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若高明的受贿手段
宋朝,包括北宋和南宋,从960年,到1279年,历十八帝三百二十年。三百多年的国祚,诞生了许多令后人敬佩的名臣,但让人憎恨的奸臣却也不少。而王钦若这样的宰相,算的上是亦正亦邪,有让人称赞之处,也有让人诟病的地方。
据《宋史·王钦若传》记载,在宋真宗咸平年间,王钦若担任科举主考官。当时临津县有个叫任懿的考生为了能被录取,想走后门,他通过一个与王钦若很有交情的僧人惠秦的牵线搭桥,送了三百五十两银票给他,要他转交给王钦若以促成其事。那时王钦若正在试院监考,王钦若的妻子李氏听惠秦说有人要送银票给她丈夫,就动了心。于是就把任懿这名字暗中写在她家仆人祁睿的手臂上,要他告诉丈夫。祁睿以给王钦若送饭食为由,进到试院偷偷地把名字和贿赂银两数额告诉了王钦若,这样任懿就被录取了。
但此事后来被人检举揭发,御史中丞赵昌言把它上奏给了真宗皇帝,于是将祁睿等人捉拿归案,又逮捕了王钦若的属吏。在讯问中王钦若不承认祁睿是他家的仆人,并且说不认识惠秦。由于真宗帝很信任王钦若,于是命令邢籨、阎承翰等人在太常寺另外审讯案犯任懿。在审讯时,任懿改口说他妻子的哥哥张驾认识知举官洪湛,他们曾一起拜访过洪湛的家。
至于银票,他说当初只是托付给了两个僧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们送给哪位主考官了。根据任懿的口供,邢籨等人就判定是洪湛接受了任懿的贿银,当时洪湛刚刚出使完陕西返回朝廷,便吃了这场官司。碰巧的是张驾又死了,所以该案没有证据证明是王钦若受了贿,再加上王钦若当时是真宗帝身边的红人,法司也不敢深究,这样这场贿赂舞弊就推到了洪湛身上。洪湛既被削去官职,又被流放儋州,最后死于流放途中。当时人们尽管知道洪湛一案是冤案,但由于王钦若是副宰相,权势很大,也就没有人出来为洪湛打抱不平了。
王钦若受贿一案,尽管最后他摆脱了干系,但他的行为确实很不光彩,他不但把自己的罪责推脱的一干二净,还让无辜的洪湛受冤流放而死,这固然与王钦若深受帝宠、位高权重有关系,但主要还是当事人任懿改了口供,拒不承认向王钦若行贿一事,使得这件案子在人证、物证上得不到证实,王钦若才得以侥幸躲过一劫,如果有确凿证据,即使是皇帝宠幸,恐怕王钦若也难逃此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