或者法律责任。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以“交换公平”为伦理基准的契约精神。从宽泛的意义上,契约精神的内容与中国传统的诚信文化有很强的相似性,两者都强调对约定的履行。然而,由于文化基调的差异,契约精神又不完全和诚信文化对等。
契约精神最早是针对强制约定而提出的,重在突出约定自由,即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表达真实的基础上建立合约;而中国的诚信文化则要求无条件履约:即不管对什么人、因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之下,一旦承诺就必须执行。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侠客行》里,那个视诚信如命的谢烟客,曾经在武林派发玄铁令,凡拥有令牌者均可指使谢烟客办一件事。这其实就是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极端表达,不论对方是谁(善恶忠奸、朋友还是仇敌)、出于任何目的(为善还是作恶)、要求谢烟客办什么事(行侠、犯罪、自戕),谢烟客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便是失信。
这种情形在契约精神,特别是现代契约精神里,是不可能出现的。尽管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都最后落脚在约定履行的强制性上,但契约精神从一开始建立约定就必须清楚真实、历历分明。
中国的诚信文化孕育和传承的社会基础是农耕文明,而契约精神产生的土壤是工商业文明。农耕文明强调伦理和人情,所以诚信文化就更加富有人情味,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行为,也可以是情感;
约定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的,也可以像季札一样是“心愿”;最低层次的失信,可以通过法律裁决;中等层次的失信,用道德舆论谴责;最高层次的失信,会受到良心的折磨。
契约精神则直接指向具体的实物或行为,应用最广泛的领域在商业交易过程,失信必然伴随严重的社会、法律后果,基本是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毫厘不爽、不可变更,有着“铁”的意味。
倘若具体到苏东坡的“失信”案例中,如果按照契约精神,苏东坡则必须为背弃誓言、泄密药方这两项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甚至巢谷也可以提出某种赔偿诉讼。但如果放在诚信文化的框范里,苏东坡却丝毫没有被惩处、被谴责的理由。
“信”是“五常”的一部分,并非是全部,五常不可分割,诚信文化必须放在一个系统的道德伦理系统里,才是完整和有生命力的。“五常”的第一准则是“仁”,苏东坡并非出于私欲私利,而是为了世间大仁大爱背弃了诚信,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不但不会被谴责,还会受到赞颂。
总之,苏东坡本人似乎对这次失信行为是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的。他不但理直气壮地背弃誓言,转让秘方,还特意给编入医术的“圣散子”写了一篇序文,文中说“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不可胜数。”个人名利得失算什么,百姓“所活不可胜数”才是正道,这就是苏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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