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法国及欧洲各国的野战步兵简介
第一章:野战步兵的主体-常备军团
常备军团的形成:
在欧洲的常备军制度基本形成于三十年战争之后的十七世纪中叶。这种制度的突然出现,当然不可能会是经过一次或多次讨论后的决议成果,它是来自于一种在战争结束之后不希望解散原来的部队,或者渴望能拥有一支永久性的军事机构的强烈愿望。这个观念力求在军队中组建一支常备的军事力量,虽然它并不类似于罗马历史上的原始军团组织,而是在当时的欧洲所形成的一个新制度。到1685年,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大部分欧洲国家都已经拥有了发展到不同阶段的常备武装。
一支常备军,可以使他的士兵们在和平时期或战争时期,都能保持一种正规的武装力量的面貌;政F维持一个常设的预备役军事机构,并也许会将其使用到国家的防御,攻击他的敌人或用于国家内部的军事行动。
常备军团的规模:
这需要指出的是,在十七世纪期间,国家常备军团的增长并没有明确与其相关的人口及地域的重要性,往往有很小的国家拥有与之人口不相称的庞大常备军团。当然,往往一场重大的政治事件,一种对危险的感觉及希望更安全地参加一场战争,这都是引发其军队快速扩充的因素。
新的雇佣兵制度:
就如我们前面所说的,为了地位及威望的原因,很多小国家根据自身的需要大幅度地扩充了自己的军队,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时甚至超过了他们的收入。这样的结果就是,最后为了支付军队的薪水,以及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他们逐渐地将自己的军团单位及所配备的武器出租给别的国家用于战争(例如:在爱尔兰时的奥兰治亲王纪尧姆-Guillaume d’Orange的军队就包含了来自丹麦及各日耳曼国家的雇佣兵)。在我们所关注的那个时期中,英格兰支付给为他们服役的外籍雇佣军团的薪水,差不多和本国军团一样多。在三十年战争中,所体现的雇佣军与本国军队的不同之处,在于组织系统及训练上往往是当地军队更有优势,他们只是被雇佣,因为是一个政F向另一个政F支付他们的雇佣费。
征兵系统:
战斗损失,疾病以及开小差,将迫使军队必需不断地征召新兵。此外,在战争时期,必需进行大量征兵来快速扩充军队的兵员数量。在一场战役结束之后,只要各团能回到他的冬季宿营地,他们就有机会派出他们的募兵小组。通常的情况下,这个小组是由一名上尉或中尉带队,至少有一名中士和一名鼓手的陪同。他们必需在下一个季节到来之前,为他们的上校团长招募到足够的兵员。他们吸引新兵的方法包括用薪水、赦罪或者尽可能让那些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并且常常是狡滑地欺骗。在相当多的军队中还实施强行征募,并抓捕那些从别的军团单位逃跑的士兵入伍。招募对象在原籍地区的生存条件,比如说碰到了农作物的歉收,或者严寒的冬季,这都会给募兵带来帮助。如果以上的方法还无法招募到足够的兵员,那么在一些国家的就会采用征兵的形式。征兵的形式不是特别有效,因为以此方法征来的士兵,在训练过后所产生的素质的增加,比不上其所受到的命运地愚弄而带来的生理和心里缺陷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这种方式常被作为例外的征召方法。
军队的训练:
如果说招募士兵的方法有着很大的随机性的话,那么新兵的训练情况就更糟糕了。这很大程度取决于团里的上校及他的下属军官们。在一些军事单位中,特别是那些部队精英,都有着很高的水平,而在其他的军团里,那些军官就很不专业,并且组织能力也很差。训练手册也是各种各样,大都已经过时,并且手册里的课程还不比一名优秀军官的思路更有用。
在建立常备军团的时候,我们意识到必需同样规范化战术上的训练及操作。在军队内部,个人武器装备、训练及作战队形的规范化都至少要逐步达到一定程
