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微信yuqihunyinlvshi领《婚姻法100问》
今天文章的形式是问答
从我第10期的
《婚姻家庭财产保护课》
学员提问中
选出一些大家最关心的
婚姻法律问题
给大家作出解答。
婚后女方父母给小孩100万教育金,存在女方卡里,理财收益十几万,孩子3岁,离婚可否主张这笔钱是父母让女方代为理财?
最好的方法是把钱直接转回去给父母,包括理财的收益也可以转回去,就直接写成还借款加上利息。你要是觉得理财收益转回去有风险,那就只把本金转回去也行。剩下那十几万理财收益,想一些方法合理开销掉,我们的课程里也有教给大家,注意复习《财产线索篇》的内容。转回去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不用担心,如数返还的话肯定不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婚内男方父亲全款支付给开发商300万买房,合同是小两口签的,房子登记在小两口名下,现在女方要离婚,男方父亲能不能主张这300万是借款?
我觉得是能的,因为现在实践当中,北京法院有两种判法:男方本人和他的父亲签一个借条,很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因为钱财数额巨大,而且可能会影响到男方父亲的退休生活。所以,哪怕只有一方签字,因为这个数额巨大,为了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也会判决返还这300万。那另一种判法,案例是外地的,说的是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不行,算作是老两口对小两口的赠与。但其实从我内心觉得这样的判决是不公平的,这样两个判决方式给你参考吧。如果我婚内购房写自己父母的名字,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在离婚时保住这套房?
这种房子肯定是父母的财产,但你转移给父母的钱如果太明晃晃了,可能会算作你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就谈不上你下一个问题,怎么在离婚的时候保住这套房子。(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我是女方,男方有婚前贷款房一套,首付50,贷款105,问我有必要婚前加名吗?
他还有105万贷款未还清,需要把这个贷款还清了才能给你加名。再说就算他把105万都还清了,再说有没有必要加名。是想多要他家的钱?还是想让你的感情稳定来证明他爱你?还是为了防止他以后一个人卖房?……你不在乎感情,也不在乎他会不会卖房子,那你就让他家把贷款还清,然后给你加名。但在加名的时候,技巧是必须加成比例份额,你不能光加个名,你得加50%。离婚前,我把现金转给孩子,孩子已成年,算不算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果诉讼离婚,转给孩子的钱能不能保住?
除非对方同意把钱给孩子,或者不知道你的银行卡卡号就能保住,在知道你卡号那天起,可以另行起诉。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按揭)归女方,但一直没变更登记,一直是两人名字。后来两人复婚,因为三证合一换证,换证后仍有女方名字。问换证行为是否对产权有影响?
当然没有影响。(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夫妻二人已经进行了一个自行的约定,根据离婚协议,房子就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复婚也不影响房子已经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这件事。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婚后提前还清又将该房卖出,卖出后的房款买了两套房子,新买的两套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六七年了。
因为大部分的这两套房,首付都是由他婚前的房子转化来的。当然了,他婚前卖房的钱也不纯粹是他的个人财产,因为他婚后还了很多的贷款,这些贷款和房子对应的增值,是你们夫妻共同的。因此法官在审判当中会考察,他原来卖掉的房,得到的钱里面有多少是他自己的,多少是你俩的,有多少流入到新买的这两套房里。而且新买的这两套房不是还有贷款和还贷吗?就这样去算一些细账。孩子在上大学还未成年,我把钱转给孩子能不能说是生活费和准备留学的费用?(实际是想转移财产)
当然是转移财产。(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如果你转给孩子,你的老公也同意的话,那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赠与,如果他不同意的话,这就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夫妻,婚龄3年,婚前我找第三人做房产代持,月供1万每月从我卡里转账给代持人,再婚后到现在一共付32万。
现男方要离婚,这笔钱是否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我该怎么做才能抹平?
男方可能会有这个主张,你可以解释一下,这是房产代持所交的月供。法院第一种是直接判决你转移的这部分返还给他一半,第二种有可能让男方另行起诉第三方代持人。对你来讲也不是很亏,不用太担心这些最后由法院决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