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真的产生于原始社会吗?

武术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然而,对于武术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多学科的研究却是极为浅薄和单一的。

仅就武术的起源一直延用史学界人类历史自原始就形成的观点,对武术的形成未经慎密的研究武术的性质,以及它和原始先民生活、生产力、生存条件、认识自己和自然能力的相关,采取了模棱两可的说法,即:“武术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活动中去,”(《试论中国武术史上的几个问题》、《甘肃体育史料专辑》第28页),“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人类为了生存和自卫,即以木棒、石块等原始工具与毒蛇猛兽进行搏斗。《武术——中国传统体育》、《中国武术》第1页) 后一说法更为确切了原始社会产生武术之说,实际上,这一论点纯属主观定论,是一个极为模糊的说法,而这一说法却为武术界默认 ,对于这一点我认为应进行 广泛的学术讨论, 而不能听之任之。

考古界把原始社会更为具体地l划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期。 所谓原始社会产生武术,就指这两个时期,可是在这两个时期生产力是极为低下的,生产力的低下造成原始先民对自己、自然的认识也显得平乏,以致于未能有目的发现自身潜在的机能(武术便是潜在机能之一),由于生存是依赖性的,少有征服性,故此,一些石器的产生大都是自然的“恩赐”,人的主观痕迹很少。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能否产生武术,现在定论为时尚早,还待商榷。

马克思说过,有了人,就有了人类历史。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因为,人无论有无能力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人的行为已在“写”人的无字史了。武术作为人的技能之一,是否亦是因有了人也就有了武术史呢?我认为不是的,武术不是人的本能,是人对自己、自然、社会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以后,在阶级社会由原始社会孕育的同时,顽强的私有欲的作用,人对自身的更进一步认识的结果。武术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它不是原始社会智能低昧时期所能发现、发展、保留的,它的产生不是习惯说法所能明指的,它有自己形成的基线,这取决于武术的本职属性。

在这一点上,我们有些人认为,武术是人的本能,试想一个尚不能明确意识到自己将五指攥紧,比伸直五指更具有捶击力的时候,他怎么又能本能地去使用拳头?况且,在原始社会人们均未广泛地相互借鉴各自能力的时期,一个从未接触过武术的人,他不会发现自己伸拳攻击对方同时,收拳屈臂成肘,和用肘去二次攻击。只有原始先人们愈发的不满足自己本能的生理作用,去再次的利用自身,这时,人们的再认识是具有明确目标的。这一明确目标的形成,必须是在一定程度上更进一步的认识自己和自然,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人朦胧中意识到攥在手里的树木枝干比徒手更易击中远处的物体时,这就是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自然为已用之宜。同时,弱小者以此亦是维护的私有物,这两点在进入阶级社会才二者具备。

所谓阶级社会,就人而言、无非是人自身平等的条件和私欲占有的不均等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是最能诱发人相互之间的接触,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上层建筑发展的速度超过原始生产力,原始生产力的社会效益尚未具备为人所用的程度,来控制对方时,为了满足日益勃起的私欲,人与人之间有意识地利用自己的肢体去控制对方,以保护自己的私欲,这就是进入阶级社会。

人从认识自己的同时,亦认识了对方,社会进程给人赋予新的观念,人作为有目的的攻击对方的举止,就是武术萌芽状态的第一步。仅此,关于“阶级社会产生武术”比“原始社会产生武术”要确切得多,同时和武术的性质更为相符。

一旦我们从人的自身和社会形成的特点把武术形成的时间初步定下以后,那么,“与野兽搏斗说”,“原始社会石器是武术萌芽时代的武术器械说”相应地值得进一步探讨。

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的生存可以说是依赖于自然的“恩赐”,他们不能象我们现在所说的那样,相互之间高度统一,协调的操纵原始石器与本性就是吞噬的猛兽搏斗。

对于这一点用现代思维来度想先民是很不妥的,人和猛兽就是说现在发生遭遇,都会本能地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保证了人心理恐惧上的安全感,那么,这一距离就完全消除了人自己的攻击能力。但是,威胁自己的可能并不消失,以及人获得生活资料的欲望,都不同程度的促人们去弥补满足这一要求的办法。经过若干时期的过渡,弓、弩、矢才应用而生,这种应用而生,它说明人的智慧,同时也说明了保持距离的安全感依然存在,这一安全的依托,完全取决于人与猛兽之间不可逾越的生理性差异。我们难以想原始人能利用自己的肢体和猛兽的利爪锋牙相搏,反之,原始人利用自然壕堑、群人的声势造成对猛兽的心理恐惧,使之失误,严格地说这种间接的关系和武术有本质的区别。

保持了距离、利用非肢体的直接触,它的结果就不是以肢体进行的接触,而前者则是生产工具的日益改进,演变出了弓、矢、弩,以及近代的铳、枪等。

另一点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中,相反才产生尽可能地利用肢体去拳打脚踢,进而摔、拿、缠、扣等,肢体复杂的技术变化,这是武术的根。这些技法只有人与人心理上、生理上均等,这种技术才运用而生。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使用,以满足私欲的拼搏,也只能在阶级社会才可以。原始社会的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关系未具有人之间相搏的前提,而与猛兽搏斗,如此完善的现代人都离不开距离这一安全临界和生理上的差异,都使得原始社会产生武术之说难以立足。

此外,关于原始社会石器时代的打制石器,由于我们惯以原始社会产生武术之说来认识原始社会,石器时代的打制石器人为地带有武味了。《体育科技》曾有文肯定地指出,原始社会石器就是人们与野兽拼搏的武器。这种说法极为不科学,即分不清什么是武,什么是器,凭空说来,研究历史,引证历史,我以为切忌主观臆造。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这些石器,而且不摆脱历史条件,对于这些石器的认识我想我们会产生另一观点,从现有的石器来看,一般一端有刃口,而另一端呈圆状、刃口一端是切、削、刮的。而圆的一端显然是持握的,这一来,一旦握起这些石器,刃口与人的前臂成向下九十度的使用范围,它不具有刺的技术,因此,考古界定下切、削、刮的功利性是很精确的。这些低头、近距离的石器操作,不言而喻,它不能适应和猛兽和灵活的人相搏,它不能是一种武术的原始器械。况且,原始的先人们对于这些石器的使用,远非象有些人所想得那么自如。

总之,武术的历史久远是共认的。但它的历史源头是否亦局限在久远这一模糊的概念之中,我认为是不妥的,为此,就武术的起源我们还应做真正科学的论证。

(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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