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炼石补天”的传说成就了“通灵宝玉”
女娲“炼石补天”的传说成就了“通灵宝玉”
芹梦轩(张桂琴)
《红楼梦》第一回交待了成书的来历: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注:女娲(wā)氏: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又称娲皇、女阴,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是福佑社稷之正神 。
《淮南子.览冥训》中记载了女娲“炼五色石补天”的故事:远古时,支撑着天的四根柱子毁坏了,中国古代的九州也崩裂了。天不能覆盖地面,地不能承载万物。大火熊熊不熄灭,洪水泛滥不止息。猛兽吃平民,凶鸟捉老幼。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青天,斩断鳖足用作支撑天的四根柱子。杀死黑龙以救九州,积聚芦灰以止洪水。最终补好了苍天,立正了四根柱子,洪水干涸,天下太平。凶猛的禽兽被杀死,平民百姓得以安生。
关于这段文字,脂批云:补天济世,勿认真用常言;大荒山,荒唐也;无稽崖,无稽也;十二丈,总应十二钗(清代评点家则认为是照应一年中的二十四节气);二十四丈,照应副十二钗;三万六千五百块,合周天之数。
剩下一块,既未去补天,也未去补地之坑陷,经过锻炼,才具通灵之性。故而后文中《西江月》言其“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似乎并未冤枉他。
大荒山是借用《山海经》中“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荒之山”的说法,甲戌本侧评即注为:“荒唐也。”十二丈:甲戌本侧评认为是“总应十二钗”。清代的某些评点家却认为是照应一年中的十二个月;也有人认为是照应一天中的十二个时辰。
女娲的故事最主要的有“抟土造人”及“炼石补天”等,曹雪芹以“炼石补天”故事开篇,奠定了全书尊重女性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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