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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病志及电脑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执行门、急诊医嘱时,在相应医嘱项目的右下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下一班核对上一班医嘱,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大查对后(查对病志、电脑医嘱及治疗卡),在医嘱核对本上登记签名。

4、抢救病人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空药瓶,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二)用药查对制度

1、给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姓名、住院号(病案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药品清点和摆药前须检查失效期、批号及药品质量;瓶装袋装制剂检查标签是否清楚、外包装是否完整、瓶口有无松动,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方可使用。

4、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须查对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及时记录。

(三)输血查对制度

1、采集交叉配血血标本时查对:

(1)采血前、采血时要认真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患者血型化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采血管及条形码信息(要求住院号、科室、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2)采血后将抽血者的姓名、日期(年、月、日)、时间(具体到分)、血型(ABO血型及Rh(D)血型)清楚地标记到采血管上并核对。

(3)抽血时若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管医生、当天值班的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时查对:应与化验室人员双人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上的所有受血者及供血者的各项信息,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及质量是否正常。

3、输血时查对:

(1)输血前床旁反问式向病人/家属确认血型。

(2)血液取回后二名护士(医护人员)共同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与血液类型;供血者姓名、血袋编号、血型、血量及血液类型,查对交叉配血结果有无凝集。查对血袋标签上的姓名、血袋编号、血型、血量、血液类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是否相符;查对采血日期及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及质量是否正常。

(3)输血前二名护士(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病人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血量及类型等,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是否相符。再次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与血袋标签上各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血袋外观及质量,无误后方可输入。

(4)查对输血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5)输血结束后,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血型、麻醉方式、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及标识、配血报告、术前用药及药物过敏试验结果。

2、接病人时,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到病室与病人共同核对手术通知单、病志、床头卡及腕带上的信息: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生命体征、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及标识、术前用药、禁食水情况、备皮情况、皮肤完好性及是否排过大小便,并与病房护士共同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

3、送病人回病房时,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病人床号、姓名、手术名称、麻醉方式、引流、敷料、皮肤、术中情况、病情;交待输液、药名、用量及滴数情况;交代病历、X光片等物品并共同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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