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让我认识自己--那些在朝圣之路上遇见的可爱人们
最后一篇关于朝圣之路的文章。
每个人走在这条朝圣之路上,都会思考不同的事情;于我而言,各位看过我随记的朋友也发现了,我想了很多关于人与人的相聚别离。
这是我在出发前完全预料不到的。
我其实是一个存在于“独居”状态的人,很少出现在社交场合,和朋友的会面都不多,更不擅长结交新朋友,甚至恋爱中有时都会出现尴尬--不知道两个人的状态下该做什么。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旅行,我认为旅行是一件很私人的放松时刻,只有我一个人才能好好享受。
所以在上路的一开始,我很排斥有人跟我搭伴。
后面我的转变在每日随记里非常明显,都是不由自主的心理活动。而走下这短短一程后,我最珍惜、最怀念的,不是烈日下的艰辛、越来越强的抵抗疼痛之能力等等,我只想记得那些人们......
所以,请原谅我继续圣地亚哥这个话题,我真的很想分享下关于那些可爱人们的故事。
提示:这篇很长
---缘定三次的丹麦爷爷---
丹麦爷爷是我上路之后遇到的第三个人,但是是我第一个记住的人。
第一天,前五公里我在找树棍儿,就在我集齐两根树棍儿后感觉圆满地坐在一个村子里休息,胖胖的丹麦爷爷拄着手杖、有些步履不稳地经过我,和善地打个招呼。
我很感谢他这个招呼,因为五分钟前,我刚刚和一个帅哥打招呼被透明,令我踌躇稍后是否应该不打扰其他朝圣者。但爷爷的’Buen la Camino’令我感到温暖,我决定还是把这份善意传递下去。
第一天的风景很枯燥,有一段时间,我嫌爷爷在我前面的身影有些碍眼,令我无法体会一个人的行走;但当那身影和路标同时消失后,我差点儿乱了阵脚。
那天我一共和爷爷相遇两次,他庞大的身躯和热情的笑容一度令我误会他是美国人。但如果不是第三次相遇,我也就忘了他,就像我忘记了前两个人的样子一样。
(远处那个若有若无的红点就是丹麦爷爷)
三天后,在山顶休息站O’Cebreiro简陋的餐厅里,做为一个单独用餐的客人,我被安排与另一个自己来的客人拼桌。他看见我很高兴,说其实两个人吃饭挺好的,接着说我们见过。
以我有限的知识储备量来说,当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丹麦人,除了维京人我想不到其它的话题,毕竟我对美人鱼并不感兴趣。于是我问他对于英国人热衷过“维京节”的看法。
他忍不住嘴角的笑,开启了吐槽模式嘲笑英国人扮的维京人一点儿也不像。看得出来他对于维京人祖先的自豪并不亚于根本扮不像的约克人和部分苏格兰岛民,像所有维京人的后代一样,他强调维京人是聪明、勇敢的国际商人,才不是什么海盗——就这个话题我们进行了一个小时……
我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朋友圈正在被丹麦牡蛎事件刷屏,大家对当地人不爱吃牡蛎这件事显得哭笑不得。就这个问题我当时就采访过对面的丹麦人。
“你们平时的家常饭菜是什么?”
