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点,毁三观的事...

图:giuliajrosa

最近有听了身边的一个故事,挺值得琢磨的——
两口子为了房子吵架。
女方和男方,婚前各自买了房子,然后现在考虑要小孩了。
男方就建议:
要不,把两人婚前的房子卖了,再换一套大的?这样比较适合接下来的生活。
但,女方犹豫了。
因为双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的财产,产权归属是很明确的。
但婚后置换一下,是不是就变共同财产了?
她这一犹豫——
俩人就尬住了,冷战了起来

大家可能觉得这有点荒唐了,这有啥好吵的嘛。
但,可以说说。
在中国的传统风格里,有一个普遍的做法,两口子结婚前:
1)男方买房
2)女方买车,负责装修。
听上去似乎没问题是吧?
但开始有一部分女生意识到:
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也只属于一方。
如果万一今后闹出了纠纷要离婚——
那男方买的房子,很有可能与自己毫无关系。而自己拿着的,只是不断贬值的车子。
似乎有点吃亏。
即便双方婚后一起还了房贷——
如果离婚,女方也只能分到共同还贷,以及还贷增值部分的50%。
有点难接受。
一个背景:
现行的婚姻法,其实很注重婚前私人财产的隔离。
所以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女生,如果有实力的话——
倾向于在婚前,买入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现实情况往往更多元一点。
比如结婚后——
有一方的爸妈出钱,但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家子女名字。
那这房子从产权上来讲,也属于自家子女的个人财产。
当然。
夫妻中的另一半可以要求,把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面,把房子变为共同财产。
但这万无一失了么?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是一个律师写的。
讲到一个真实案例。
让我略有点毁三观了:
小夫妻结婚后,男方家长出钱帮买了一套房。
房产证也加上了女方名字。
但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女方认为,这套房子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结果你猜怎么的?
男方父母突然拿出了一个借条,说:
买房的钱,是我们借给儿子的。要还给我们,还有利息。
最后法院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女方少分了很多钱。
真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好了好了。
写到这儿,估计我的读者都想,整得太复杂了。结婚不是谈感情么?
怎么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这已经不是婚姻的真谛了。
说一下我的个人感受哈,虽然我未婚,但毕竟也不算太小了。
婚姻呢,感情很重要。
其实今天提到的,都是婚姻中非常底线的东西,讲婚姻安全的。
大部分人触碰不到。
但一旦触碰到,要有主动权,不能一味嘤嘤嘤。
所以呀,现在很多女孩也看清楚了。
与其计算来计算去,搞的彼此都很累。
还不如:
婚前自己买套房,写自己的名字。
清晰明了,爽。
我姐最近不是买了套小房子么,她就说:至少我以后哭,都能在自己房子里哭。

其实。
婚前各自买房,还有个好处——
双方都有首套房贷的资格。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基金经理朋友就说:
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了,约好了先摆酒,先不领证。
这样买房时,受限也少一些。
以后怀孕生娃了再领证。
(当然这是一个比较小众的选择哈,不提倡。取决双方实际状况)
ps.
回过头来。
大家心照不宣地在婚前各自买房,就出现了一种情况——
如果俩人婚后,想置换一套大的呢?
就像,文章开头说的那两口子的情况——
怎么办?
《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里,也提到了这个情况。
律师作者就说:
婚后置换婚前的房子,一定要小心。
婚前的房子,在婚后即使卖了,钱也只属于自己。
不因形态变化而改变归属。
但大部分置换时,涉及到“混用”——双方婚前婚后账户混用、双方共同出资。
事情就复杂了。
最好是——提前书面约定好,双方各出资多少、各自占有的比例。
并且在房产证上注明。
ps.
防杠哈。
不是在搞男女对立。
女生也好,男生也罢,都是面对一样的情况和一样的法律。
今天聊这些是防最差,不是防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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