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氏墨宝》:《詹棫敕牒》及题跋
宋高宗绍兴十三年《詹棫王曮易任敕牒》
一、卷轴简介
据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遂安詹氏旧藏宋贤四帖》介绍,宋高宗绍兴十三年《詹棫王曮易任牒》,纵25.5厘米,横240厘米,绫本,暗织“文思院制敕绫”字样。敕牒卷后题跋,纵25.5厘米,横130厘米,纸本,有孙子敏、陆徵、王鄰、黄道年、方应俶五人题跋。
二、敕牒全文
敕牒文字磨损不清。民国《东原詹氏宗谱》有《左朝奉郎行太府寺主簿詹棫诰》,与本敕牒对应。宗谱全文如下:
左朝奉郎行太府寺主簿詹棫。右可特授依前左朝奉郎,行军器监主簿。敕右承议郎行军器监主簿詹棫等,外府调节邦财军监,典司戎器,庀职其间,皆以材选。尔等以通敏之资,当主簿书之任。兹缘亲嫌,遂从易地。祗予申命,益勉厥心。可依前件,奉敕如右,牒到奉行。绍兴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告左朝奉郎行军器监主簿詹棫,奉敕如右。符到奉行。绍兴十三年十月八日下。
又宋时是中书舍人起草制敕。查得《钦定四库全书》刘才邵《檆溪居士集》卷五《撰制》之《王曮大府主簿詹棫军器监主簿两易其任制》(案:宋史全文续通鉴载,绍兴十五年四月,曮以大府丞与汤思退、洪迈并以博学宏词转官,曮为秘书省正字。其与詹棫易任当在十五年以前矣。附识于此。)
制文如下:
勅王曮等。外府调节邦财,军监典司戎器,庀职其间,皆以材选。尔等以通敏之资,当簿书之任。兹缘亲嫌,遂从易地。钦予申命,益既厥心。可。
据前述资料,对照绫本敕牒,全文校补如下:
左朝奉郎行太府寺主簿詹棫。
右可特授依前左朝奉郎,行军器监主簿。
敕右承议郎行军器监主簿王曮等。外府调节邦财,军监典司戎器。庀职其间,皆以材选。尔等以通敏之资,当簿书之任。兹缘亲嫌,遂从易地。祗予申命,益既厥心。可依前件。
奉敕如右,牒到奉行。
绍兴十三年十月四日。
中
尚书令 阙
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秦)桧
参知政事(万俟)卨
给事中(杨)愿
权中书舍(刘)才邵
十月五日亥时都事□ □ 受
左司郎中李 若谷 付吏部
尚书令 阙
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秦)桧
尚书右仆射 阙
参知政事(万俟)卨
吏部尚书 (罗)汝楫
吏部侍郎 阙
告左朝奉郎行军器监主簿詹棫。
奉敕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周士则
郎中
令史刘行恭
书令史孙永
主管院 拔
绍兴十三年十月八日下。
根据原敕牒及刘才邵撰制,本敕牒为宋高宗绍兴十三年十月八日颁给詹棫的职任文书。因避亲嫌,王曮由行军器监主簿调任太府寺丞。詹棫由太府寺主簿改行军器监主簿。宗谱诰文将“王曮”改为“詹棫”,敕文中时间十月四日改为十月十五日,当为错误。
据宗谱叶三省撰《朝散郎宗正寺丞棫公墓志铭》,詹棫,宣和六年甲辰进士,初任部选溧阳县尉,继知温州永嘉县,再差通判平江府,丁母忧未赴任,服阙,除监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再除太府寺主簿,易军器监主簿,改除宗正寺主簿,终本寺丞。绍兴乙丑四月庚辰卒,享年五十二岁。娶叶三省之妹叶氏,生子仪之、傚之、价之。又继娶王氏,生三子偲之、佽之、龟蒙。
三、题跋
01孙子敏题跋
君望臣忠期稷契,臣欢君圣绍虞唐。
伟哉詹氏多遗泽,嗣续绵延联桂芳。
南郡孙子敏
02陆征题跋
皇猷协赞推先代,文脉流长属故家。
更喜云孙多積学,珍藏遗墨倍光华。
进士陆征
03王鄰题跋
□□□□古,龙蛇翰墨鲜。
一朝荣宠渥,万载表英贤。
宝器藏家庙,云仍累世传。
锦川王鄰
04黄道年题跋
御墨传宣出凤池,承恩深结九重知。
宋家自是修文事,戎马临郊亦赋诗。
合肥黄道年漫书
05方应俶题跋
奎章凤翥原不轻落人间世。尔时状头闻喜,五百余年,际遇若新,倘神物呵护,非耶。云仍滋大,恶可陨越以遗天子羞,君子何什袭珍藏云。后之慎守宝也,是宜詹氏之以斯帙重而遂之学宫亦以詹氏重。
万历甲辰仲夏荷中,惺衷方应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