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1950—1954年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50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将原13个行政督察区调整为12个专区
◎设立红河县,其辖区为:元江县的迤萨、大兴、骑马3个乡;石屏县的思陀、瓦渣、左能、落恐、上方容、下方容6个乡;建水县永平(又名溪处)三猛、哈播、曼车独立保等土司管区。(1950年1月27日成立)
◎设立新民县,其辖区为:建水县在红河两岸的水乐乡、猛弄乡、太和乡、瑞云乡、六和乡、敦厚镇、崇安乡的一个保和五亩、五帮2个独立保;个旧县在红河两岸的和邻乡;蒙自县在红河两岸的纳更镇、稿吾镇。(1950年1月27日成立,1951年3月24日政务院批准时改为元阳县)
◎1950年3月昆明市军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辖第一至八区
◎撤销河口对讯督办区,设立河口市(政务院1950年5月31日批准,1950年6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麻粟坡对讯督办区,设立麻粟坡市(政务院1950年5月31日批准,1950年6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下关区,以凤仪县下关镇和大理县的邻近下关镇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下关区由大理行政公署领导。

◎撤销峨山县,设立峨山县彝族自治区(县级)(政务院1951年1月10日批准,5月12日正式成立)
◎撤销个旧县,设立个旧市,其辖区以矿区为主,并将原个旧县的宝华区、天锡区及上方区之一部划归矿区,蒙自县属的大屯区之一部划入。个旧县旧属的云河区并入蒙自县。(政务院1951年1月10日批准)
◎撤销红河县,设立红河县爱尼族自治区(县级)(政务院1951年1月10日批准)
◎武定专区的昆明县划归昆明市。(西南军政委员会1951年2月1日批准)
◎将昆明市的市辖的八个区调整为五个区。即第一区(胜利堂)、第二区(园通街)、第三区(小吉坡)、第四区(崇仁街)、第五区(尚义街)。(西南军政委员会1951年2月10日批准)
◎撤销下关区,设立下关市。(政务院1951年3月14日批准)
◎新民县更名为元阳县(政务院1951年3月24日批准)
◎洱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将宁洱县更名为普洱县(政务院1951年4月2日批准)
★云南省巧家县第二区(淌塘区)金沙江左岸上段的虐姑、新山、松坪、老口、黄坪、铁厂、淌塘7个乡和云河乡的两个村划归西康省会理县。上述地方共计52个自然村,9111户,45377人,总面积628平方公里。巧家县第一区的大同乡、景兴乡和骑骡沟自治区划归西康省宁南县。上述地方共计6个自然村,1326户,5820人,总面积565平方公里。(1951年11月24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批准;1951年12月8日内务部【内民字第219号】函复)
◎永善县驻地由莲峰迁至井田镇(景新镇)
◎撤销龙武县,设立龙武设治区

◎云南省威信县第五区水田乡飞地木瓦房村(包括白泥、后山、龙塝等自然村,合计1266人面积约1平方公里)划归四川省古蔺县石坝区管辖。(1952年9月14日交接,1954年12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
◎1952年11月21日政务院批准:
 1.撤销宁江设治区,设立宁江县。
 2.撤销潞西设治局,设立潞西县。
 3.撤销碧江设治局,设立碧江县藏族自治区。
 4.撤销沧源设治局,设立沧源县。
 5.撤销梁河设治区,设立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
 6.撤销盈江设治区,设立盈江县。
 7.撤销瑞丽设治局,设立瑞丽县。
 8.撤销莲山设治区,设立莲山县。
 9.撤销陇川设治区,设立陇川县。
 10.撤销泸水设治区,设立泸水县。
 11.撤销耿马设治区,设立耿马县。
 12.撤销宁蒗设治区,设立宁蒗县。
 13.撤销德钦设治区,设立德钦县藏族自治区。
 14.撤销福贡设治区,设立福贡县傈僳族自治区。
 15.撤销贡山设治局,设立贡山县傈僳族自治区。
★设立缅宁专区,辖大理专区的缅宁县;保山专区的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普洱专区的沧源县。(1952年11月25日内务部【内民字第634号】批复)
◎潞西县的畹町镇改由保山专区直接领导。(政务院1952年12月6日批准,1954年成立)
◎撤销昆明市第五区,并入第一至四区(政务院1952年12月19日批准)
◎撤销昆明县,设立昆明市第五至九区(政务院1952年12月19日批准)
◎双江县驻地由营盘迁至勐勐。
◎撤销龙武设治区,设立龙武县。(1952年11月21日政务院批准;1955年12月30日实施)

