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责任制度和委托检验制度

检测责任制度

1、实验室是检验检定、测试人员进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证环境、场地符合检验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各标准器及配置配备运行状态良好。

2、实验室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定期对仪器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运行良好,定期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负责对仪器设备、工具及其它实验室物品的保养和保管,拉闸、关灯、关门等具体事宜,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安全。

3、检验检定人员应具本专业基础知识,检修、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证,能够正确按国家检定规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进行相关的检验检定、测试,正确进行检验检定数据的计算处理。

4、检验检定、测试工作应由检验员、检定员、复核员最少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检定人员负责具体检定工作,核验人员对检验检定方法、步骤及检出的数据进行复查校验,确保其正确性和真实性。

5、检验检定、测试人员,必须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委托检验制度

1 目的

使委托检验管理标准化,保证委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2 范围

适用于我中心委托检验的管理。

3 职责

3.1委托检验样品登记、协议、合同由业务股负责办理,具体检验由相应股室负责,检验收费由财务股负责。

4 工作程序

委托检验程序

(1)委托方首先我中心业务股提出检测要求,由业务股审核委托项目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如不在检验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

(2)由客户向样品接收人员提出检测要求,样品接收人员根据有关标准和客户要求与客户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委托检验协议书》包括样品信息、样品编号、委托单位信息、检测项目、采用标准、检测方法、报告时间及报告发送方式等。

(3)样品接收人员将样品信息录入 “质量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4)财务股依据“检验收费标准”开具收费单,委托方到财务股交费。

(5)业务股将接收的样品分发至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负责留样样品的保管。

(6)检验报告完成后,业务科应于当日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凭《委托检验协议书》到业务股领取检测报告。如在《委托检验协议书》中注明要求返还样品的,则到业务股办理相应返还手续。

5自律机制

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制订了《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进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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