度。然而,这将给一支军队带来一种错误的认识,比如法国军队,当时他们在所有的军团中采用唯一的一套训练手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正相反,当时他们向新组建的各团提供一个最低级别的要求用于训练。更不幸的是,当那些晚来的新兵刚到营地不久,部队就要从冬季营地开拔,准备加入下一场战役了,因此他们在被分配之前,只能有短短的几天时间来掌握一些初步的作战及武器操作方法。
军队服装的制式化:
那时期的军服都是跟随着民间的服装式样,在骑兵和步兵之间只有很小的不同处。士兵们都穿戴着一件上装,一件夹克,一条衬衫,一根领带,一条短裤及绑腿,步兵们穿的是皮鞋,而骑兵则穿着皮靴。并且,都在头上带着一顶宽沿的软帽,并在帽子上有一条白色或金色的装饰带,这样军官们就能在带子上插上一根彩色的羽毛,用于显出他的身份。上装的袖子是卷起的,并且通常在翻边上镶有钮扣,最初的时候,上装的袖子都是卷到肘关节处,露出里面的衬衫,但不久之后,为了便于燧发式火枪手的操作,就将翻边卷到手腕处了。
为了能突现一些精锐部队的声望及荣誉,可以在军服(上装和夹克)上镶上一些彩色的条纹。
在1630年,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e Adolphe)为他的瑞典军队引入了一套制式概念。由于国家在常备军团中引入了制式军服,并且由政F控制军服的生产,因此,军服由于制式化,其成本被提高了。可在当时,在很多军队的团里,还保留着由上校独立主管,并且他的士兵们的军服式样也来自于他本人的喜好,军官们则常常更换不同的军服式样,并穿自己采购的服装。直到十七世纪末,法国才基本在各军团统一了士兵们的制服。
最后,他们仍然没有实施国家性的统一制服,每个军团都拥有自己的军服式样及颜色。然而,在这些军团中,他们的军服上还是共同使用一个由国家给予的颜色。比如说,在联合省(Provinces Unies)军队里的瑞士团都穿着靛蓝色上装的军服,而在法国军队中服役的瑞士团则是深红色上装。在这同一支军队中,日耳曼团穿着蓝色上装,意大利团是棕色,爱尔兰团是红色及苏格兰团是深蓝色。而短裤及绑腿同样也会有各种颜色。帽子上的饰带,通常是白色或金色,当然也会增加别的颜色来区分各自的单位。至于军官们,则不用穿着与他们所在部队所统一的军服,他们可以穿着贵重的民间服装,要么在他们所在的队列中穿着一套特殊颜色的军服。
当时正努力在各团实行制式化军服,可在各军团则更加困难,一直持续到1700年,好些国家的团里不只是做到了军服的统一化,而在国家颜色的使用上更加明确。在当时,军服制式化的建立所面对的最大困难是,灰白色的服装更便宜也更容易处理,奥地利、法国及联合省在他们的步兵军服中都采用了这个颜色,因此毫不奇怪,这种错误将会给他们以后的战斗带来麻烦。
这种因相同颜色服装带来的,在战斗中根本无法区分敌我的麻烦,使各国在装饰上采用各种识别标记。有的使用树叶(神圣罗马帝国及汉诺威就是采用橡树叶),有的使用一段染上颜色的羽毛(法国是白色,后来是黑色)别在帽子的饰带上作为国家识别标志。军官们的标志,以及他们区分等级的标记,同样也成了他们军服上的要素之一。他们可以采用高领的样式,比如在英国的军队里,另外,可以采用金色或银色的束带围绕着袖口或别的地方。还有一种基本的样式,就是在每个队列中的指挥官都会佩戴一条特别颜色的肩带(法国是白色,荷兰是橘黄色,英国是深红色....),这种肩带根据各军队的习惯,有的斜挂在胸前,有的只是挂在肩上。而肩章,只是在某一些军队中佩戴,当时还未被当作表示军官等级的标志。在1700年间,虽然肩章已经广泛流行在法国的军队中,但也只是作为军服的装饰之一(路瓦斯-Louvois推荐使用这个东西,是为了加固军服的肩部之处,因为当步兵行军时,会把火枪扛在肩上,很快就会磨破肩部的衣服)。军官们仍固执地反对军服的制式化,因为这导致他们看起来会和他们的士兵一样,但潮流将逐渐改变这现状。
这是发展到十七世纪末的欧洲主要几个国家的火枪兵军服式样:A、俄国;B、奥地利;C、瑞典;D、西班牙;E、法国
