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赏析||《孟子》选读之二十:过犹不及
【原文】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①,取,伤廉②;可以与,可以无与③,与,伤惠④;可以死,可以无死⑤,死,伤勇⑥。”
——《离娄下》
【注释】
①可以取,可以无取:乍看好像可以取的利益,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取。取,收受。
②伤廉:伤害到廉洁的美德。
③可以与,可以无与:乍看好像可以把某种利益给人,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给。与,给予。
④伤惠:伤害到仁恩的美德。惠,此处指仁爱的恩德。
⑤可以死,可以无死:乍看好像可以为这件事而死,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死。
⑥伤勇:伤害到勇敢的美德。勇,儒家的伦理范畴,指果断、勇敢。孔子把“勇”作为施“仁”的条件之一,强调“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的规范。他不赞成离开“仁、义、礼、智”的规范要求的所谓“勇力”,如,“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又说:“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
【译文】
孟子说:“乍看好像可以取的利益,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取,倘若取了,就会伤害到廉洁的美德;乍看好像可以把某种利益给人,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给,倘若给了,就会伤害到仁恩的美德;乍看好像可以为这件事而死,仔细想来又觉得不可以死,倘若死了,就会伤害到勇敢的美德。”
【评析】
本章孟子告诉人们,一不可因“取”而伤“廉”德,二不可因“与”而伤“惠”德,三不可因“死”而伤“勇”德。孔子说:“过犹不及”,君子在任何复杂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固守中庸之道,过与不及,皆不足取。辞受取与之间,生死之际,都必须以“义”为依归。
是“取”还是“不取”,要看是否符合于“义”。东汉名臣杨震,在调任东莱太守,路过昌邑时,从前他曾提拔过的门生王密恰好担任昌邑县长,便乘着夜晚带黄金十斤前去赠送。杨震问:“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意思是说,我了解你,你并不了解我,这是干什么?王密说:“暮夜无知者。”杨震说:“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王密羞愧地走了。“杨震四知”的故事,典型地说明了“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的道理。杨震一生为人清廉,他巧妙地拒绝了王密的重金,也表现出君子慎独的操守。
是“与”还是“不与”,也要看是否符合于“义”。《论语·雍也》中记载的“君子周急不继富”的故事,则典型地说明了孔子在“可以与,可以无与”之间如何把握分寸。弟子公西赤被派到齐国去作使者,冉有替他母亲向孔子请求小米。孔子说:“给他六斗四升。”这是一人一月的口粮。冉有嫌少,请求增加。孔子说:“再给他二斗四升。” 冉有却给了他八百斗。孔子说:“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公西赤家境富有,冉有如此丰厚的“与”,并不恰当,有伤“惠”的美德,因而受到孔子批评。而原思当了孔子家的总管,孔子给他的俸禄是米九百。原思推辞不要。孔子说:“不要推辞。有多余的,就给你的邻里乡亲们吧。”孔子知道原宪家境贫寒,所以放得宽,并嘱咐若有多余,就接济邻里乡亲。相比之下,可以看到孔子处理钱财问题的态度是:周急不继富,只需雪中送炭,不必锦上添花。从中还可以体悟到,孔子讲义,并非不计财利,不近人情,他同情穷人,具有博大的仁爱之心。
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是“死”还是不“死”,同样要看是否符合于“义”。据《史记》卷四三《赵世家》记载:赵氏先祖在晋景公三年(前597年)遭遇灭族之祸,赵朔的遗腹子赵武在公孙杵臼和程婴的佑护下侥幸免祸,后赵武长大,依靠韩厥等人的支持恢复了赵氏宗位。这个历史故事在宋元之际被改编成剧本“赵氏孤儿”,广为流传,几乎妇孺皆知。为了保全孤儿性命,公孙杵臼和程婴之中必须一死一生,二人商量时,公孙杵臼问:“立孤与死孰难?”程婴说:“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说:赵氏先君待你最厚,请你为其难者,我为其易者,请先死。之后慷慨赴死。程婴为承担保护、抚育孤儿,为赵氏报仇并恢复宗位的任务,忍辱负重,背负着负恩者、告密者、背叛者、胆小鬼的恶名,苟活于人世十五年,终于艰难地把赵武养育成人,完成了报仇并恢复宗位的任。这是一个典型的“死易”与“生难”的故事,说明在某些历史节点上,人们会面对是忍辱偷生,还是慷慨赴死的抉择,而选择忍辱偷生往往比慷慨赴死更难,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更加坚强的战胜困难和凌辱的毅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了死,就是对勇的损伤。这就是孟子所谓“死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