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鉴藏常识
明清家具的收藏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外国人开始大量地搜集、收购中国明清家具,并运往海外。在后来的几十年间,西方人将中国明清家具提升到了与中国其它文物等同的地位。
我国家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在明中期以后一百来年中,明代家具的质和量都达到了高峰。流传下来的许多精美的明制硬木家具,明晚期的制品估计要占比较大的比重。目前在区分明清家具样式的时候,大概可分为“明式”、“清式”两个术语,和“广式”、“苏式”、“京式”术语一样,适合于概括一种家具的艺术风格,读者应加以注意。
明清家具是我国优 秀的工艺美术品之一,它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品,又具有很高的收藏和观赏价值,陈列在厅堂里能产生装饰环境、营造古典意境之美的作用。
中国明清家具收藏究竟始于何时?学术界目前对这个问题尚无定论。但中国古家具收藏之风始于洋人,这虽然有些讽刺,却是不争的事实。
古代明清家具桌子大致分为桌、案、几三类,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选自其中的九类小项家具,分别为:方桌、长桌条案与条案、圆桌与半圆桌、炕几、香几、矮几、茶几、蝶几、琴桌。
清代由于手工业技术的发展,各类器物都呈现雕饰过繁的现象。为了加强装饰效果,清代坐椅常采用屏风式背,这样可以在板心上雕刻或装饰各种花纹。有的椅子虽也是官帽式,但扶手和后背立柱已不是与腿足一木连作,而是采用框式围子,用走马销与坐面结合。有的外形轮廓是屏风式,轮廓内的空当攒成拐子纹,这样可以把大小材料都派上用场,以节省木料,又形成独特的清式风格。清代后期,由于珍贵木材的匮乏,加上战乱频繁,家具行业也和其它工艺一样走向衰落。产量较高且较易得到的红木是这一时期制作家具的主要材料,因此红木家具基本属于清代晚期至民国初年的作品。尽管它们制作于清代,但并不代表清式家具的典型风格。
明式家具的雕刻艺术与先秦两汉传统艺术一脉相承;与同时期其他工艺制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展示了明清两朝民族文化的精神,既表现了帝王富丽华贵的生活,也表现了文人崇尚高雅的心境,同时又反映了平民企望祥和幸福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