第二章:野战步兵的主要装备
在这一章节,我们主要讨论关于十七世纪,步兵所使用的武器及主要装备的情况。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武器装备的发展与革新对实战所带来的作用,以及对未来战争在战术、战略和组织结构上的变化。
长枪:
长枪的主要结构是一根重约10kg,长4至6m的木质长杆,在其中的一头安装着一个长约25至50cm,两面开刃的扁形钢质枪尖。在战场上,长枪是一种操作简单武器,但由长枪兵组成的作战单位却显得行动困难且迟钝。
在十七世纪下半叶,长枪仍旧被当作防御敌方骑兵的突击,保护步兵的主要力量而受到重视。然而逐渐地,在整个十七世纪,通过步兵火力强度地发展,改变了原先的步兵战术,并使长枪兵与火枪兵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1600年,通常是5个长枪兵配1个火枪兵;到1640年,就成了1个长枪兵配2个火枪兵;到十七世纪的80年代,大概是1个长枪兵配5个火枪兵了。这种火枪手人数优势成倍数增长的原因是:一方面,长枪手的薪水超过火枪手的,这就增加了大量的军费开支,因此我们当然会在日益增长的军队兵员中控制长枪兵的数量;而另一方面,尽管花费了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来寻找理想的刺刀在火枪上的装配位置,但到了十八世纪初,火枪兵自身装备的刺刀逐渐取代了长枪的优势。
这是法国的火枪兵与长枪兵,大家可以看到中间那位手中的长长的枪杆
火枪:
在1690年前,标准的火枪都是使用火绳来引发火药射击。当然,那时的火绳枪已经比原先的更轻便了,并且在射击时已不用支架辅助。这种火绳枪使用一根点燃后缓慢燃烧的火绳,在射手扣下扳机之后,正在燃烧的火绳落下并点燃枪上的一个小火盆里的火药,然后再由这点燃的火药来引爆枪管里的火药,并射出弹丸。这套复杂的射击过程,使火绳枪成了一种射速迟钝,并很不准确的武器。缓慢燃烧的火绳会在潮湿的气候下带来很大的问题,并且会因火绳的亮光,使射手在夜晚成了对方很好的射击靶子。要使用火绳枪,需经过43个装填的步骤,才能完成一次射击,其射速约一分钟一发。从理论上说,火绳枪的射击距离约225m,但因其严重的不准确性,所以在实战中,它的有效射程不会超过50m。然而,到1685年之后,火枪变得更有效了,一种以燧石击打铁板而产生的火星点燃火药的方法,替代了缓慢燃烧的火绳,这种形式的火枪,被称作燧发式滑膛枪。燧发枪具有更轻便、更可靠及更容易操作的性能,它的彈藥重新装填的步骤降到26个,理论射速比原来加快了2倍。同时,枪管的口径也缩小了,每磅铅可以生产24个直径16mm的弹丸,比原来使用的火绳枪,每磅铅只能生产12个弹丸,在经济上节约很多。在英格兰,“不列颠北方火枪团”( North British Fusiliers)在1678年,就在他们的掷弹兵连装备了这种新式武器。在1690年的爱尔兰,各团的一半火枪手装备了燧发枪。在法国,1687年在每个连队只装备8支燧发枪,到1692年,每个连的燧发枪上升到了21支,而且直到1703年前,这种上升变化并没有停止。
A :火绳枪枪机;B:早期的燧发枪枪机(机械构件外露); C:后期的燧发枪枪机
火枪彈藥:
随着火枪的改进,彈藥装备也得到了改善,特别是发射火枪的预装火药筒。以前,火绳枪射手在他的肩上斜挂着一条皮背带,皮带上挂着12个木质的预装火药筒(每个筒是发射一枪的装药量),一口袋弹丸及一个牛角火药罐,根据其预装火药筒的数量,通常被称作“12使徒”( 12 Apôtres)。
12使徒装备中的一部分
到1670至1690年间,皮背带逐渐在火枪手的装备清单中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彈藥盒,里面是一些用油纸包着的内装精确量发射火药和一颗弹丸的预装火药卷。装填时,火枪手用牙咬开火药卷的一端,把弹丸咬在嘴里,将火药倒入已倒转火枪的枪口,随后把弹丸塞入枪口,包装的油纸被当作填弹塞,最后用压杆(起先是木条,后改为铁条)将彈藥与火药压实。