◎撤销武定专区,所辖的元谋县、武定县、安宁县、罗次县、禄劝县、富民县划归楚雄专区。
◎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驻地由普洱县迁至思茅县。(政务院1953年3月28日批准)
◎撤销弥勒县,设立弥勒彝族自治区(县级)。(1952年2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政务院1953年3月28日批准,1月1日成立)
◎撤销澜沧县,设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县级)。 (1953年4月7日成立)
◎撤销宁江县,新营盘区、雅口区划归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勐往区、安康区划归佛海县。(内务部1953年7月11日批准)
◎撤销六顺县,除整糯区划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外,其余部分划归思茅县。(内务部1953年11月3日批准)
◎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区(地级),辖蒙自专区的元阳县、金平县、红河县。驻地元阳县(政务院1953年11月28日批准,1954年1月1日成立)
◎撤销红河县爱尼族自治区,设立红河县。

◎设立东川矿区,行政区域为会泽县:拖布卡区的达杂、江西、因民、田坝、中坪、茂麓6个乡和水平乡的部分村寨;新村区的汤丹、姑庄、洒海、望厂、小河5个乡;白翔区的大扭、舍块2个乡和石城乡的部分村寨;乌龙区的中河小乡。东川矿区由省直接领导。(政务院1954年3月2日批准,4月5日成立)
◎设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地级),辖丽江专区的碧江县、福贡县、贡山县和保山专区的泸水县(政务院1954年4月6日批准,8月23日成立)
◎撤销碧江县傈僳族自治区,设立碧江县(政务院1954年4月6日批准,8月23日成立)
◎撤销福贡县傈僳族自治区,设立福贡县(政务院1954年4月6日批准,8月23日成立)
◎撤销贡山县傈僳族自治区,设立贡山县(政务院1954年4月6日批准,8月23日成立)
◎撤销江城县,设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政务院1954年5月18日批准)
◎设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以澜沧县的孟连区、南卡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4年5月31日批准,6月16日成立)◎撤销宜良专区,所辖的罗平县、陆良县、路南县、师宗县、宜良县、西卢县划归曲靖专区;弥勒彝族自治区划归蒙自专区。同时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改为梁河县。(政务院1954年6月12日批准)
◎1954年6月30日政务院批准:
 1.缅宁专区更名为临沧专区,将缅宁县更名为临沧县。
 2.蒙化县更名为巍山县。
 3.平彝县更名为富源县。
 4.宣威县更名为榕峰县。
 5.镇南县更名为南华县。
◎蒙自专区的元江县划归玉溪专区。(云南省人民政府1954年7月20日报告备案)
◎设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地级),辖思茅专区的车里县、南峤县、佛海县、越镇县、江城县的整董乡、思茅县的象明乡和普文乡。(1954年9月1日政务院批准)(1953年1月23日成立)
◎设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地级),辖保山专区的潞西县、盈江县、莲山县、陇川县、瑞丽县、梁河县(政务院1954年9月11日批准,1953年1月23日成立)
◎将原昆明县第三区原辖的白鱼口、海门、和平、里仁、中心、白塔、达子、砂锅、双哨、青鱼等10个乡划归昆明市管辖。设立第十区。(1954年11月6日内务部批准)
◎撤销车里县、南峤县、佛海县、越镇县,设立版纳景洪、版纳勐海、版纳勐旺、版纳易武、版纳勐棒、版纳勐混、版纳勐遮、版纳勐养、版纳勐腊、版纳勐笼、版纳勐往、版纳曼敦、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易武瑶族自治区、布朗族自治区。
◎顺宁县更名为凤庆县(云南省人民政府1954年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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