“土豆、肉啊这些。”
“不是海鲜吗?”(拜托,你们相当于生活在海里诶)
对方耸耸肩,“我们就是爱吃肉”。
所以解释了为何北欧人长得高大吧。接着我讲了自己对欧洲某些酒店设施的不满:洗手间的镜子那么高,我只能看见自己的眼睛;我怀疑如果到了荷兰,是不是连镜子都看不到。
爷爷笑了:我怀疑荷兰人也有这种烦恼,在其它国家的酒店镜子里根本看不到自己,因为镜子只能照到他们的脖子。
在随记里我也提到过,爷爷本职是个画家,他一路将印象深刻的记忆点都画了下来,生动又有趣。他说第二天我也会出现在那个画本里,可惜我与丹麦爷爷只有三次的缘份,以后就再也没有遇见。
顺便也说两句遇见的另一位丹麦阿姨。她是从Sarria出发走最后100公里的,对此她好似总有些难以释怀的自卑,不停地解释:我听说80%的人都是从Sarria出发,所以我想大概我也可以。每天只走十几二十公里,却热衷于收集邮戳,两天盖了比正常人十天还多的章。她活泼开朗,毫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我猜她走上这条路,是因为心中有个难题,但这件事她还没有想通,所以还不能跟旁人分享。
---什么都有的美国人---
时尚纽约客
马科斯长得真不像是一个纽约客,我明白说了吧,挺土的。
我在第一天休息的村子闲逛时撞到他,他递过来手机让我帮忙拍照,然后挺直站到阳光下。随口聊了两句,不外是说大家的初始地点、计划天数之类的。我告诉他因为我签证的问题,只能走十天。他马上接话说:我女朋友也有这个问题,她签证也会比较麻烦,因为她是俄罗斯人。我问:所以她没有来吗?他说:不,她才不会做这种事情呢。
(没有马科斯的图片,就放一张和认识他的村子吧)
我猜你们一定也像我当时一样懵吧,不过两天后疑云就解开了。
第三天又遇见他,他嗖嗖嗖地从我背后窜上来,不像其他人那样说‘Hola’ 或 ‘Buen la Camino’,直接一个美式的Hi,然后就跟我并行不离开了......
我看着他问:我们是不是见过?
他笑:是啊,你帮我拍了照片。
哦,那个有俄罗斯女友的美国人,我在心中想到,这是我当时第一反应给他贴上的标签。
在进行了朝圣者例行谈话——为什么来走这条路——之后,他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职业,在纽约的艺术家。
原谅我的浅薄,我一直以为艺术家是指画家、雕塑家、音乐家、舞蹈家等相关体系内的人物呢,原来电影评论家也算是艺术家啊!小妹我今天长见识了。
纽约客对着牛群一顿拍,果然是城里来的人,不过我在等着他什么时候开始俄罗斯女友的话题。
他并没有让我久等。
从如何认识、如何坠入爱河、如何深陷其中、如何纠结,到如何对这份爱的确定、此时如何思念。嗯,六个月过一遍这么多情绪,也不算是快进键,即使美女中间还回了自己祖国四个月……
两个小时后,我猜测也应该到展示照片的时候了吧。
必须说,果然风华绝代!令我诧异的是,马科斯居然也在照片里人模人样。我发自肺腑地称赞:你们好像名人(内心OS:你们特么是每次吃饭都整得跟要去参加奥斯卡似的吗?)
他喜笑颜开:有一天我们拍照,旁边的人们都以为我们是名人,居然也来拍我们。
哦,马科斯,你真有艺术家的单纯,我真是喜欢你!
“我们是很老套的恋爱,约会、吃饭,不是经常见面。”
“去很高级的餐厅。”我终于是忍不住吐槽。
但是爱炫耀的马科斯根本听不出来,做作地露出苦恼状,“所以我要努力多赚钱啊。”
嗯,他只需要赚钱付餐费就好了,因为他美丽的俄罗斯女友在莫斯科有两套房,而且她跟别的俄罗斯女人不一样,根本不屑找个美国人嫁了留在美国,人家根本看不上那里。
不过即使她这样想,即使她对他好似不热情,但据她闺蜜透露,其实她很爱马科斯呢。
诸位从我的语气就可以得知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了,女性在聆听一个痴情傻男的倾诉时,只能报以怜悯和祝福。这种爱情故事每天都发生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不过是换了男女主角,套路一模一样。
我相信他们也许是合适的一对,如果按互补原则看的话。那俄罗斯美女一看就强势,而马科斯......
有时我俩光顾着聊天就忘了看路标,一般这种情况他都会问:你怎么看?
除了美丽女友,他中间还穿插炫耀了他认识川普。这件事后来成了一个笑话,第二天我跟认识的中国女孩儿聊到川普时提起他:我遇到一个美国人,他说他20年前跟川普打过高尔夫,川普是一个很正常的人,而且人不错。女孩儿说:我见过一个加利福尼亚人,跟我说他遇见一个纽约人,曾经给川普工作过。
啊,那不就是马科斯吗?