发展到后期的火枪兵的小型彈藥库
火枪兵刺刀:
第一种被称作“塞子”的刺刀,在十七世纪下半叶期间,被使用到欧洲所有的国家的军队里。这种刺刀外形象一把加长的短剑,在握把处围着一段软管,使用时可以插进火枪的枪口里。这个武器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1647年的法国军队,并表现得象一根灵巧的长枪。这种“塞子”刺刀所固有的一些缺陷是,它给予了火枪手一把简陋的长枪,而且是建立在一旦使用这种刺刀,火枪将无法再继续射击的情况下,并且也只能保护火枪手本人。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当这种刺刀被使用到战斗中时,还将意味着每个突击单位的指挥军官,必需在他认为没有可能继续再进行一次火枪齐射的情况下,发出全队统一上刺刀的命令。尽管如此,当突击编队与敌军阵线冲撞之前,指挥官将冒着如何判断当时是否是下此命令的最后时刻的风险:当处于冲锋中的步兵,需要有60步的距离往枪口里塞刺刀,此时的敌军就可以在刺刀被固定前任意地射击目标;一旦刺刀被固定,如果敌军派出预备队,突击队列的火枪就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开火。到1687年,套筒式刺刀才第一次亮相,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种武器没有在当时及1700年之后的西班牙王位继承人战争(guerre de succession d’ Espagne)或北方大战(Grand Guerre du Nord)中得到普及。
十七世纪的火枪刺刀:左边的是塞子式刺刀;中间的是套环式刺刀;右边的是套筒式刺刀
步兵的随身武器:
在刺刀还未产生的年代,是佩剑给予了步兵以自身的防御及与敌人肉搏的武器,即使到刺刀出现,也在很多年内没有改变这种状况。所有的士兵都装备了一把这样或那样的佩剑,它通常拥有一个十分坚固的黄铜护手,及长约80cm的剑刃。它们在所有的国家、军队,即使在一个团里也不是一种标准的式样。
路易十四时期的军官佩剑
手雷:
手雷出现在十七世纪中期。它是一种金属的中空球状体,里面填充进火药,并有一根火绳用于引爆,并由掷弹兵携带与投掷。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中,这种武器被使用在步兵近战,及攻城战中。1660年后,掷弹兵作为一种新的步兵兵种,开始在所有的军队中出现。到1670年后,大多数的团里组建一个掷弹兵连,而在法国,则是每个营中就组建了掷弹兵连,或根据情况重新集结为一个独立的掷弹兵营。
掷弹兵投弹前将用火绳点燃引线
步兵盔甲:
在步兵中,一直到1690年,大部分的野战军队基本上是由长枪兵穿戴盔甲。它基本上是由一块金属的前胸甲和一块背甲组成,以及一个金属头盔。而且,还有一些保护胯部,大腿部及手的金属甲胄。这种护甲基本上是在和长枪同时或之前就在步兵的装备序列中消失了,但在骑兵中,一直伴随着胸甲骑兵存在到十九世纪后期。
长枪兵的盔甲
第三章:十七世纪野战步兵战术的发展
总论:
在多数战役中,步兵大都是以营为单位在战场上展开。根据每个国家的特定,在每个连中都包括一定比例的长枪兵、火枪手以及掷弹兵,或者在每个营中配属一定数量的长枪兵、火枪手连,并增配一个掷弹兵连。
当部队在战场上展开后,长枪兵集中在战线的中间,而火枪手则分散在其周围,另一支长枪兵则以密集队形组成一个方阵,用于阻挡敌军骑兵对火枪手的快速袭击。至于掷弹兵,即可以分散到营方阵的两端,也可以集中到一边侧翼,或者从原布署中抽出用于夺取一个特定的地区,或者作为独立单位配合其他的掷弹兵连用于进行一场具体的行动,比如猛攻敌军堡垒或者一座战场上的防御建筑物。
常备步兵营的组织:
