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行政案件专业化繁简分流

为破解四川高院行政案件激增、“人案矛盾”突出、全省案件“倒金字塔”分布难题,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和最高法院行政庭今年工作部署要求,四川高院采取四项措施,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和繁简分流审判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全省审判资源,有效提升队伍的专业化审判、指导水平和审判工作质量效率。

01

设立专业团队

结合近年工作难点和今年年度工作重点,抓住三条主线,实现类案专审,提高专业化审判能力和水平。在对近五年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违建处理、公安(行政登记许可、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为三条主线,将四川高院行政庭审判力量按照行政审判领域建设为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分别由庭长和两个副庭长作为负责人,专业化审理城乡建设、工商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案件。

02

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确定“繁简法官”。在每一个专业化团队内,确定庭长、副庭长以及一至两名资深法官作为繁案法官,审理该专业审判领域中的疑难案件。其他法官均作为简案法官审理该行政领域简案。三个团队简案有效实现“全科”式行政法官向“专科”式行政法官转变,提升专业化审判团队在相应行政审判领域的专业化水平。二是识别“繁简案件”。形成了立案、审判环节分别两次识别分流机制。即第一次识别在立案环节,分流由软件技术部门开发的繁简分流识别系统实施,对个别系统不能识别案件再由立案部门进行人工识别。第二次识别由行政庭专业审判团队分别实施,在所有案件进入到行政审判庭后,各专业审判团队简案法官需在三日内进行识别,属于繁案的,可由该简案法官在简案核心法官同意后直接调整至该团队繁案法官,但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所收案件的10%,如超过10%则需庭长审审批。

03

建立保障机制

一是确定运行机制。经王树江院长同意,四川高院配套制定了《行政庭审判团队专业化、繁简分流管理办法》、《行政庭专业化审判团队审判领域分类办法》,作为推进本次改革探索的指导文件。改革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日后收案执行改革方案。预计,四川高院行政庭今年主要任务仍然是消化积案(法官人均未结案长期为150件左右),改革全面推行应当是年底或明年初。正在研究推行案件类型化审理程序。即简案审理程序简化、裁判文书简化,繁案精审,产出判决精品,统一裁判尺度。二是适时动态调控。行政庭还会同院审管办、立案庭,建立了繁简分流实时数据联动监督机制,及时研判本院行政审判繁简分流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和机制,优化努力实现预期改革目标。三是严防廉政风险,专门要求庭廉政监督员组织评估风险点,防范工作漏洞,主动对接驻纪检组和监察部门,接受工作督导。

04

全省“简案下放”

近年,四川省内三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呈“倒金字塔”分布,尤其是省法院行政庭员额法官人均年收案数达300余件,任务艰巨,严重影响案件审判和业务指导质量效果。按照最高法院行政庭今年工作要点,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调整参考,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简案的划分类型,结合省内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借鉴兄弟高院做法,初步将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几类案件实行管辖权下放,移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此项工作已经四川高院党组研究同意,正准备下发文件执行。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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