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影展被爆掩盖丑闻20余年:亚洲重要女性独立导演遭抄袭后被“掩口封杀”
编者按:
梁英姬执导的《家族的国度》勇夺日本《电影旬报》年度十佳第一,但此片之后她有长达十年没有发布新电影。
抄袭事件中,洪亨淑导演的《本名宣言》封面
作为独立纪录片创作者,我们一直在等待釜山国际电影节对22年前的《本名宣言》(洪亨淑(Hong Hyung-sook)导演)剽窃问题作出正式声明。虽然太迟,但距今年(编者:指2020年)1月梁英姬(Yang Yong-hi)导演质疑后又经过6个月的7月25日,釜山国际电影节终于对梁英姬导演进行了正式道歉。
对这一点,我们大体持欢迎态度。但是,该声明不仅内容过于贫乏以致难副“代表亚洲的电影节”盛名,其中对著作权的认识甚至未能达到普通常识水准。而且声明中没有明确写出向梁英姬导演道歉的理由,还缺少了釜山国际电影节22年前采取的行动、由此应该道歉并负责的对象等内容。在22年前最佳纪录片奖获奖作《本名宣言》剽窃事件中, 釜山国际电影节支持加害者并有组织地无视甚至掩盖了受害者的正当质疑,我们希望能明确其责任并对此进行追究。
洪亨淑在1995年的山形纪录片电影节上初次遇到日本韩裔导演梁英姬,聼说后者正在拍摄有关日本韩裔高中生“本名宣言”(译者注:向周围宣告自己的韩裔身份和姓名)的作品后,一直与梁英姬保持联络。洪亨淑从作品完成之前就要求看母带,梁英姬请她等候,然后于1996年与NHK大坂一起制作完成《摇摆的心》并播放后,将30分钟的节目拷贝送给了在首尔的洪亨淑。其后洪亨淑表示自己也打算制作有关日本韩裔的作品,为此将赴日进行调查,同时她还拜託梁英姬引荐自己採访《本名宣言》拍摄地尼崎高中的藤原老师,以作调研时的参考。在梁英姬的介绍和翻译下访问尼崎高中后,洪亨淑返回韩国,提出为参考还想看看《摇摆的心》的母带。因拒绝了几次后洪亨淑仍不断联系自己,梁英姬以为这些资料是洪在了解日本韩裔问题时必不可少的,便将录影带交给了洪亨淑。此后,她再未收到洪亨淑的联络。
1998年10月(釜山国际电影节结束后),人在纽约的梁英姬偶然从网报上得知洪亨淑以名为《本名宣言》的作品获得了最佳纪录片奖,遂联系制作《本名宣言》的首尔映像集团, 请求让自己观看作品。从送来的录影带中,梁英姬才第一次看到如下事实:《本名宣言》里不仅出现了自己的身影,而且画外音还说录影带是梁英姬主动送来的;《摇摆的心》中有长达9分40秒的片断被插入《本名宣言》中,但没有标出是引用的;片尾字幕中写有“8mm采访 梁英姬”,好像梁英姬是洪亨淑团队的成员一样。
当时梁英姬正在纽约留学,而且国籍为“朝鲜”,无法入境韩国。在这种情况下,梁英姬复制了几十盘《摇摆的心》的VHS录影带,将其寄送给釜山国际电影节和韩国的媒体、电影团体,请求审查洪亨淑的抄袭、剽窃嫌疑。韩国的中央日报对此作了独家报道,题为“釜山国际电影节最佳纪录片奖获奖作品有剽窃嫌疑?”。尽管釜山国际电影节答应了梁英姬“举办两部作品的比较放映会”这一请求,但在中央日报的报道造成反响后,电影节却召开了评审委员会,声明“《本名宣言》不构成剽窃”。由大学的电影专业教授和影评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作出结论,说“采访地点和出场人物的一致不能作为剽窃的依据”、“洪亨淑使用的9分40秒不过是表现背景,不是剽窃”等。并且仅凭“梁英姬事先同意了”这一洪亨淑的说法,就正式对梁英姬的质疑进行非难,说其在道德上不具备正当性、伤害了釜山国际电影节的名誉、“造成了韩国纪录片作者们活动的消沉”。
此后,釜山国际电影节的李庸观(Lee Yong-Kwan)首席策展人(现理事会主席)还和韩国独立电影协会的代表金东元(Kim Dongwon)(《送还》的导演)一起会见独立电影协议会的浪熙涉(Nang Heesub)代表,要求在《本名宣言》剽窃嫌疑问题上对独立电影界下达封口令。
结果,以釜山国际电影节评审委员会的判断为根据,影评人和独立电影人们仿佛排好了顺序一般接连发表声明,说“《本名宣言》中不存在盗用剽窃,梁英姬妨碍了韩国独立电影的成长,还为私利而伤害了日本韩裔社群”。就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梁英姬因国籍问题未能入境韩国,釜山国际电影节没有举办自己承诺过的比较放映会,洪亨淑没有将《本名宣言》公映,盗用、剽窃的疑团被封存了22年。