于是我俩武断地下了结论:估计这条路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有个认识川普的纽约客了。
(骄阳下一望无垠的葡萄园,和我一起聆听了马科斯的爱情)
后来我跟马科斯聊了一些关于政治上的观点。做为一个投票给希拉里的人,他现在支持川普。在他怀念完幸福快乐的克林顿时代、谴责完动荡不安的奥巴马时代后,我猜测他投给希拉里的那一票主要因为她是克林顿的前夫人。
在那天的稍后时间,中美领导人就要举行亲切会晤,做为一个普通美国百姓,他也是对这次强强会晤充满了关注和期待的。他最关注的点是:如何一起联手控制下我们在东北角的小邻居。
其实对他这样一个出生于最好的年代、无忧无虑直到亲眼目睹了纽约世贸中心被摧毁瞬间的普通百姓来说,只需要一个能带他们脱离开战争的领导人。
调侃了他这么多,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开朗、痴情、有些单纯也有些虚荣的纽约艺术家。我跟他的缘分也是三次,他说第二天要早起趁天黑走路,但第二天他依然是在大太阳底下从我身后匆匆而来。不过那时候我身边有中国女孩儿了,他只好打个招呼就走了。后来再也没见到,江湖传闻他好像在山顶休息了半天,中午才出发......
人见人爱的鲍勃叔叔
老实说这一路上我见了很多美女,但真没什么帅哥。认真想一想,要说最帅的居然是这位鲍勃叔叔。
来自拉斯维加斯的鲍勃,并非从事赌场行业,这是他着重强调的。
像大多数美国人一样,鲍勃开朗、外向,善于言谈。当时我一个人到餐厅坐下,他马上转过头来问我:要不要加入我们?
我怀疑他那一桌子人都是被他攒起来的。
(鲍勃叔叔的图片也没有,这是那天吃的朴素晚餐,典型的沙拉和看起来像鱼肉一样的鸡胸肉)
我们的第一个话题是关于美国的标准叫法。我猜他是美国人(American)后,他马上纠正我,“你不能用American这个词,”他指着身后的一个女孩儿,“这位女士来自智利,她说American包含整个美洲,我必须明确说我是来自United States。”接着又指对面的叔叔,“他来自加拿大,他也是美洲人。”
美洲人加拿大叔叔并没有配合他的演出,只是用沾满法语味的英语说道:“我对美国一无所知。”
鲍勃回应:“我从不了解加拿大人。”
“现在你认识了一位加拿大人,可惜他不是典型的加拿大人,他是French Canadian。”我往他们的谈话里加油添火。
第二个话题是关于马爸爸。他提起Jack Ma,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马爸爸还有英文名,但当一个美国人提起姓马的中国人,你大概能猜到那只能是马云。他也试图向在座其他人介绍马爸爸的辉煌事迹,可惜没有人像美国人那样关心富豪的成功史。
接着他问起我的单人间(就是那晚,我在众目睽睽下要了单人间),“是双人床吗?可以两个人住吗?”马上他就接收到隔壁德国阿姨奇怪的笑容,连忙挥手解释,“我不是说我要去住,我只是问问单人间的情况,了解下是什么样子的。”
对面的魁北克爷爷嘟囔,“我必须住单人间,我不想在那么多人面前裸体走来走去。”
当我们聊起水泡这个恼人的玩意儿时,鲍勃马上推荐一个好东西——防水泡袜子。他几年前曾走过一次全程Camino,买了那种防水泡袜子,真的管用!但是他忘了袜子的牌子和名字,他建议我们去网上搜搜。
这就是为什么我给这段起的小标题是“什么都有的美国人”。除了防水泡袜子,之前介绍的纽约客马科斯居然给我这个中国人推荐西藏草本保健品;而鲍勃也不需要吃早餐,因为他有energy bars。
最后一天我惊喜地再遇见鲍勃,伊当时正坐在一群阿姨中谈笑风生;也遇见了汉娜,他离开时跟我们寒暄了一阵,接着向所有人告别,所有人都向他挥手。汉娜被这阵仗吓懵了,笑道:他真红啊!
