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器时代混乱的两性关系1
石器时代混乱的两性关系1
令人唾弃的群婚杂交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为了同自然界相抗争,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只能同劳动共同生活。几十个男女要居在一个洞窟之中,以集体的力量,寻觅食物,并抵御野兽的袭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因此,与此相对应的两性关系必然是群婚杂交。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年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这就形成了原始群的所谓婚姻。原始群的婚姻是杂乱但不存在任何禁止,杂婚制实际上无所谓婚姻,也无所谓婚姻制度。杂婚状态一直持续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期。所谓群婚杂交就是说两性对象是很不固定的,一个女子可以随便和许多男子发生两性关系,一个男子也可以随便和许多女子发生两性关系,这是一种和动物没有多大差别的混乱杂交状态。
这种杂交是最最原始的毫无限制,它的特征是一切男子属于一切女,一切女子属于一切男子,也就是说,那是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有两性关系,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有两性关系,即突出标志是:明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由于那时没有文字记载,有许多神话传说证明了这一点。同时,故事也有一些追述。例如,吕氏春秋侍君览中说:“昔太古常无君矣,起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男女关系是不媒不聘的,这就是原始时代两性生活的图画。
母系社会中,由于火的使用,工具的改进,人类谋生的方法多了,在氏族部落内部就按亲属关系,分居并产生了男女老少的风俗。老年人,青壮年,妇女各分成一群,各干各的事儿。由于这种群居,孩子们也就只认得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生父,就是部落内部的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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