一方面,当军饷交付给军官以发放给士兵时,前者会倾向于过高地计算士兵的数量,随即为他本人抽出多余的利润,因而会在这过程中造成实际上的损耗;另一方面,当单位基层主官负责进行兵员更替时,如果此时部队正位于他们的冬季宿营地,这些主官根本无法长时间地离开营地去招募新兵。逃兵、疾病以及战斗的损失,使部队无法面对突发战役,并且需要为下一次战役腾出很长时间来补充兵员。沙皇彼得一世(Tsar Pierre Ier),为了解决这第二个问题,曾在每个步兵团里组建一个驻防营。这个营不参加步兵团的行动,只是驻扎在团的出发地,而该营军官则必需在战争期间不停地征兵,并对新兵在补充到因战役而损失的团属各战斗营前对其训练。这种作法,在18世纪初期并未得到普及,直到几年之后才被其它军队吸收(比如法国的王室军团)。
十七世纪欧洲步兵战术编队的演变:
在那时期的步兵战斗的军事理论,来源于盎格鲁中心Z義中的一些具有些许错误的思想。以大幅度增加步兵数量,使用优势火力为发展方向的步兵战术。这种军事理论是建立在对火力的固执追求,及以努力增加火枪数量来达到上述目标,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上发展而来的结果。然而,他们很可能认为这种发展方向同样没有显示出实际效果,尽管在这之前他们就已经提高了滑膛枪的火力强度。
通过对我们在这时代之前的军事状况地观察。我们将意识到,这些军团拥有更大型的步兵单位,而且比他们的敌人更早地装备了火枪或滑膛枪。当时对火力的使用,是为了能瓦解对方的防线,但在突击时,却无法形成更多的后续火力,特别是向因遭到失败而恐慌的敌人造成的混乱战场上进行射击。因此,这种突击并不经常会被转化成一场普遍性的混战,而且在更多时候是进攻一支敌人严谨的密集队型,这阵型就像是构成了一座要塞(看一下西班牙方阵)。如果进攻受挫,那进攻集群将撤回到自己的方阵内重新集结,并继续交火,直到交战双方的一方“退出”而撤离战斗。交战双方只要有一方的一个火枪射击点,在对方的打击下,放弃了与别的战斗集体重组而撤退,那么,他们将带动其后方所有的防御单位同时溃退。这时,长枪兵的使用,就会在军团与军团之间的战斗中显得非常重要。我们宁愿将长枪兵作为预备队,在军团中间组成一座防御要塞,用来掩护火枪兵射击,以及抵御敌人的进攻。
步兵单位的构建,是为了能在战场上独立作战。他们被用作击退战场上来自所有方向及任何部队(步兵或骑兵)的进攻。
一、十六世纪的西班牙大方阵(Tercio):
在十六世纪初,在战术单位中形成了一种新颖而且重要的步兵方阵,其中的长枪兵被用于击退敌人的重骑兵突击,以及火枪射手被用于降低对方的步兵攻击力量。在十五世纪的瑞士,他们就利用训练有素的步兵排成有组织的方阵,以阻挡那些中世纪的重骑兵,比如他们在与勇敢的勃艮第公爵查理(duc de Bourgogne Charles)的两次战役:格兰松(Grandson,1476年3月2日)和莫拉特(Morat,1476年6月22日)中,击败了公爵。
西班牙人改善了他们所引进的这种方阵,加入了火绳枪的强大火力,以及组成了一个联合两个军团的结构,这就是西班牙大方阵(Tercio)从那以后,在欧洲的所有战术训练都着重发展了这种方阵,特别是在荷兰,比如莫利斯·拿骚(Maurice de Nassau),威廉·第利契(Wilhelm Dilich),约翰·加库伯·冯·瓦罗森(Johann Jacob Von Walhaussen),这些与可怕的西班牙步兵作战的人。
在一场战役的战场上,将由一个或几个步兵大队组成大方阵。步兵方阵在中间集结了一个长枪兵方阵,而火绳枪射手则聚集在他们的侧翼,或者在长枪兵方阵的四个角上。处在这种阵位的火绳枪射手可以射击骚扰敌军步兵,而长枪兵则构成一座防御堡垒,当敌军骑兵发起突击时,可以让火绳枪射手躲避攻击。
这是一份3000人的西班牙大方阵的战术图解。中间是一个长枪兵方阵,两边侧翼是火绳枪射手组成的护卫线,四个角上的火绳枪射手小方阵,每个方阵拥有240名射手,他们可以以各自方阵的形式独立射击。而火枪手则没有预订阵位,就如图解所显示的,他们可以上前,以一条长长的战列线的形式向敌人射击。旗手则安排在长枪兵方阵的中间。
