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芒不灭——想起吴渭清
2月6日下午,吴渭清先生在甘肃陇南遭遇不幸。
“马踏落花”是吴老师挚友。发文,怀念。
三十年前认识渭清时,他一头黑发,戴着一副很大的眼镜,眼中透露出苏南人的那种精明。
这个苏南人,祖上是被“洪武赶散”的,来淮水畔栖身,原本无意,却成就了一位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的年轻人的梦想。
渭清会写诗,这一点,我自叹不如;他的散文清秀,杂文短评更是锋利无比,乃称“小攮子”。
从那时起,关注渭清的文字,就像亲近淮水一样,能感受到水的波澜和真情荡漾。如今,三十年过去了,回首往事,常扶栏长叹。
叹什么呢?
记得渭清在一篇文章中写道: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些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中国有几个这样的人?仰望星空的人,寥若晨星!中国太多的人,都在梦中,各有各的梦。
他,大概就是仰望星空的人。生理上,他是近视眼,看不远;但在心灵的视野上,他的洞察力和穿透力超越常人。
他看得见,就要说出来,写出来。谁知,这一说一写,就惹祸了。
2000年9月13日,因转载《人民日报》“新公民守则”,被打成“反党分子”;
2004年9月11日,因发表一篇揭露数字掺水的文章,又一次被停职检查。他在两任市委书记批示下,被两次办“学习班”,集体“帮助端正思想”。
在为他一个人办的长达两个星期的“学习班”上,面对汹汹声讨,他只得沉默无言。沉默,不代表屈服;无言,不代表无语;他只是把心摘下来,放在油锅里煎熬,类似肯德基的炸鸡翅。
十三年过去了,当年批示他为“反党分子”的人进了大牢,给他办学习班的人退休的退休,升迁的升迁,就是没人再想起这个茬。
所以,在我们的大楼里,至今还有一名“反党分子”与我们同出入,共进退。
这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真人真事啊!每每回想,即如恶梦一般,提起“反党”这个词让人不寒而栗……
细究起来,渭清的文字应是新闻作品,本质是非虚构。
一个体制内生存的记者,看见一些事实,写了一些真言,说了一些真话,就变成了“反党分子”。说真话等同“反党”,就被办学习班,就遭受如此待遇,恐怕这是如今八零后们无法理解的。但事实就是如此,否则就没有那篇《我的911》——“阳光把这一天刻在我的心上”的感动与震撼了。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面对事实,面对真相,我们不能讲真话,我们只能保持沉默,状如失语,形同哑巴。这是现行体制对一名记者的制度要求。因为说真话就要付出代价,就是滔天大祸。大家都看见,大家都不说;唯独你说了,你就要付出惨痛代价。所以,大家遵循一条生存法则:看见了也不说,只能理解为“阳光太强烈,刺瞎了我们的双眼”。
讲真话应该是记者的“本色”,哪一本新闻教科书不都把“以事实说话”作为新闻的本色吗?!如果新闻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你所看到的新闻,都是“愚人节”的笑话。渭清的出发点和他的文字只是捍卫了记者的“本色”。当一个记者没有了“本色”,就没有了生命;当一个社会没有了“本色”,就没有的真实;当一个民族没有了“本色”,就没有了希望。在一个没有生命、没有真实、没有希望的空间里,你还活什么?!
只允许歌颂现实,不允许批判现实,只能带来一种恶果:一个社会的良知和精神在退化,而谎言和虚伪泛滥成灾。
“生于真实,死于谎言”。因言获罪,因言治罪,这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如果说进步,一个激情澎湃地做“中国梦”的社会怎么会进步到了这般田地呢?一个社会,一种制度,容不得分歧,容不得不同意见,“不允许有一丝杂音”,这样下去会有怎样结果呢?只能是死水一潭,万马齐喑,精神贫乏,活力萎顿,创造力枯竭,只能蜷缩在自欺欺人的“形势一派大好的”春秋大梦中。这种精神状态,堪比阳痿的人说伟哥是“梁山伯军师”无用一般,心理上猥琐不堪。而用谎言假话欺骗愚弄百姓,就成了顺理成章的“河蟹”了,好像电视里的歌舞升平。
在淮水上,曾写过《十说吴渭清现象》,写到第七说,就不让说了;以前不能说,现在依然不能说。“公理战胜强权”从列强当道时代就喊出来了,但何时“公理战胜过强权”?!那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犹如饥饿的人看到画在纸上的饼一样,好似面对《宪法》第三十五条,只能把脸背过去,或装成瞎子一般。
既然“不允许有一丝杂音”,那么,即如渭清所言:冷眼看着这一切。
不写,不是不记录。
暂且权当咬舌护痛,无语自怜。
天地可陷,人心不泯;山河可变,锋芒不灭。
不写,在心头积蓄着能量;不说,在历史的无字碑上刻下这样的箴言: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