-天才摄影师澳大利亚姐妹花儿-
我在Canimo上的第一次交流来自这对澳大利亚姐妹花。
那是在我上路的第一天,还是对骄阳的熟悉阶段。她们从后面走上来,称赞我的唇彩,大家随便嘻嘻哈哈聊了几句。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又相遇无数次,每次其中一个姐姐都要提一句她喜欢我的唇彩颜色。
在第二天的第n次重逢时,我正坐在路边休息。那个习惯性称赞我唇彩的姐姐忽然自告奋勇,“我帮你拍张照吧。”
为什么不呢?我把手机递给了她。但我并没有期待,彼时我已被太阳晒得七荤八素,一脸狼狈。她对着我一顿拍。
我拿过来道了谢,根本没有看。但她的姐妹提醒我,“你最好看一下,她可会拍照了。”
于是,我看到了这个:
(我的猪爪可爱吗?)
当然,还是有两张是拍全了的。她哈哈哈笑着说,“阳光太烈了,我一开始看不清。”
从此后,每次再见面我都会称呼她为摄影师。
在旅途的后半段,我开始思念所有老面孔时,最想见到的就是她们。但由于我后来每天走得稍狠了些,导致离她们越来越远。在随记的最后一篇里我写到,最终我还是见到了她们。在我准备离开圣地亚哥的时候,她们也到了。摄影师问我:“今天怎么没有涂唇彩?”我诚实回答,“因为没有人给拍照了啊。”
我们的依依惜别就不再重复赘述,我会永远记得那刻的感觉,我视那一刻为我Camino的正式结束——而不是前一晚的豪醉……
---辨识度高的德语区群众---
靠可乐维系生命的德国大男孩儿
德国人Patrick是个真正的摄影师。
他帮我拍过两次照,每次都认真寻找、变换角度,最后在大教堂前更是躺在地上给我拍了一张——为了拍到被捂得严严实实的大教堂尖顶。对,他的角度选择从来不是为了思考如何把我拍好看,他观察的是如何把背景拍全。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有些懵。他从我身后走过来,打个招呼,直接就说:我觉得你应该把外套脱了。
的确天气很热,这是个好建议,但哪有陌生人一上来就讲这样的话啊。
他的外表非常德国,以至于我第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国籍,但稍微接触下后发现——这是个喝嗨了的德国人吧?虽然他喝的是可乐。
Patrick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喝可乐,一顿午饭就要了两听,一小时后走到驿站安顿下,又马上去买了一听;当晚又喝了多少我不知道,不讲话难受的他选择和德国人坐一起大声说笑,不懂德语的我没有加入。反正第二天早餐又看见他买了一罐说路上喝,后来我在路上遇见他时,果不其然他又在喝可乐......
我终于知道他为何能在第一面就真诚地给出别人建议,他是个太“自来熟”的人了,怪不得他说,“我女朋友不太愿意我自己出去旅行,她担心我会不老实。”
披着一身德国人外衣的他,给人感觉还是很忠厚的,就是话有点儿多,动作有些搞笑。在终点,我们取到“证书”后,他看着周围那么多腿脚受伤行动不利索的人,体力甚好、每天都走三十好几公里的Patrick突然开始装走不动,于是就在地上爬起来、爬起来、爬起来!
所有人都看着他,我对旁边准备跟他继续再走三天直到海边最终点的奥地利女神说:一天之后,你不会想继续跟他一起走。
女神说:我根本不想认识他了。
(前去领证书的路上,Patrick和奥地利女神)
我的奥地利女神
我说过一路上没见着帅哥,最帅大概也算美国叔叔鲍勃。但其实仔细想想,在我心中最帅的是这位奥地利女孩儿芭芭拉。
这个小视频我在随记中放过,里面的背影就是芭芭拉:
那天我在她身后跟了许久,差点儿就被掰弯了。第二天Patrick喊住正埋头苦走的我时,就是因为发现女神和他坐在一起休息,我才赶紧转身跑了过去。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女神的正面,但我一眼就能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失望,女神正面更帅。
我给她看了偷拍的照片,期待着她说“来我们加Facebook吧!”然而并没有。不过在讨论晚上住哪里、我晒了我的豪华酒店后,她说晚上我们去蹭你房间住啊,我内心那个激动啊。但是她骗了我,我没有等到她啊!
