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 百年“石头房”堪称一绝
8月底,哈尔滨又有一座老建筑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就是位于南岗区西大直街上的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现为哈尔滨铁路局机关大楼。因为建筑的外立面全部由方石贴成,被当时的百姓称为“大石头房子”。这座建筑虽然经历百年的风雨沧桑,但仍然雄伟壮观,它不仅记录了哈尔滨这座城市荣辱兴衰的历史,同时也见证了中国铁路的发展,并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百年建筑 珍贵史诗
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已被哈尔滨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进行了现场考察、论证。
8月31日,记者有幸走进这座百年老建筑,它的壮美、它的神韵让人沉醉,进入其中,就如同翻阅一部厚重的史书。
据介绍,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始建于1898年4月,由中东铁路工程局施工建设,1902年建成,当时是一幢石头地基、砖木结构的3层大楼。1905年经历三次大火,大楼被烧毁四分之三。1906年在原地重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石头包皮的新楼,俗称“大石头房子”,是18世纪“新艺术”建筑的典范,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据介绍,“大石头房子”设计独特,它的设计方案曾获得当年俄国圣彼得堡建筑竞赛的头等奖。这座建筑由六栋相对独立的楼房,通过过街楼组成“器”字形的群体,主楼三层,配楼二层,形成高低错落、主次清晰的立面构图。整个建筑简捷,富有雕塑感,外表极具韵律感。
材料之谜 难以破解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大石头房子”出现风化迹象,由于找不到建楼时所用石料的产地,大楼的主人——哈尔滨铁路局四处寻求修复办法。他们曾派人到北京、天津、上海的一些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寻求研制与“大石头房子”所用石料相似的石材,结果没有成功。有人说这种石料产于宾县,于是,有关部门派人去宾县寻找,但是没有找到。还有人说建“大石头房子”所用石料取自位于松花江下游的老头山的山顶上,然而,现在这座山上的石头已被采光,此传说是否属实也有待考证。
申报“国宝” 重在保护
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已被哈尔滨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进行了现场考察、论证。
专家们一致认为,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整体保护比较好,基本保持原有的建筑样式和风格,不存在复建、改建问题,便于进一步整体保护,而且,这座建筑是18世纪“新艺术”建筑的典范,其平面布局、结构形式、饰面装饰等具有极高的研究和艺术价值。这座建筑文化内涵、文化性质,年代清楚,特征鲜明,为我省近现代地方史研究和中东铁路历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专家们认为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完全符合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条件,并于8月底递交了申报材料。
中东铁路管理局旧址留给世人的,已不是单一某段历史的片段,而是哈尔滨整个城市发展史沿革的活生生的记忆留存。如果这处保护建筑申报成功,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