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处查超标电动车,为啥不直接源头查厂家?说出原因你都不信

我国是最早发展“电动”车型的国家之一,也是有着在“电动”车型领域产量、销量、保有量都位居世界第一的成绩,可以这样说,电动车虽然它发明于法国,但是却“风光”于中国,尤其是两轮电动车,被国外媒体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是当今以及未来出行方式重要的交通工具。

不吹不擂,两轮电动车确实具备成为当今和未来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的潜质,首先它符合低碳出行的环保理念,没有尾气污染,而且锂电池也几乎没什么源头污染,是符合当今全球看重“绿色地球”的出行选择。

而除了环保,电动车它具备了廉价、低技术含量、高实用性等优点,无论经济水平如何,基本上都能用得起它,无论有没有高科技的企业支撑,都能造得出来,而它虽然没有摩托车、汽车的快速性,但是也基本能够满足普通人的日常出行,看完这些特质,也能知道我国为什么早在30年前,就要大力推广、发展两轮电动车。

不过,和汽车、自行车、摩托车都有上百年的普及历史不同,电动车的普及历史比较短,在成长的阶段总会有一些“弯路”要走,而电动车一旦因为无序发展,导致了至今都存在发展过程的“遗留”问题,那就是3.5亿的电动车保有量,其中有超过2亿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成为交警严查对象

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2019年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而“标准”意味着车辆的合理状态,也是相对比较安全的要求,但如果车辆不符合“标准”,意味着车辆在安全上是没有保障,这种车辆被定义为“隐患车辆”,对于这些车辆,各地都在严查。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是给予了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购买超标电动车上路的临时权益,一般是1年到4年左右的过渡期时间,而过渡期截止的超标电动车,或者是2019年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都是不具备上路资格,这些电动车将会面临查处,一旦被查,将会面临扣车、罚款处罚。

车主困惑:为什么不直接源头查厂家?

小行家最近听到一位网友的抱怨,它表示一年之内被扣了2辆电动车,理由均为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而第一辆是因为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到期,不具备上路资格,自己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被扣车自己并没有怨言,但是第2辆是新购买的车辆,依然被扣,这次他觉得很委屈,他表示:车辆又不是自己制造的,交警不能只查车主,为什么不能从源头查厂家。

其实对于这样的观点,不止一位网友表示,甚至很多车主都认为,自己买车的时候不知道车辆有问题,被查到是超标车、改装车或者是摩托车,而商家根本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只有车主一个人为违规上路“买了单”,其实并不合理,就应该从源头治理,查到这些车,商家、厂家应该为车主承担损失费,这样的观点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支持。

知情人表示:2个原因是重点

那么,电动车需要从源头治理,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管理部门就不知道?明显不符合逻辑,根据“知乎”上一位精通电动车管理的知情人表示,其实从源头治理早都已经落实,而如今还有源头的“漏洞”出现,主要是有2个原因很难解决。

第1个原因:市场有需求,与其说“没有人卖就不会有人买”,现在是看需求的市场,应该说“没有人买就不会有人卖”更为合理,其实市场监管部门早都着手整治违规生产的电动车厂家,甚至作为电动车的最大基地的商丘、徐州等地,还都发了红头文件要求肃清违规生产的厂家,但是,一些厂商看到了超标车、改装车有着较大的市场需求,才会冒险生产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第2个原因:厂家太“狡猾”,作为电动车行业内的小行家,可以明确地和大家说,目前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电动车,早都切断了超标电动车的生产,停止了以前一系列车的生产,即便是经典车型,也都改造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真正在生产超标电动车,其实都是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小厂甚至小作坊,而这些厂没有获得相关生产资质,属于未报备生产,监管部门很难发现,很难从源头根除这些违规生产的超标车。

其实超标电动车的源头生产难彻底“清除”,和超标电动车销售商家难彻底治理存在一样的问题,之前就有网友表示,电动车不能用就不应该允许卖,相关单位就明确回复:电动车销售目前多为个体户,而对于个体户的管理,只是进行1500元的罚款,查处效果未能有效显现

无论是违规销售的商家,还是违规生产的厂家,并不是管理部门没有进行追查,而是因为存在市场需求,他们都是冲着利益违规进行,只不过,最终受损的同样是广大购买车辆的车主,所以,想要完全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有效的方式还是“没有消费市场”,才不会有他们的生存空间。

为什么超标电动车还会有消费市场?

那么,为什么超标电动车至今还会有消费市场,一些车主为什么就要找超标电动车,甚至把明明已经符合新国标的车,改装为超标电动车,这是什么原因?

据小行家的了解,对于超标电动车有需求,其实很多是从事外卖行业的从业者,而我国拥有超千万的外卖配送员,他们大部分人群是不想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拥有快时速的电动摩托车上路,从而寻找一些售卖的超标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达到自己对于速度的要求。

而对于超标电动车,基本上是拥有3个档,第1档为时速20公里左右,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第2挡为35公里到50公里,相当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第2挡为50公里到80公里,相当于电动摩托车,这样的时速比道路行驶的汽车还要快,虽然满足了部分车主的需求,但却给道路带来安全隐患,而又因为部分车主的需求,导致超标电动车市场一时难于得到有效的“清除”。

小行家的观点:最近看到一位网络大V这样评价语新国标电动车:新国标或其他的规定,很可能无法满足所有消费者的全部需求,但它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宏观层面更加优化的秩序,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同,它的路权属于非机动车道,上路不需要驾驶证,没有完善掌握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硬性门槛,在没有新国标之前,电动车的发展属于无序、野蛮的状态,超高速、超动力的电动车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虽然能够更好地满足一部分用户的用车需求,但给交通秩序带来了重大影响,而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就是为了达到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

对于这样的观点,小行家其实是基本赞同,超标电动车虽然是更符合用车需求,但它并不是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对于大部分的行车老百姓,不一定要的是快一点、而是更安全一点的交通工具,所以,我们应该遵守相关法规,不要选购超标电动车、改装电动车,这类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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