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兰溪】走进梅江镇里店村:马坞与横塘后墈村严氏均为严子陵后裔
走进梅江镇里店村:马坞与横塘后墈村严氏均为严子陵后裔
里店村位于梅江镇政府驻地西北4000米。村民委员会驻马坞自然村,村以所辖自然村里店为名。地处半山区。区域面积2.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10亩、山地3146亩。下辖马坞、里店、桥头下、里塘坞、横塘后墈、外塘坞和坑坞7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235户,724人,村民大多以种植植桑养蚕和种植水果为业。
马坞自然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始居严姓,宋代自墩头衍分迁入定居,地处马状山坞,故取村名为马坞。有村民小组1个,30户,98人,耕地47亩。村民大多以种植植桑养蚕和种植水果为业。
里店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西南800米。世居周姓,南宋时由横溪衍分迁入定居,渐成为一个前宅内店的村落,因取名里店。有村民小组1个,34户,127人,耕地42亩。村民大多以种植植桑养蚕和种植水果为业。
桥头下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东北500米。世居钱姓,宋代由迪塘衍分迁此,因地处密溪桥下,故村名桥头下。有村民小组1个,38户,133人,耕地50亩。村民大多以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业。
里塘坞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北偏西1800米。世居陆姓,由外陆源迁入此坞定居,村中有里塘一口,因名里塘坞。有村民小组1个,29户,100人,耕地39亩。村民大多以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业。
横塘后墈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南偏西500米。世居严姓,宋末由汇潭迁入定居,建村横塘后高墈处,故村名横塘后墈。有村民小组1个,30户,100人,耕地39亩。村民大多以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业。
外塘坞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北偏东800米。世居陆姓,与里塘坞陆姓同宗,由里塘坞衍分此坞定居。坞在里塘之外,故名外塘坞。有村民小组1个,47户,140人,耕地80亩。村民大多以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业。
坑坞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北面1800米。始居蒋姓,南宋时由水阁塘衍分此坞岗坑上,因取名坑坞。现蒋、陈两姓杂居。有村民小组1个,9户,43人,耕地17亩。村民大多以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业。
里店周氏,南宋时由横溪衍分此处定居。始祖 周缊,又名谐,字继文,号维廉,行赐四,宋代迁居乌伤,今义乌;后复迁浦江横溪,今兰溪横溪。
马坞自然村严氏,据里店马坞《浦江严氏宗谱》:
本谱为民国三十年(1941年)重修木活字本。本谱始修于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此为第十一次修,世系修录至第十四世,排行字为:兆。共六卷,计六册,线装本。
卷之一:序文、源流、凡例、家规、敕书、列传、像赞、迹宦、像咏、祠记、祠图、行字式、祭田等;卷之二:世系图;卷之三至卷之六:行传。
始祖为东汉严子陵;宋大观末,严季瑞府君自吴避乱迁于婺州,次子严介复自婺州迁于今兰溪墩头之下茅源,至第五世严陶四七太公迁居岩下。
始迁祖严云,明代由兰溪岩下迁居本县墩头里坞马坞。
本支排行字为:元英玘悌 慈祥爱敬 孝惠雄尚 贞兆启节 恒亨威纲 崇高伟大 圣贤豪杰
珍贵史料有:宋范晔《汉书·严光列传》、唐梁肃《子陵先生钓台碑》,晋皇甫谧《高士传略》、宋范仲淹《子陵先生祠堂记》、唐李白《咏钓台诗》、明李昌祺《钓台辞》、唐许浑、宋范希文、宋王十朋、宋胡安国等题诗。
横塘后墈自然村严氏,为女埠汇潭严氏后裔。
据女埠汇潭《源潭严氏宗谱》:始祖为东汉严子陵。始迁祖严居仁,字安宅,行元四,宋绍兴四年(1134年)从严州桐庐迁至兰溪灵泉乡源潭(今女埠汇潭)。其后裔分迁梅江横塘后墈村。
严光(前39年—41年),又名遵,字子陵。汉族,会稽余姚(今浙江余姚市)人[1] 。东汉著名隐士。
严光少有高名,与东汉光武帝刘秀同学,亦为好友。其后他积极帮助刘秀起兵。事成后归隐著述,设馆授徒。 刘秀即位后,多次延聘严光,但他隐姓埋名,退居富春山。 后卒于家,享年八十岁,葬于富春山。范仲淹撰有《严先生祠堂记》,有“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赞语,使严光以高风亮节闻名天下。
桥头下自然村钱氏,为迪塘钱村钱氏后裔。据梅江镇迪塘钱村《钱氏宗谱》:
始祖:钱镠,字真美,吴越王,唐五代时居杭州;北宋初,钱昭,钱镠四世孙,由杭州迁居金华;钱隐之,钱昭之子,字舜逸,宋景德年间(1004——1007)自金华迁居浦阳县通化乡湖塘村,今兰溪梅江湖塘村。
始迁祖:钱逵,宋神宗时由湖塘村分迁白沙迪塘钱村。其后裔分迁桥头下村。
本支名人:北宋工部尚书钱遹。
钱遹(yù),北宋熙宁九年(1076)进士。历任洪、信、常、真等州地方官,兴利除害,严正不阿。每遇疑狱,敢与上司严辞争辩,定要求个水落石出才罢休。原越州州吏阿承太守旨意,延宕案件,从中渔利,积案常至数百件。钱遹任越州通判仅数日,疑狱判断一空。不久升任太守,奸吏敛迹。升校书郎,擢殿中侍御史。继出为提举湖北常平。崇宁元年(1102),为都官员外郎,上书弹劾曾布“援元祐奸党,挤绍圣忠贤”,升任侍御史,两月后进御史中丞;又上书论元符末年大臣乞复孟后而废刘后之事不当,均获奏准。二年,升工部尚书兼侍读。被劾出知滁、宣、秀、越等州。久之,复工部尚书,改述古殿直学士。大观四年(1110)升显谟阁直学士。致仕家居10余年,倡导修建东湖塘、椒湖塘和西湖塘,可溉田15里。宣和三年(1121),因避乱至兰溪,被方腊义军所杀。诏赠大中大夫。平生博通众学,晚年尤精于历算;著有《钱述古遗文》8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