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丨我们该如何研究人类社会与其他动物社会?(从部落到国家)书评

文 / 赵鼎新(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

中信出版集团近期翻译出版了马克 · 莫菲特(Mark W. Moffett)的《从部落到国家:人类社会的崛起、繁荣与衰落》(The Human Swarm:How Our Societies Arise, Thrive, and Fall,以下简称《从部落到国家》)一书。马克·莫菲特是一位研究蚂蚁“社会”的昆虫生态学家,而我曾经也是昆虫生态学家,即使在转行社会学后,仍然在思考人类行为乃至疾病的生物和社会基础,并且关注着医学、动物行为学、社会生物学,以及和人类进化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各种研究和进展,因此对这本书有一种特别的兴趣。

总体上说,我从《从部落到国家》一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蚂蚁研究在近几十年有突破性的进展。马克·莫菲特对近年有关蚂蚁研究重要成果的介绍深入浅出,可以说是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之一。此外,马克·莫菲特还明确无误地向读者传递了两个我基本上都能认可的观点:第一,人类对同类所进行的各种歧视性和等级性标记行为,包括文化歧视、种族歧视、地位歧视、外来人歧视、民族主义,甚至时尚等,其实是来自社会动物的一些共性;第二,虽然歧视性和等级性标记行为是人类很难改变的秉性,但是人却有把他族大规模地吸纳进自己群体的独特能力,这个能力使得规模越来越大的人类社会成为可能。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独特成就。从任何意义上来说,一本书能很好地达到以上这些目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作者应该为这一点感到骄傲。

从部落到国家:人类社会的崛起、繁荣与衰落

[美]马克‧W莫菲特/著

陈友勋 /译

中信出版集团,2020-4

虽然近年来有许多带有一定思想性的社会生物学著作被翻译成中文,但由于国内既没有世界一流的社会生物学家,也没有对社会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有系统思考的学者,再加上国内社会科学各专业和考核体系存在诸多弊端,同时,学术批评展开得也很不充分,因此学者和读者普遍缺乏成熟的思考能力,缺乏对不同观点的差别、优点和局限的深刻辨析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原创力。在这种情况下,一种西方观点被介绍到中国后就会产生与其在西方很不相同的社会影响。出于这个原因,我决定以“批判”的态度来谈谈《从部落到国家》一书,以让读者能更深刻地理解人类的生物本性和社会属性,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这些复杂性给建立在人类生物本性基础上的社会分析所带来的挑战。


我在麦吉尔大学先获得的是昆虫生态学博士学位。在转攻社会学后,经常有人问我这么一个问题:“你原先研究的是六条腿的昆虫,现在对两条腿的人感兴趣了。你是否能给我说一下,这两类动物到底有什么异同?”对于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我竟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能很好地回答。但也是在对这个问题的反复思考中,我对人类的生物本性和社会属性及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有了比较深入的思考。为了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采取了如下策略:首先,想清楚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哪些是最具有根本性的人类行为特征;其次,看人类在这些行为特征上与其他社会动物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最后,看这些区别在我们分析人类社会时会带来什么挑战。以下是我当时的结论(在读了马克·莫菲特的书后,我认为我的基本结论仍然都还能成立)。

人类的本能性行为其实与人类进化谱系上的近邻黑猩猩和倭黑猩猩比较相似:人是地域性动物,会保卫自己已经占据的领地,猩猩也是;人是经济动物,会利用工具和进行交换,猩猩在这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能力;人是政治动物,会运用各种方式在自己的群体中取得优势地位,猩猩也有这一能力。与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相比,人类只有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人有强大的概念形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论证自我生命意义和行为正确性的能力,猩猩则基本没有这些能力。

很显然,要分析人类社会及其变化规律,我们首先必须要想清楚人类的这一独特性对于人类社会意味着什么,然后要想清楚人类从灵长类动物那儿获得的一些共性,是怎么与人类的这一特性产生交互作用,从而形塑了历史的发展的,而不是像马克·莫菲特那样,从社会动物的排他性、歧视标记性和合作性等“行为”出发,并且把蚂蚁、猩猩和人类社会放在一起加以比较。我想强调一下:从排他性、歧视标记性和合作性行为出发的比较和分析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但是这种分析不但不可能把我们带向深入,还会把我们带入各种误区。

图片来自Unsplash @Francesco Ungaro

读者可能会发觉,当我的朋友问我昆虫和人类之间有什么不同时,我回答的却是猩猩和人类的区别。这似乎有点答非所问。其实,从社会性行为的角度来说,人类与蚂蚁之间的相似度要比人类与猩猩的高得多(见该书的第五章、第六章)。有人肯定会问,作为一个昆虫学家,我为什么放着蚂蚁不比,而偏要把人类与猩猩相比。这背后的原因很重要,把这些原因讲清楚会帮助读者认识到马克·莫菲特的分析中出现的各种误区。