大概因为我不会德语,最后一晚没有参加他们的晚餐……
社交达人埃利斯
我并不是在徒步途中认识的埃利斯,只是和他吃了一顿饭,就是最后那一顿,他也是引发我们集体豪醉的“罪魁祸首”!
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徒步的倒数第三天我曾遇见他和汉娜(英国女孩儿,后面会介绍);当时他对汉娜的过分热情、甚至可以用殷勤来形容,令我不由自主把他往臭流氓那边去想,即使他披着文明礼貌的外衣(就是德国人样子)。
最后一天约好和汉娜以及匈牙利哥们儿一起吃饭,赶到会面地点时我发现他又“缠”在汉娜身边,并且居然手里还握着装“证书”的筒。他也依旧舌灿莲花,滔滔不绝,我懒得理他装做去拍Holy Week的游行队伍。一会儿,匈牙利哥们儿到了,于是在我录的视频里,背景音都是他俩的社交对话。
既然愿意在这里提到他,当然说明后来我对他改观了。其实埃利斯可能是职业病,做酒店管理的他有一身社交好才能,也许是天生、也许是后天练就。整个晚上他把控着节奏、引领着有趣的话题,将气氛调节的又high又欢乐。
我调侃他,“你为什么带着你的证书到处蹓跶?”
汉娜配合地接上,“哦,你走过Camino吗?”
埃利斯不疾不徐把挂在自己脖子上的贝壳从T恤里掏出来,然后把盖满章的“朝圣者护照”打开当做扇子摇,嘴里念着,“哎呀,怎么突然好热。”
汉娜实在忍不了,决定拍下这一幕:
(我必须得说一句,正常状态下的埃利斯没有这么猥琐哈哈,挺一表人材还风趣幽默的)
后来我加了埃利斯的Facebook,看到他分享的图片,有些被惊呆了。那样一个外向的社交型物种,也许内心不停用细腻的灵魂在思考。不敢下载人家的照片,偷着截图了两张,给大家展示一下,我个人非常喜欢。不是说他的摄影技术有多高超,我是羡慕他那双可以发现细节的眼睛:
对了,埃利斯是奥地利人。
---严肃的匈牙利人---
讲不出名字的严肃哥们儿
我还是不知道他的名字怎么发音,所以直接用“匈牙利”三个字代替吧。倒数第二天,这个人才出现在我的路上,中午我休息时和人家搭桌。他问我从哪里出发,得知并非只走最后100公里、且比他走的还长一些后,立马开启了吐槽“徒步爱好者”模式。
“那些人就背着小包,你跟他们打招呼,他们诧异地看着你。”
我其实心里在诧异地看着他。同样的槽我也在随记里吐过,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儿,各人有各人的选择。
匈牙利就是这么一个严肃的人,我猜测他大概是有很多生活原则吧,是一个既严以律己、也严以待人的上进青年。他来徒步的理由是想改变单调的生活、不喜欢的工作,于是辞职来上路思考。
我第二次遇见他时,他刚在树林里记录完随想。我看他慢蹭蹭起身,心想大概是不愿意和别人一起走,偏好单独行动吧,于是有眼力见儿地快步离开。
但问题是出了森林就是休息站,反正迟早也得碰上,况且我不想抢在他前面去争床位,于是乎后来还是等了等他。
在和一点儿英语也不会的工作人员亲切交流后,我们得到了驿站里最后的两张床。我还是抢在他前面了,于是得到了下铺。
我本以为倒数第二晚会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势必很多新老面孔相聚一起,提前庆祝即将到来的胜利。但是独自在太阳下坐了半个多小时的我,只等来了我的上铺匈牙利。
那晚,我们主要就几个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苏联时期对匈牙利境内宗教的管制(他祖父做为一个当地牧师,很受了一些苦);
苏联解体对匈牙利经济和文化进步的正面作用;
柏林墙推倒前匈牙利政府做出的积极帮助;
对我们东北角邻居努力发展新型武器表示忧虑;
匈牙利优惠的移民政策所导致的中国人民踊跃买房现象、进而导致的布达佩斯房价飙升;
……
你们知道了,为何我说他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上进青年。
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暖心boy,看我冷二话不说脱下外套让给我。
也是一个逗逼boy,18岁时莫名其妙在身上纹了四个中国字,一直搞不懂真正的含义,赶紧抓住机会向我请教,并让我录了视频以做证据回去给朋友看。
这张图片是最后一晚聚餐时拍的,埃利斯和汉娜调侃他,“所以你来走Camino,就是为了找个中国人问这四个字的意思对吗?”
