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交了, 原房主不过户不退款? 看黄教主怎么做, 想买房的都学学

二手房因为多了第三方,所以在买二手房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说大名鼎鼎的黄教主,买房就遇到一件悲催的事情!房款都交了,但原房主拒绝过户,也不退款。但最后的结果却逆转了,房主哭笑不得!看黄教主怎么做,想买房的都值得学学!本以为原房主背信弃义不是东西,但仔细了解后发现,原房主更悲催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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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13年的时候,黄教主在北京花了3600万买了套700平的房子,当时那小区物业费好像是六七块一平,现在市值差不多快6000万了吧,不过,这都不是重点,羡慕时羡慕,但看看就罢了!重点是黄教主当时还没有北京的购房资格,用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买的这套房。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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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黄教主和原房主先签订购房协议,协议写上原房主同意先收款,等到黄教主获得购房资格后再过户,但黄教主也怕原房主偷偷卖给第三方啊,于是,关键点来了,黄教主应该是受到了专业人士的指点,又和原房主签了一个借款协议,这套房子当时售价是3600万,我偷偷告诉大家,协议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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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是原房主向黄教主借款3600万,每年的利息设定应该是约年化20%,在当时这个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然后协议里把这套房子当做做抵押物,未来只要房主把抵押物给黄教主,那么可以将借款和所有利息一笔勾销,然后签完这个借款协议,就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这样原房主就不能再出售给第三方或抵押给第三方了,而且就算这套房由原来的3600万涨到现在6000万,原房主依然不敢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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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违约,按照年化20%的利息,到现在就得赔黄教主大约八九千万!但后来你敢相信吗?房主竟然让中介代收这3600万房款,于是,中介携款逍遥快活享受人生去了,法院判购房有效!房主真是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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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给大家一个建议:房屋交易一定要走资金监管账户,这是银行赋予我们每个人买房的保障,房款千万不要直接打给房主或中介,像黄教主这种情况,也一定要本人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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