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境贫寒的在读博士被骗40多万元后……

“在你们的公正执法下,法律得到尊重,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体现,同时也传递着法外温情,遇到你们,是我的幸运……”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感谢信,一名在校博士生言辞恳切地感谢黄浦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和检察官的专业、效率、尽心尽职,“披心相付的待人之暖。”

图说:黄浦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赵芳在收到移送的救助线索后,立即联系被害人,告知其救助权利黄浦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事情要从2019年9月说起,那时,犯罪嫌疑人陈某结识了某高校在读博士生丁某。在交往过程中,陈某发现丁某在某借贷平台中额度高且信用很好,故向其虚构有途径可以投资赚取高额利息。

陈某在取得丁某信任后,教唆丁某通过向银行和借贷平台借款及购物,骗取被害人丁某财物共计人民币40万余元。至案发,嫌疑人陈某仅偿还2万余元,其余钱款被其挥霍殆尽,而丁某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近45万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后,承办检察官陈志鋆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了解到,被害人丁某的父母在老家务农,家中尚有幼弟初中在读,生活条件较为艰苦,遂主动与第六检察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并建议关注该司法救助线索,并在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再次详细询问被害人债务处理的最新进展。

图说: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诈骗案开庭审理

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赵芳在收到移送的救助线索后,立即联系被害人,告知其救助权利。经了解,丁某每月主要生活来源为学校博士津贴和补助。丁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已还款6万余元,但剩余借款无力归还。据此,黄浦区检察院依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对丁某一次性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近日,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诈骗案在法院开庭审理。黄浦区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新民晚报记者 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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