(最后一晚“庆功宴”上)
“厕所见”的高个美女
这位高个匈牙利美女和我相遇无数次,大部分时候是在厕所...驿站的厕所、餐吧的厕所…我们相约在圣地亚哥的厕所找到彼此,但这个浪漫的故事并没有成功。
第一次见面是在Samos的修道院驿站,她和那个智利女孩儿准备去参加大教堂的弥撒。在她充满真诚和期待的目光下,我始终没说出“我也去”那三个字。我是想去的,但那天我的脚实在太痛了,带着水泡走了三十多公里,终于可以脱掉鞋子放松,我真没有勇气再穿回去。就是这个原因,令我后来每次见到她都感觉不好意思。
(Samos修道院)
(Samos修道院的大教堂,做弥撒的地方)
但最终给我指引、让我动了水泡“手术”的也是她。倒数第四天遇见她,她告诉我水泡光破了不管用,必须剪掉表皮,这才挽救了我差点儿就全烂掉的脚掌。
---我的“邻居”英国女孩儿---
汉娜其实是英日混血,她爸爸是个纯粹的日本人,但她不说我真是没看出来,她说了后我仔细端详,貌似是长得像从前一个挺红的混血瑞丽模特。
我与她的缘份是所有人中最重的,不仅路上碰面的次数多,她也是我遇见的唯一一个英国人,而且居住在伦敦,距离我家的步行时间不到十五分钟,我俩也是坐同一班飞机回来的。
所以我们理所应当地一起享受了最后的晚餐,回国后也延续了朋友关系,相约喝咖啡并互爆各自的情感故事。
写到这,我忽然发现我并不想讲关于她的故事,因为我已经把她当成朋友了,因为我知道了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便无法再像描写其他人那样轻松调侃。
汉娜做了一个重大决定,辞去干了六年的稳定工作,重新去读一个硕士学位。她不是说说而已,学校已经联系好,辞职信已然上交。
过了三十岁,她突然发现自己还不想开启稳定生活状态,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可能没有去尝试。于是她解除了婚约、逃开了工作,给自已再次出发的机会。
回到伦敦后的第二个周末,我们相约去喝了咖啡,聊了两个小时后,忽然感觉有些地方不协调,五秒尴尬的四目相对后,她弱弱地问我:“你是韩国人,对吧?”
“你酒还没醒吗?”我看着她,“我是中国人。”
我和她有个约定:如果有一天,我们共同迷恋的男神Simon Reeve离婚了,我俩就先组成联盟击退其他想上位的妖艳贱货们,然后展开最后大决战。
(最后一晚的畅饮,汉娜、匈牙利、埃利斯和我,大家的肤色实现了统一)
除了这些“奇葩”,当然还有很多可爱的人。坚持不懈的素食主义者巴西小帅哥,唱着山歌永远在笑的哥伦比亚夫妇,永远想偷懒、却一直在坚持的南非大姐,总是超越自己每天计划的巴西爷爷,热心虔诚的韩国夫妇,超人一般体能的韩国爷爷,以及积极好学的中国小妹妹……
(背着单反走了全程的巴西爷爷)
对了,最后必须要讲一下热情可爱的西班牙人民。
就挑四件小事举例吧。
从圣地亚哥坐机场大巴,售票员想卖给我16:20的票,我一看这才15:50,我得要16:00的票啊,大概这是一切乌龙的起源。
16:00那辆大巴的司机不让我上,说我是隔壁那辆车的——由于机场都是过路站,所以你无法从大巴上显示的终点判断是否路过机场。
隔壁的司机又说我该上第一辆,于是我又把背包从第二辆挪到第一辆;可是第一辆司机还是不允许我上车,非说我是第二辆的,这时候第一辆都要开了。看我着急了,正要上车的一个、会些英语的西班牙小哥冲过来帮我用西班牙语和第二辆司机交流,司机指着我的票号,大概意思是说“这不写明是第一辆吗?”
