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家长要在校门口执勤?家长“义工制”如何构建

作者:熊丙奇

近日,有山东日照莒县的学生家长质疑,“每个班级每天都要派出家长到路口执勤,有的家长没空,就爷爷奶奶上阵。像我们这种有二胎的双职工家庭,真的没时间!能否不要再让家长去执勤了?”对此,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称,“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为督促学校落实好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继续采取专项和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

我国教育部门已经明确,学生作业不能变为家长作业,这是对学校老师和家长在学生作业这一问题上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而除了布置家长批改、辅导学生作业这一问题外,现实中确实存在有的家长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在校门口执勤、疏导交通,参与安全管理这一情况。

这一情况,该怎么看待?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校门口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主要应由社区协管、交警和学校保安共同负责,不应把这一任务交给家长。对于确实存在安全管理压力的学校,家长们从配合校方管理出发自发成为义工,自愿选择参加,是发挥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作用。

从现实看,对于有的地处市区闹市的学校,每天的上学、放学时段都存在人流拥堵,车辆拥堵的问题。当老师、保安力量有限时,家长义工的参与对学校来说是雪中送炭。但需要注意的是,探索家长“义工制”,首先必须健全家长委员会。这应该由家长委员会自主决策,而不是由校方主导,布置家长当义工。而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的非教学事务要做到独立、自主,需要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家委会成员,家委会成员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办学管理、监督。而且,家长委员会还有代表家长维护学生权利的责任,如学生被教师歧视性对待,家长委员会应该出面交涉,要求学校调查教师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有这样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当义工也就不会“被自愿”,包括被校方安排,或者考虑到学校会不会因此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而“假装自愿”。有意愿、有时间的家长自主参加,乐于其中,没有意愿也没有时间的家长不参加,也很坦然,这就发挥家长义工的积极作用。

说到底,家长义工问题还是学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问题。构建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尤其是非教育事务管理的作用,是学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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