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就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路上的拦路虎。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精准施策,合力攻坚,推动健康扶贫、医保扶贫等工作取得决定性成就。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介绍,健康扶贫攻坚任务接近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这一目标全面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累计使近1000万因病致贫返贫户摆脱贫困。

四措施推动健康扶贫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李斌表示,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为此,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推动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这一目标全面实现。

我国在推动健康扶贫的进程中,强化健康危险因素控制,推动健康扶贫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一地一策、一病一方,实施地方病、重大传染病、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贫困地区艾滋病高发态势得到全面遏制,结核病、包虫病得到全面控制并逐步消除,克山病、燃煤污染型砷中毒、血吸虫病病区县消除率达到100%,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县消除率达到96%以上,尘肺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一些长期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历史性成就。

此外,强化妇幼、老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改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贫困地区健康环境全面改进,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我国将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强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人才培养。

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生到乡村巡诊、派驻等方式,远程医疗覆盖所有贫困县并向乡镇卫生院逐步延伸,推动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逐级下沉,全面消除贫困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实现每个乡镇和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卫生院和卫生室并配备合格医生,贫困地区县医院收治病种中位数已达到全国县级医院整体水平的90%。

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应治尽治、应签尽签、应保尽保,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累计分类救治1900多万贫困患者。

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推动措施落实到人、精准到病。组织动员全国80多万基层医务人员全面摸清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贫困患者实行分类救治,实行“及时发现、精准救治、有效保障、动态监测”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应治尽治、应签尽签、应保尽保,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累计分类救治1900多万贫困患者。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扶贫。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口,及时指导贫困地区基层广大医务人员转战疫情防控战场,充分运用健康扶贫工作过程积累的方法和经验,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控制了疫情的扩散蔓延,实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快速清零,推动将贫困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为快速复工复产、推进脱贫攻坚创造了有利条件。

医保扶贫惠及4.8亿人次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自2018年以来,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4.8亿人次,帮助减轻医疗负担近3300亿元。中央财政连续3年累计投入120亿元,有力解决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樊卫东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不断完善政策供给,健全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服务管理,构建了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的保障格局。

基本保险方面,推进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支付水平达70%左右。推动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门诊“两病”用药报销比例均达50%以上。

在此基础上,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至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5%。同时,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取消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医疗救助方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人次超过7000万,住院的医疗救助水平达70%。总体上来看,贫困人口经过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明显减轻。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550元以上,较2012年增加310元。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5亿元,90%投向中西部地区。2018年起,中央财政连续3年累计投入120亿元,有力解决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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