从这种典型的方阵的总占地面积,我们可以估算出每一名步兵大约占据1.32x1.32m的地方,每个长枪兵与他相邻的战友之间的距离,在横向约0.64m,在前后约1.92m,而火绳枪射手则是0.96m及1.92m。这样,长枪兵就组成了一个宽56m,纵深54.1m+4.8m(军旗阵位)的方阵,每个连的军旗则位于该连所占据的方阵中的两行的中间。长枪兵方阵两侧翼的护卫火绳枪手,一般来说排成以5名射手为宽度的纵列队形。主战的火绳枪射手一般以150至300名射手集中为一个四方型的小方阵(Mangas),共组成4个,布署到大方阵的四个角上。最后,火枪手要么被配属到主战的火绳枪射手方阵,要么组成自己独立的方阵。
二、荷兰与瑞典模式的战术方阵:
在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之间,那些军事首脑们(比如莫利斯·拿骚Maurice de Nassau,及著名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e – Adolphe等)都
1、荷兰模式的战术方阵:
为了扭转与西班牙之间的弗朗德勒(Flandres)战役遭到惨败后的军事局面,新的荷兰反抗军司令莫利斯·拿骚寻求了一种新的模式来对抗具有明显优势的西班牙大方阵。
与西班牙大方阵相比,在荷兰模式的战术方阵中,他们减少了各连队的人数(从1600年的150人,随即减少到113人),增加了火枪射手与长枪兵的比例(增加到占总数的60%,西班牙方阵为50%),并增加了军官的数量比例。随后,荷兰人还将方阵的排列行数减少到10行,以便加宽正面对敌战列线。从战术上来看,这种方阵基本上是在战场上组建4个由长枪兵及火枪射手组成的临时团,每个临时团约800至1000人。通常的排列方法为,一个临时团分出两个营方阵,而每个营方阵又有一个长枪兵方阵在前面,后面则是火枪射手组成的小方阵,交火时,火枪射手会分散到长枪兵的两边侧翼射击。
我们应该补充的是,荷兰人对于他们的步兵熟悉这种战术方阵的训练方法,也被广泛地传授到了当时欧洲的各军队中,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要使火枪射手熟悉他们的阵型变化,以及每个长枪兵的勇敢意志。
荷兰式方阵的战场布署图解:左图为拥有1000名士兵的临时团,再分解两个营方阵,每个营方阵包括长枪兵方阵和火枪射手方阵。右图为由4个临时团组成菱形的荷兰旅方阵。
通常在战场上,荷兰步兵会布署3个荷兰旅方阵,每个旅拥有4个临时团,这3个旅分别被称为:前卫旅、主战旅及后卫旅。余下的火枪射手则被用于看
临时团)。这种布置,给予了荷兰方阵以很大的机动收缩空间(注意:在这场战役中,他的对手的西班牙方阵是按12行战列横线布署的)。
事实上,莫利斯·拿骚的主要工作是组建一支常备的荷兰野战军,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并以固定的薪水支付来保证他们的忠诚。我们还可以补充的是,荷兰式方阵可以完全适应处于低地国家的所有战场环境,包括湿地战场上纵横交错的沟渠及河流。
2、瑞典模式的战术方阵:
当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e – Adolphe)在1617年登上王位之后,他的瑞典王国将面对一系列与波兰、丹麦及俄罗斯之间的战争。为了改组他的军队,古斯塔夫·阿道夫改善了来自于日耳曼的荷兰式步兵战术方阵,形成了一种野战防御型方阵(le landesdefension)。这种方阵属于一个防御性阵型,它的组成不需要昂贵的代价,并适用于各地方部队的防御任务。在这个瑞典式方阵中,将原荷兰式临时团缩减到只有600人组成的半团。在交战时,这半个团将形成3条战列线:第一条由长枪兵组成,第2条由大部分火枪手组成,而第3条则由剩下的火枪手组成预备队。长枪兵战列只是一个纵深6行,甚至5行的小方阵,而火枪手则集中成纵深6行的方阵。
在长枪兵阻挡住了敌军的突击之后,第二方阵的火枪手则分散到长枪兵方阵的两边或一边侧翼进行射击。最后,第三方阵的火枪手预备队,可以提供士兵组建用于支援骑兵突击的火枪手分遣队。