第一,虽然蚂蚁社会和今天的人类社会一样,都属于大规模社会,但是人类维持大规模社会的一些机制却是在猩猩维持小规模社会的机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蚂蚁维持大规模社会背后的机制相差甚远。换一种说法就是,人类和蚂蚁社会行为的许多相似之处都属于假同构(即表象一致、背后机制不同的一类同构),但是人类与猩猩社会的同构,至少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主要是真同构(即表象一致、背后机制也一致的一类同构)。对假同构现象进行比较在仿生学等领域自然有它的意义,但是对分析蚂蚁社会和人类社会各自的演化规律则意义并不大。马克·莫菲特似乎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他的书中因此就出现了不少肤浅、不得要领,甚至是误导性的比较和分析。

第二,和蚂蚁相比,与人在进化上最相近的黑猩猩和倭黑猩猩都属于小群体社会动物。人类其实也属于小群体社会动物。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人类直到最近几千年才获得了建立大群体社会的能力。深刻理解人类的小群体本性不但会加深我们对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的大量反大群体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原则(如自由意志主义、无政府主义、扁平性社会组织等)的理解,还会迫使我们去考察人类在文明初期如何“克服”了自己的小群体社会动物本性,从而导致了像“国家”这样的大群体组织的诞生。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拒绝把人类社会和蚂蚁社会做简单类比。

第三,我进而认为,把人类社会和蚂蚁社会相比是对蚂蚁的侮辱。把人类带着朝大规模社会方向发展的许多合作性组织(如部落、国家、世界性宗教组织)的产生和发展的背后虽然有功能性的需要,但更是因为人类的支配能力和手段,以及对支配的论证能力提高了。同时,人也是有“目的”的动物。人类的这两个特性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并且一直在把人类推向违反进化原则的发展方向。人是有智力的,但是作为一个群体的人类却没有智力。相反,蚂蚁社会在结构、行为和功能之间的关系高度一致。蚂蚁社会结构长期不变,高度稳定,并且行为也都不违反进化原则。这些对于人类社会来说都是望尘莫及的。虽然蚂蚁作为个体没有智力,但是作为一个种群,其却拥有智力。如果说行为主义的分析手法是《从部落到国家》一书的第一个弱点,那么结构功能性分析则是第二个弱点。

图片来自Unsplash @Amit Talwar

功能解释在动物行为学中往往是可行的(例如动物需要取食就必须有“嘴巴”),但是功能解释在社会科学中往往行不通。大量的社会“存在”背后既可能是统治者的意愿,也可能是出于社会功能上的需要,更可能是两者皆有之。还比如,我们对某一动物行为机制的了解并不会在任何意义上改变该机制本身的作用和作用方式。但是,一旦我们了解了某一人类行为背后的机制性规律,该规律的作用和作用方式就很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人类社会的这些特殊性的存在大大限制了结构功能性分析在社会分析中的意义,同时也使得从结构功能出发的社会分析经常会堕落为一个为现实和强权辩护、在经验上错误百出、在政治上极其保守的社会理论。


以下,我想以更具体的方式指出《从部落到国家》一书的视角给作者的分析带来了什么样的误区。鉴于篇幅,我只提出五点供读者参考。

第一,作者经常会把动物行为和人的行为混在一起进行交互讨论。这样做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虽然人和许多动物物种都表现出冲突、认同、歧视、等级性标记和合作等行为,但是这些行为背后的机制却可能各不相同。比如,狩猎—采集社会群体很小,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平等,这种小群体合作方式背后的机制其实与人类的近邻黑猩猩和倭黑猩猩合作背后的机制相差不远。但是,对于城邦国家、封建制国家、帝国、民族国家以及一些大型经济和宗教组织来说,其得以存在的基础和推动其发展的动力其实与人的动物本性和行为关系不大,而主要是随着人类的组织手段、技术手段、政治手段以及对统治者支配方式的论证手段的不断提高而发展的。