于是我们拿着票号给第一辆司机看,司机蔫了,允许我上车——第一辆车的司机在此之前根本没看过我的票,就笃定我是属于第二辆车的。
但是等我上车后,惊魂未定的我决定还是问一问乘客,“是去机场吗?”
这一问完蛋了,大家都替我慌张起来,有的人说是、有的人说不是;经过他们自己的一番西班牙语讨论,最后结论“是去机场”。眼看车就要开了,乘客们赶紧都提醒我,“行李换到这辆车来了吧?”
西班牙北部地区的人基本都不会英语,但热心和善意是无法阻挡被传达出来的。
最后到了机场,全车人鼓掌欢送我……
第二个故事我在随记里提到过,有一天我请路边休息的西班牙叔叔帮我把背包里的水拿出来——自己拿还得卸背包,我懒,所以基本就是遇见路人能取得帮助时才喝水。他发现我其实快没水了,而我也表现出很需要水的样子。他好心地问要不要分一些水给我,我想着还有不到三公里就有餐吧了,应该能坚持。
结果一公里后,我实在太热太渴,就卸下了背包在路边休息,并喝掉所有剩下的水。此时那个叔叔和他太太也走上来了,见我的样子,用西班牙语慰问几句后,就替我拨了一个电话……
是英语的热线求助电话…….
虽然尴尬,但很暖心。
(小村El Ganso)
还有三个西班牙年轻人也是我路上的老熟人,碰见无数次,倒数第二晚还住在同一间驿站里,但他们见我基本就是一个大笑脸加一句’Buen Camino’。有一次我试图打破僵局,跟他们聊一聊,然后发现他们之所以每次都那么简短地表达善意,只是因为他们确实只能用那句话跟我沟通啊!
只有其中的那位女孩儿会一点儿英语。也就是这个女孩儿,告诉我圣地亚哥大教堂在我们到达的第二天,中午12点可能会有一个弥撒,会点名对我们这些朝圣者表示祝福。我把这条珍贵的信息传播给每一个我遇见的熟人,他们也都根据此信息制定、或修改了第二天的安排。
后来我因为宿醉没有去,感觉很遗憾。汉娜发信息安慰我,“根本没发生什么弥撒,你什么都没有错过……”
最后要说的是在回来航班上的邻座女孩儿。
我落座后发现把水放到了行李架上,想叫空乘帮我拿一下。但空乘很忙的样子,说等一下。女孩儿就问我想做什么,我说拿水。
女孩儿指指旁边的大叔,“要不让他帮忙吧?”
我说好啊。
女孩儿用西班牙语和大叔交流后,我拿到了我的水。然后西班牙女孩儿还跟我解释,“他说他不会英语,所以我才跟他讲的西班牙语。”
我问她为什么这边的西班牙人都不会英语,毕竟每年有全世界的人都来啊。
她说因为当地人觉得没必要吧,上学的时候也不需要英语做第二外语。
接着她问我是不是来走Camino,我们就顺理成章地聊起来了......要不是我那天真的太不舒服了,我一定撩她、哦不是,聊她一路。
我主动要了妹子的Facebook——这几乎是我第一次主动要别人的联系方式,漂亮的妹子想学中文,有伦敦的中国帅哥可以考虑一下哦。
虽然,这一路上最令我怀念的是这些人,但我还是想说,我认为这条朝圣之路是适合一个人的修行。
这不是一条特别美丽、或特别充满文化艺术的路,它不是一条旅行路线,这是条适合一个人修行的路。
如果可以,我还建议你每天比认为自己可以做到的、再稍微多走那么一点儿……
谢谢大家一直的关注,祝各位朋友在人生这条路上,付出后均有收获。
(祝总有阳光洒满每个人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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