在瑞典(至少是在古斯塔夫·阿道夫时期),半团方阵也会组成更大型的,集中了1500至2000人的旅方阵。在吕特岑(Lützen,1632年)战役中,瑞典人排出了两条战线,每条配属了4个旅方阵。
瑞典式旅方阵的图解:一个旅方阵由3个半团方阵组成,集中了1512名步兵和328名军官
有一个关于古斯塔夫·阿道夫的重大改革,就是他对战场上火力强度的改善。瑞典火枪手都受过射击30-50m之间目标的训练,当交战双方接近到此距离时,先由最前面的3行火枪手开火射击敌人的方阵,随即是后面的3行射击,然后就是双方的步兵方阵近战突击了。另外,他们还在半团方阵中加入了3至4磅的野战火炮用于加强火枪手的火力(这种火炮需要2名士兵操作)。
瑞典式方阵被使用到了和神圣罗马帝国军队的布雷登费尔德战役(Breitenfeld 17/09/1631)及吕特岑(Lützen,16/11/1632)中。在布雷登费尔德战役中,瑞典步兵布署了21个半团(7个旅),约12700名士兵,加上由12-13个火枪手分遣队(约2400名火枪手)混成的28个骑兵中队(约8000名骑兵)。正相反,神圣罗马帝国的步兵组成了14个西班牙式大方阵,每个1500名步兵(50条由30名士兵排成的战列线)。这是在欧洲人之间的一场重要战役,自那以后,旧大陆的军队都在努力学习瑞典式的步兵战术。
这是在三十年战争中的1632年的吕特岑战役,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面的瑞典旅方阵,和下面神圣罗马帝国那庞大的西班牙方阵
瑞典式的步兵战术拥有很大的优势,但同样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这支军队必需严守纪律,并经过严格地训练。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战场上的部队调动及承受敌人的强大火力;其次,拥有浅纵深的战列线布署,并希望能拥有良好的防御力。可正相反,当步兵方阵进攻时,就会拆散一部分战列线,而使剩下的防御力大幅度降低。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布雷登费尔德战役中,组建了一些半团加强到突击纵队中;最后,当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吕特岑去世之后,瑞典旅方阵被废弃了,因为这种战术需要步兵太多时间地训练。而半团方阵或营方阵(500人或更少)则成了更具优势的战术方阵,并且增加了火枪手的数量及减少了长枪兵,使其达到2:1的比例。营方阵以一个长枪兵集团位于中间,两个火枪手集团在其两翼。
当西班牙大方阵在北方战线(Nordlingen)获得胜利时,确实显示了它以大纵深方阵(10行战列线纵深)所拥有的坚实防御力,但当他们面对瑞典式方阵时,就表现得严重缺乏战场机动性。
3、法国路易十四世的步兵战术编队:
到十七世纪末,法国逐渐形成了一支比欧洲其他国家更强大的军队。到1690年,法国已经拥有343,000人的常备军,再加上一些别的部队(皇家军团、近卫军、海岸及地方驻军)和海军,共约600,000人。
根据瑞典人的战术方阵,路易十四的军队组建了拥有80至90名军官和600至850名步兵的常备步兵营。
法国步兵营方阵图解:上图为1674年组建,营方阵拥有90名军官和688名步兵,有62名火枪手排在第一战列线上。下图为1702年组建,营方阵拥有78名军官和604名步兵,有152名火枪手排在第一战列线上,比1674年型多出2.45倍。
交战时,会以这种营方阵的形式,以2至6个步兵营组成旅(2个团)编队。在1694年的特尔河(Ter)战役中,法国步兵集中了30个营组成6个步兵旅编队。每个营在战场上展开成一条宽80m的正面战列线,根据后备兵员的数量,最大将以162名步兵,覆盖约96m的阵地,编队纵深初期为6至8行,后期当引进燧发枪之后,则改为4行纵深。而该营所配属的掷弹兵则守卫营方阵的侧翼。
火枪兵的实际战术队列:
在十七世纪后期,法国火枪手在作战时,会排成6-8行战列线。这种惯用的方阵厚度是来源于长枪兵阵型的启发,另一个原因则是为了形成射击时的不间断火力。
下面的两个图解分别被称作“行射击”与“列射击”,都是表现了2个连队共80名火枪手(10条纵列,每列8名射手),覆盖约40步(约20m)宽的战列正面,纵深为8行。这种阵型能保持稳定的40枪\每分钟(如果按每人15至20秒的单击射速)的连续火力。在战场上如果是正面对敌,就采用“行射击”,如果是有侧面敌军,则采用“列射击”,如此就能在不转动队形的情况下,同时进行对敌射击。
这个方案的基本分配是,第一行射击,另外三行等待或装填彈藥,最后一行开始重新装填彈藥。射击时,第一行向前三步,开火,接着走到最后重新装填,然后是第二行上前三步....这第一个射击实用战术被称作:“行射击”。
在荷兰的军队中,还有一种另外的编队射击战术,就是“分队行射击”。这种分队会以30人、40人、50人或60人进行编队(3至6个纵列,每列10人),分队与分队之间有2m的间距。
这是3个分队,4条纵列的图解。战术动作大致与“行射击”相似,只是射手移动方式不同
在某些军队里,比如瑞典及有时侯法国,使用的是“阶梯形射击”。就是说,第一行的火枪手将膝盖落地,而后两行向前移动,第2行的射手向右跨出一步,最后,这三行可以在同一时间射击。这种战术当然无法形成一种连续火力,但能形成一个最大火力强度,并且通常是在开火后,随即就进行白热化近战突击,不会再有重新装填的可能。当时这种战术的变种,被瑞典军队用到了实战中,当营方阵前进到离敌人50米处时,第一编队的3行蹲下,然后由后面编队的3行射击;接着站起来继续前进,到离敌人30米处,就由第一编队完成射击,在这次火枪齐射之后,就是拔出佩剑或上刺刀进行近战了,这种战斗方法相当接近于奥斯曼近卫军的战术。
瑞典式阶梯形射击战术,等到后面的三行完成齐射之后,就是拔出佩剑进行白刃战了
掷弹兵:
掷弹兵的概念诞生于1670年的前一段时间,当时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从营中分出一个连来组建掷弹兵连。通常掷弹兵都相对更高大也更强壮,穿着合适体面的衣服,以便于投掷榴弹,而且,在掷弹兵的武器袋中,还带着一把近战用的小斧。因此,掷弹兵在战场上能很好地完成所赋予他们的各种任务,并且到1680年之后,掷弹兵还被越来越多地集中应用到各攻城战中,用以消除敌军对攻城炮兵阵地的危胁。掷弹兵属于各团里的精锐部队,并在行军时处于纵队的前锋,作战时,任何困难及危险的任务大都落在他们的身上,同样他们也被当作为团级军官的近身护卫。
1660年的法国掷弹兵
这位军迷扮演的似乎是1690年左右,一位正在辅助攻城的法国掷弹兵
“不动如山,侵掠如火,其徐如林,其疾如风”,我所引用的这四句话,来自中国“孙子兵法”里的名言,在十七世纪的欧洲,又何尝会不适用?从一个排在队列头上的中士,到指挥几个军团作战的元帅,都希望自己的士兵,自己的军队拥有这样的面貌。他们在军队的组织结构上,在战场的战术编队上,在武器装备上,在士兵训练上,甚至在统一军服上,都努力地进行发展与革新。他们建立了野战常备军团,让新兵们学习老兵的作战经验,在组织中形成便于士兵们互相熟悉,互相信任的集体。有了常备军团,才能使新兵们获得长时间战术训练的可能,走队列、操作武器、互相配合等,这即使到了现代也是所有军队所必需拥有的训练课程。而在战场上的战术编队就改革地更加明显,力求兵种的密切配合,互相支撑。战术方阵从庞大的要塞型高防御方阵,向小型的机动的线型队列发展,当然这不是某个战术大师的突发构思,这是建立在武器的发展,战术概念及后勤支持等演变而来的,战术阵型趋向于力求强大的正面火力,在保证最低防御能力的情况下,尽量缩减队型的组成人数,以便于战场机动,将力求于防御转化为力求于进攻。
鉴于本人的水平有限,完成的这篇文章不是很全面,对于当时的欧洲各国家的步兵,只是一个简介而已,还有可能里面有些细节上的错误,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