身为日本韩裔,梁英姬对于那些和自己同样为自我认同而苦恼的尼崎高中学生们,是一边花很长时间与之建立信赖关係一边进行採访的。洪亨淑从《摇摆的心》盗用的9分40秒,都是没有这一过程就不可能拍得出来的场景。在开头部分还躲避梁英姬的镜头、拒绝提及自我认同问题的学生,渐渐对“同胞会”成员的工作敞开心扉,最后当著全校学生边哭边进行本名宣言,这些场景今天看来也十分令人感动。而洪亨淑正是将这一部分处理成黑白色,不标示影像的出处就插入了自己的作品。《本名宣言》和《摇摆的心》虽然在时长(68分vs30分)、人物和结构上有所不同,但两片在主题和情节整体上过于相似,这一点相信只要看过作品的人都没法否认。当然人们可以寻找两部影片的不同之处并强调其美学上的差异,但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本名宣言》中插入了近十分锺的他人作品,而且故意让观众误以为是自己拍摄的。
这种行为,即偷窃他人的创作当自己的作品使用的不道德行为就叫做“剽窃”。可是,釜山国际电影节不仅没有在声明中明确表示事件的核心──“剽窃”是否属实, 连“剽窃”一词本身都没有使用。声明只顾摆出自己在各种事情上无能为力的藉口──从判断剽窃是否成立到取消最佳纪录片奖──代替“剽窃”一词,声明使用了8次以上“法律上的谘问”、“法律上的争端”、“法律上的争议”、“法律上的时效”等法律相关词汇。釜山国际电影节每年都对几百部电影进行选片、放映和评奖,却连剽窃与否都无法判断,这无异于对电影人的冒犯,也让人怀疑釜山国际电影节的品质水准。
剽窃不是仅在著作权法这样的法律范围内就能判断的问题。所谓剽窃属于有别于著作权法的、纯粹伦理道德的规范,判断它的标准存在于构建公正的社会共识的过程之中。22年前,釜山国际电影节没有保护创作者和电影共同体,而是选择了以阵营论是非,掩盖剽窃问题,那麽它有责任从现在开始充分讨论《本名宣言》的剽窃是否属实,并正式公布结果。而且,釜山国际电影节不能再依赖电影团体的意见,必须要作出自己的判断。
梁英姬从事件发生至今一直坚称不存在任何“同意”或“协议”。虽然她曾将洪亨淑当作可以信任的前辈导演而将作品和母带借给了对方,还为对方做翻译、介绍拍摄场所,但这并不等于自动同意对方自由使用自己的作品。洪亨淑现在仍在说“有过同意”,并公开了和梁英姬的往来信件等,但任何一封信中都没有允许她使用影像的语句。儘管如此,釜山国际电影节却原样认可了洪亨淑方“在策划阶段有过一定程度的同意”这一观点,并在声明中写道“构成问题的长达9分40秒的影像,其使用是否属于擅自盗用,在法律上有争论的馀地”,这些做法表明釜山国际电影节现在仍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场上看问题。
此外,釜山国际电影节还表示“为做法不对而道歉”,因为其在今年年初的比较放映会时未经洪亨淑同意而向外界提供了《本名宣言》。这让我们看到釜山国际电影节对著作权的认识是多么的狭隘、落后,简直令人吃惊。按这个逻辑,今后我们不经犯下了剽窃的当事人同意就无法判断任何剽窃,连对公开发表的作品自由评论判断的权利都要被夺走。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在应该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受到保护的同时,还有“作为公共财产的属性”,允许其他所有人观看、感受和评论。电影节为了判断是否剽窃而举办比较上映会就“侵害了加害者的著作权,因此要道歉”,这让我们无法不怀疑釜山国际电影节是否理解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公共机构作出这样的判断,会让能指出剽窃问题的社会气氛消沉,使得对剽窃的正当处罚与管制难以进行。比如现在洪亨淑就以著作权为掩护向举办比较放映会的人发送律师函。釜山国际电影节的判断就这样被剽窃的加害者恶意利用,成了威胁被害者的手段。因此,釜山国际电影节应该收回声明中对洪亨淑的道歉。
《本名宣言》事件的本质可以分成两大部分。第一,此事件属于“剽窃事件”,其程度之严重,达到了可以收入纪录片创作道德教科书的程度。第二,电影节原本对共同体的创作环境安全和电影产业负有保护的义务,在此事件中却为了组织的利益而与独立电影界同谋,损害了一位创作者的人格、创作权、著作权等权益。我们不可以忘记,当时连最应该监督剽窃的评论界也沦为了维护组织与人脉的工具。
