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随感录92
己所不欲——随感录92
江山一
20190312
人生在世,既有责任,也有与之相应的权利。只讲尽职尽责,而不讲应有的权利,是不对的。只讲要权要利,而不讲应尽的责任,也是不对的。有的人,对自己只要权利。对他人只讲责任。要求他人做道德圣人多做奉献,要求自己做权利赢家多加索取。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的主要根源。这在家族矛盾中尤其凸显。
许多世俗观念,被有的人奉为“圣经”。如果反问一下,就可见其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合情理。例如:
父母就应该“水往下流”。反问:“你孝敬父母做得怎样?”
祖辈就应该照顾孙辈。反问:“祖辈难道不应该颐养天年?”
父母去世,长哥长嫂如爹娘,即使没有获得父母一分钱遗产,也要养育弟妹,帮助弟妹成家立业后,还要让他们过得更好。反问:“长哥长嫂如爹娘养育你,你像子女一样孝敬长哥长嫂了吗?”“法律规定,父母的责任是养育子女到十八岁成人。成人以后,父母还有责任吗?”“哥嫂不是父母,有这个责任吗?”
父母的遗产只能分给儿子,即使女儿对父母贡献更大,女儿也没有权利要。反问:“法律规定男女平等,难道只给儿子不违法?”“对父母贡献大的得不到,谁还会再对父母做贡献?”
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后,还应该对婆家或娘家的兄弟姐妹倒贴。特别是女方应该贴娘家。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后,家境较好的就应该对家境较差的资助补贴。反问:“哪条法律规定,经济独立的各个小家有责任对兄弟姐妹资助补贴?”
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后,借钱不还理所当然。反问:“哪条法律规定,借钱可以不还?”
兄弟姐妹之间,谁给自己钱物多就好,谁给自己钱物少就不好。反问:“如果不欠你的,钱多钱少都不是你该得。凭什么你不思回报还计较多少?”
诸如此类,举不胜举。这些人只要对自己有利,就强词夺理,强加于人。而被指责者,有的就承认理亏,心甘情愿照办。有的就息事宁人,被迫如其所愿。许多善良的人被不善良的人要挟、强迫,往往是委曲求全,忍气吞声,以德报怨。不但不能满足这些一味索取的人日益增长的期望,反而使其更加贪得无厌,使其更加认为理所当然。若要这些人也做道德圣人做奉献,那是绝不会做的。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人是“己所不欲强施于人。”其观念是无法改变的。因此,解决这类矛盾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依法办事”。不被其所谓情理胁迫,不再以德报怨。走合法合理合情的路,让对自己无情的所谓亲人去指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