第二,作者把诸如时尚、护肤、理发、美甲、修脚这类人类行为都理解成一种动物的等级性标记行为。首先,这种观点虽然没什么错,但却很无聊,因为这一从“行为”出发的理解很难开启对这些行为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进程中的变化以及变化原因进行的研究。其次,这种观点还会使我们忽视等级性标记作为动物本性和等级性标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差别。出于动物本性的等级性标记行为一般都很简单,不会离本性太远,但是经过意识形态包装的等级性标记行为可以搞得非常复杂也非常恶劣。最后,这种观点也抹去了动物的等级性标记行为和人类相似行为之间的另外一个关键性区别:动物的等级性标记行为不具有很强的正反馈性,或者说这些行为的发展一般不会把某物种比较迅速地带向对其长远的生存并没有好处的方向,而人类的等级性标记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正反馈性,或者说有些行为的规模和复杂性会在人类社会的竞争、冲突和自我论证的互动中不断增大,并且它们的发展方向并不有利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在地球上的长期生存。

第三,作者把大量性质各异的复杂社会现象扁平化了。对他人和他族的歧视、排斥和进行等级性标记行为是人类的共性,并且有其生物学基础。这一点作者说得很清楚,这个观点也很重要,因为忽视人类这些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会使我们低估人类克服这些毛病的难度。但是,社会学家更关心的是诸如以下的各种差异:为什么歧视和排外行为是人类的通病,但种族主义却是现代现象?为什么对其他宗教信仰者的歧视性标记和排外行为在前现代的基督教文化圈中表现得要比其他许多地方更强烈,也更恶劣?为什么不同的社会会有不同的歧视准则?只谈人类的一些行为共性只会导致我们忽视各种能把我们的理解引向深入的差异性现象。

图片来自Unsplash @marjanblan

第四,作者从合作和派系分裂这些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各种人类社会的兴衰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这种过时的分析方法不但无法把我们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引向深入,也完全无视近几十年来历史社会学家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重要研究和理论。我作为一个历史社会学家,在读《从部落到国家》一书时难免觉得作者隔靴搔痒、不得要领。

第五,作者认为“人类有能力通过审慎的自我纠正来对抗我们基因中的冲突倾向”(见该书的结论最后部分)。我认为这种乐观不应该是一个社会生物学家的立场。其实,《从部落到国家》一书虽然没这么说,但其中的分析却不经意地在提醒我们,人类“恶”的本性(比如歧视性标记行为)都是人类和其他社会动物所共享的本性,因此很难被克服,而人类“好”的本性(比如友爱和合作)却都是从亲密关系出发的,因此在大规模社会中需要特别努力才能维持——可谓“变坏容易,学好难”。我还想进而指出,人类“善”的一面往往会被经过包装的人类“恶”的一面所利用,成为一个大群体在内部维持团结,在外部对其他群体进行歧视、压迫甚至杀戮的“道义”基础。的确可以说,人类是超越了自己的小群体生物本性,从而建立了部落、城邦国家、帝国、民族国家等大群体的,但是这背后的代价巨大无比。


任何一位社会科学家,只要他不是一个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拿课题、发文章和争头衔的“学术虫”,都会努力和艰难地在两种极端观念之间找平衡。

第一种可以简称为遗传决定论。这类观念在传统社会十分盛行。在任何传统社会,显赫的地位一般都会被论证为来自高贵的血统。在当代社会,虽然各种遗传决定论的观点在社会上广泛存在,但从总体上来说,遗传决定论的观点不会像在传统社会那样占据着主宰地位,并且因为种族主义思想的式微而常常被视为政治不正确。

第二种则是文化决定论,或者说白板理论。白板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人生来相似,因此也生来平等,不同个体和群体在行为上的差别都来自社会结构或文化上的差别。白板理论有其宗教基础,但是作为一个世俗理论它起源于17世纪。白板理论是自由主义思想,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和其他左派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此理论对于追求解放的社会下层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具有一定的革命意义。

但是,至少从个体层面来看,人与人之间在遗传上的差别还是非常明显的。当然,除了一些严重的遗传疾病,绝大多数遗传差异体现的只是不同个体在有限程度上的各自特色而已,但是这些差别却构成了人类基因和基因表达的多样性的基础,大大增进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在地球上的总体生存能力。可是,如果我们在教育、医疗乃至体育训练方式等方面完全忽视不同个体或群体在遗传特性上的差别,这仍然会带来一些误区。更明确地说,白板理论本是一个追求平等的革命理论,但因为它漠视了个体之间与群体之间在遗传上的各种差别,反而会将某些个体和群体,尤其是一些在社会上处于边缘地位的个体和群体置于不利的位置。

《从部落到国家》其实也试图在两个观念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总体来说,虽然此书在方法和学理逻辑上有所欠缺,但仍不失为一部重要著作:叙事引人入胜,在有些地方不乏真知灼见。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从书中获益。鉴于当代的社会科学家多多少少都是忽视人类行为生物学基础的文化决定论者,就这一点来说,《从部落到国家》一书会促进社会科学界的学人对学科的一些根本假设进行有益的反思。

本文原载于《信睿周报》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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