事件发生的1998年,正是独立电影通过在国内举办的国际电影节而开始在体制内获得一席之地的时期,《本名宣言》获得最佳纪录片奖被韩国独立电影界认为是鼓舞人心的事情。而且,考虑到洪亨淑在此之后的人生历程──她在有关剽窃嫌疑的讨论后也未受任何制裁,而是继续创作,并凭借其成果担任了各种公共职务──当时掩盖了剽窃真相的釜山国际电影节对其后二十年来的韩国独立电影界造成的影响可谓不小。《本名宣言》这样的剽窃作品在电影节获奖,釜山国际电影节率先无视被害者的质疑──如果这样的状况反複发生,而共同体却因成员各自的利害关系而一直沉默下去,那么韩国电影的前景将会十分黯淡。
对于过了22年仍无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的釜山国际电影节,我们无法掩饰巨大的失望。我们还想请问釜山国际电影节,你们没有因为把注意力都集中于扩大影响力范围, 而在阵营的分合中忘却了作为电影节的价值观和理念吗?
最后,“Docuforum 2020”要向梁英姬导演表示大力的支持,因为她顶著群体排斥与阴谋论的压力而将这个问题再次付诸公开讨论,并勇敢地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受害经历。我们将与她团结合作。
2020年1月,韩国的电影杂志《Cine21》刊登了我的投稿。
2020年2月,《摇摆的心》(30分钟,1996年,NHK大坂与梁英姬)和《本名宣言》(68分钟,1988年,洪亨淑导演与首尔映像集团)的第一次比较放映会在首尔得以举办,为数众多的电影及媒体相关人士前来参加。4月,我向釜山国际电影节提交了要求撤销《本名宣言》最佳纪录片奖的请愿书,釜山国际电影节为此成立了特别咨询委员会并进行了重新审议。
这期间,现首尔映像集团的孔美莲(Kong Mi-yeun)导演(负责《本名宣言》剪辑)和韩国独立电影协议会的浪熙涉(Nang Hee-sub)代表发表了给我的道歉信。此外,我还收到了海外电影研究者们寄来的有关《本名宣言》问题的资料,大家从国内外给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与问题被封印的22年前相比,情况发生了巨变,我获知了方方面面的事实,甚至听到了“有组织的隐瞒”这样的词语。
釜山电影节的道歉声明韩文原文——
“釜山电影节对这场时隔22年再次引发的争议负有重大责任,我们真诚地向梁英姬导演道歉。”
2020年7月,读过根据重新审议发表的釜山国际电影节声明后,我的心情超越失望,笑了出来。声明内容概括起来就是:“《本名宣言》有问题,但在法律上最佳纪录片奖不能撤销,对梁英姬导演我们要道歉,但对洪亨淑导演我们也想道歉。”我还以为这是个拙劣的笑话──从哪裡能生出向加害者道歉的想法呢?这是对电影的重新审议,应该只看电影才对。
1998年事件发生时,釜山国际电影节(包括最佳纪录片奖评委会)对《本名宣言》问题的处理方式极其过分,简直不配自称国际电影节。那之后22年过去了,今年釜山国际电影节再次受到了考验。而所发声明暴露出的是,釜山国际电影节没有直面著作权问题的才智和危机管理能力。他们似乎放弃了纠正过去失败并重新开始的机会,抛弃了真正应该守护的、珍贵的东西。
如果1998年釜山国际电影节和最佳纪录片奖评委会及相关人员作出了合理的判断, 那之后的22年本应成为韩国讨论和深化学习著作权问题的时间,会过得很有意义。而实际上这22年是怎样的呢?真诚回顾就不是我的工作了。
直到首部执导电影《亲爱的平壤》(2005年)完成为止的10年间,我一直将代表(父亲的故乡)韩国的釜山国际电影节当作自己的目标。在此之后,也一直以自己所有作品都受到了釜山国际电影节的邀请而自豪。祖国和故国都不确定的我,一直将釜山国际电影节当作宝贵的居所。批判自己一直信任的电影节让我心痛,也让我对不了解事件的年轻工作人员们感到歉意。但我相信,对于自己信任的那个釜山国际电影节,坦诚直面不糊弄的态度正是我的诚意和温情。
至于电影节的声明仅发在Facebook而不发在官网,我理解这是电影节在苦口婆心地激励我:“我们不认为梁英姬是值得在官网发声明的导演,梁导你还要努力哦。”
釜山国际电影节声明中也有与该声明类似的记述。但事实是──从未存在过任何关于在《本名宣言》中使用我的影像的讨论或协议。请克制使用这种有操控读者印象之嫌的语句,因为这样会招来误解。
对“韩独协…对于《本名宣言》问题采取了旁观者的立场”这句话,我有异议──韩独协不是旁观者,而是继发加害者。
发现所属作家(导演)的盗用、剽窃行为时,文学、艺术团体应将其除名──尽管这是国际通用的常识,当时的韩独协却以国际电影节为舞台,对“同事”们和媒体进行总动员,断然实施了强制性的隐瞒。韩独协是在1998年9月成立的,莫非该组织进行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盗用、剽窃事件进行有组织的隐瞒?'
