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例:派出所对非法营运行为已罚款,交通局再进行罚款,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2024-08-01 07:39:15 裁判要旨黄泥塘派出所以被上诉人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作出大公(黄)行罚决字[2020]2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上诉人处以200元罚款;2020年3月2日,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在2020年2月3日19时许驾驶贵F×××××号车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道路运输条例》为由作出方运罚20201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上诉人处以3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经营。黄泥塘派出所作出的大公(黄)行罚决字[2020]2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上诉人作出的方运罚20201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系针对被上诉人于2020年2月3日驾驶贵F×××××号车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在黄泥塘派出所已对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情形下,上诉人再一次对被上诉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故依法应当撤销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作出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裁判文书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20)黔05行终29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住所地: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奢香大道北段。法定代表人彭宇,大队长。委托代理人傅学军,贵州黔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蒙光明,男,1975年6月10日,汉族,贵州省大方县人,住贵州省大方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彬,贵州奢香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称大方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因与被上诉人蒙光明诉公路交通行政管理一案,不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2020)黔0522行初59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1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傅学军、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陈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大方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的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作出的方运罚20201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上诉人认为,本案中被上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从贵阳市搭载乘客前往织金县属于两个违法行为。其一,被上诉人不顾疫情防控响应,开车从贵阳至织金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其二,被上诉人未获得营运许可,从贵阳搭载、运送乘客至织金县并与乘客约定收取乘车费用的营运行为属于非法营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上诉人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二、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认为,2020年2月3日,黄泥塘派出所以被上诉人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作出大公(黄)行罚决字[2020]2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上诉人处以200元罚款;2020年3月2日,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在2020年2月3日19时许驾驶贵F×××××号车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道路运输条例》为由作出方运罚20201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上诉人处以3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经营。黄泥塘派出所作出的大公(黄)行罚决字[2020]2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上诉人作出的方运罚20201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系针对被上诉人于2020年2月3日驾驶贵F×××××号车从贵阳市非法载客前往织金县非法获利的行为。在黄泥塘派出所已对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情形下,上诉人再一次对被上诉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故依法应当撤销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作出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案中,被上诉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事实存在,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的处罚决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上诉人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张远忠审 判 员 赵 娟审 判 员 洪运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官助理 贾伟茜书 记 员 汪 进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与行政行为有关的问题可以与我进行交流 赞 (0) 相关推荐 学习42则行政处罚程序案例 学习42则行政处罚程序案例 孙继承 如转载本文,请勿作任何修改.删减. <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实施)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 ... 参考!送达程序违法法的几则判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2019)豫行终2862号 本院认为,鹿邑县政府和玄武镇政府分别认可其组织实施或参与了本案被诉的强拆行为,一审确定由该两个行政机关承担拆除责任应予认可.关于鹿邑县国土资 ... 湖南高院|| 顺风车合乘行为的性质认定与法律适用 裁判摘要:1.关于再审申请人曾海波的涉案行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长沙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合乘出行分摊费用由 ... “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解释的一起典型案例 因继续实施相同违法行为再次被罚不属重复处罚 [裁判要旨]当事人在运输过程中因超载被交通巡警部门罚款后,未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再次被罚款的,不属于重复处罚. 一.基本案情:2007年4月9日早晨6时许,刘× ... “一事不再罚”经典案例十则 东方法律检索 昨天 "一事不再罚"法条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9月1日修订)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 ... 交通部百日行动来了,严查非法营运及超员,机场、火车站已经已成为重灾区! 限时福利 因为公众号平台更改了推送规则,如果不想错过网约车的文章,记得读完点一下"在看",这样每次新文章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订阅列表里.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 ... 税务行政诉讼案例:正当程序在税收行政管理中的地位 "就目前有关纳税人陈述申辩权的制度规范和税收行政执法实践来看,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陈述申辩内容复核的程序性规定缺失,应是导致A稽查局行政程序违法结果的主要原因." 在正义天平的两端, ... 龙吟奇门案例211:他与前妻已离婚,我与他会结婚吗? 文/龙吟师傅 求测事项:他与前妻已离婚,我与他会结婚吗? 龙吟师傅通过奇门遁甲起卦测算,结果分析如下: 1.在奇门局中,庚代表男方,乙代表婚姻关系中的女方,六合代表婚姻,现在庚落坤宫属土处临官旺地为吉 ... 典型案例:开发商破产,房屋尚未变更登记,已支付全款的买受人能否取回房屋?(详细裁判规则)|法客帝国 开发商破产后,房屋买受人能否以已支付全款为由,请求取回尚未变更登记的房屋? 作者 | 李舒 张德荣 袁惠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 疫情之下,开发商因资金断裂,被宣告破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购房者 ... 案例说法:车辆营运损失等间接损失应否赔偿及赔偿主体 烟语法明 昨天 [裁判要点]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车辆维修好的期间产生的停运损失应当得到支持. [相关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 ... 最高法案例:如何在行政诉讼案例中查找你想要的行政诉讼相关的最高法案例? 我做公众号的初心就是希望能有行政诉讼相关的最高法案例库,随用随找非常方便.我将保持以每天两个案例的速度,积累高质量的行政诉讼相关的最高法案例,相信不久的将来,你想要的案例就会在这里出现.最近总是有粉丝 ...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在未恢复原状之前,应视为具有继续状态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在未恢复原状之前,应视为具有继续状态 沈某某诉贵州省黄平县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