对于报导了《本名宣言》存在盗用、剽窃嫌疑的中央日报,韩独协偷换问题的论点,将其冠以“镇压韩国独立电影运动”罪名,进行了过度的攻击。韩独协对中央日报也应该正式道歉──著作权问题与“阵营”无关。
我同情韩独协中央运营委员会,他们摊上了给愚蠢的前辈们善后的苦差。但即使只为显示组织的自我淨化能力,也要请你们拿出勇气正视这个问题。
1998年,当时我看过《本名宣言》后就向NHK的相关负责人说明了情况──报导了盗用嫌疑的中央日报和我这个受害者正在被批斗,简直莫名其妙。对方听完后问我:“9分锺以上? 90秒或者9秒都足够让人吃惊了,真的盗用了9分锺吗? ……这不可能。就算是差劲的学生也不会这么做事。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些人层次也太低了,说实话我不想和他们惹上关係。梁女士最好也不要接近这些有病的人,连你也会病的。”我向这位负责人也道了歉,因为这件事我也有责任,是我曾经相信洪亨淑导演是个有常识的导演并把录像带交给了她。
《摇摆的心》结尾字幕用大号字体打出了“制片、著作权 NHK大坂”的字样。如果问问那位一再宣称“和梁英姬达成协议了”的洪亨淑导演:“NHK的许可呢?”就可以马上判断是否侵权了。加上观看两部作品的时间,这个判断有3小时就足够做出,但却花了22年。
到了今年2020年,各种各样的真相开始清晰。
98年时,釜山国际电影节和韩独协的核心人物曾给独立电影界下了一道封口令,禁止他们触及任何有关《本名宣言》的问题──知道这件事后我很吃惊。我听说当时还强迫大家署名宣誓,是真的吗?参与这件事的人几乎都是在韩国社会自称“进步派”的电影人。
今年我还终于明白了一句话的含义,就是98年洪亨淑导演扔过来的那句“英姬,你将来说不定也要在韩国工作的,和我保持好关係应该对你更好”──她的智囊该给了她多少底气啊。在纽约公寓里和我一起看到那份传真的韩国朋友也很吃惊。
当时洪亨淑导演对我说,因为打算要做有关日本韩裔的作品,所以她想拜访尼崎高中的藤原老师进行调研,那裡是《摇摆的心》故事的舞台。为了给调研做先期准备,我边做翻译边给她帮忙,这个过程花了一到两天时间。我还问她“调研要花几年时间啊? 很期待知道您会选择什么样的主题,以什么样的人做主人公。”而洪亨淑导演看著我,脸上浮现出了笑容。
因为曾为制作报导节目而在泰国和孟加拉一住几个月来通过翻译进行采访,所以我能想像:洪亨淑导演拍摄关于日本韩裔的长篇纪录片会相当之艰难──她既不会说日语,也没在日本生活过。我当时甚至想,洪导演可能在考虑要搬到日本、潜下心来拍摄日本韩裔吧,因为我在日本熟识的前辈纪录片作者们就是一群这样的导演。
洪亨淑导演几次和我联繫,说自己想要看《摇摆的心》母带以作了解日本韩裔问题的参考,问我能否把带子寄给她。我拒绝过,但她被拒后还是会找我,所以我左思右想,决定只允许她“看”,然后把带子寄给了她。当时我即将去纽约,所以把这当作了自己能给她的最后的帮助。我还对她强调:我寄带子是出于对洪导演的信任,就算“只是看看”,也希望您多加注意。我没想到,她会“染指”已在日本播放过的《摇摆的心》正片,因为我和她约定:只要从那40盘母带中使用哪怕1秒,也要事先出示粗剪的片子跟我商量,直到我们达成协议。当时洪亨淑导演笑著说“Tanguniji(当然)”。这是我第一次知道, “Tanguniji”可以用来表示“Tangyonaji(当然)”的意思。这个听说了韩语新词的瞬间我记得很清楚。
当然,我那时还一直相信洪亨淑导演会做出原创性的作品。当时我因为国籍的问题无法入境韩国,所以在交给她的带子裡寄託了自己的期待──在自己去不了的韩国,能有更多人理解日本韩裔问题,哪怕只多一点也好。
对于欺骗我和盗用NHK节目影像这种嚣张,我现在仍然甚至会感觉恐怖。“虽然也曾为了按剽窃企划的提纲追求'必要的画面’而在日本拍过短短两三周,但拍到的影像衝击力不够。然后,就无视著作权和肖像权,盗用NHK的节目影像,做成了长篇纪录片”──这就是《本名宣言》的真相。曾作为翻译在那两周拍摄期间陪同的人也作证,说洪导演的拍摄方法让其十分无语。
对《摇摆的心》主人公进行的肖像权侵害也是个严重的问题。作品描绘的是日本韩裔高中生们如何在韩国名字与日本名字之间摇摆,为身份所苦恼,而洪亨淑导演不假思索地盗用了这部作品。洪亨淑导演没有真诚地拍摄(采访)过他们,只是把这些苦恼的未成年人作为煽情片的素材进行了消费。对于成为被摄体的“他们”,我从内心感到抱歉,至今仍无法摆脱负罪感。因为在两个名字之间苦恼著生存有多难受,我这个日本韩裔是最了解的。
对于反复宣称“我和梁英姬是达成了协议的”的洪亨淑导演,我无法理解她的真实意图──是对于著作权无知,还是平时就爱说谎?《本名宣言》的剪辑师,首尔映像集团的孔美莲导演回想起当时,作证说:“洪亨淑导演一边看着《摇摆的心》中金圣美同学宣告身份的片段,一边指挥我把梁英姬送来的录像带'按NHK节目原样’剪下来插到《本名宣言》里。”
1999年2月在曼哈顿见到因其他事务访美的现釜山国际电影节理事长李庸观(Lee Young-kwang)时,2000年以后在日本和韩国的电影节上遇到跟我打招呼的《本名宣言》策划姜锡必(Kang Seok-pil)(他也是洪亨淑导演的丈夫)时,我都曾告诉他们:“《本名宣言》问题还没有结束,我在等著洪亨淑导演直接跟我联繫。”而他们却笑著对我说:“你就跟洪导演吃顿饭和好呗。”看起来根本没理解这件事有多严重。我痛感和这些人完全无法沟通,不知如何是好。
2003年,金东元导演(98年时任“韩国独立电影协会”代表)来日本担任YIDFF(山形国际纪录片电影节)评委。他在宴会听到我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喃喃道“Liang Yingji?……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Liang……Yingji……Liang……Yingji……。”我说:“因为98年的《本名宣言》问题,我的名字曾在韩国媒体上出现过,可能您就是那时候看到的吧。不过那个问题现在也没解决。”然后他的表情就好像吓了一跳似的,含糊道“对了,对了,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好像是看过报导……”因为那个表情非常複杂,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我曾经帮忙制作过《送还》的字幕,在卡拉OK里也曾敲起手鼓给唱歌的金东元导演助威。直到2020年我才知道,原来金东元导演是为有组织地掩盖《本名宣言》事件而下封口令的核心人物。
洪亨淑导演当然应该退还最佳纪录片奖,因为她的获奖可能构成对其他年度最佳纪录片奖获得者的侮辱。如果她能把美国奥斯卡奖投票会员的资格一并奉还,也许尚能表现出一丝常识和一点点良知。此外,我认为釜山国际电影节也应该撤销授予剽窃作品的奖项。
关注《本名宣言》事件现状的不仅有韩国的电影人,《本名宣言》盗用、剽窃问题已经被写入国外研究生院的论文并得到发表。此外,国外出版的书籍里也详细记述了釜山国际电影节与韩国独立电影协会的“特殊”关係。希望韩国国内的大学、研究生院也能对此积极地研究和发表。我祈祷,至今仍患有“阵营病”的教授们不会干扰学生们在文化人类学上的研究。
鸣谢:华春 / 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