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哲学思考(上)——哲学是书法的灵魂

​书法的哲学思考(上)

——哲学是书法的灵魂

🔸 文/方立

中国哲学始终支配和引导着作为中国美学重要内容的书法,中国书法始终形象地生动地表达中国哲学。中国哲学和中国书法都脱胎于神话、巫术、图腾崇拜等原始宗教,在华夏文明的各个阶段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先祖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通过抽象思维和语言表达所建立起来的思想理论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智慧结晶。中国哲学经历了夏商周的礼乐文化、春秋战国的诸子争鸣、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近现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主要阶段。中国汉字经过夏商周的甲骨文、金文、大篆,春秋战国和先秦小篆、隶书,到两汉诸体齐备,书法作为专门艺术而形成。中国书法运用笔、墨、结构、布白等表现手段,通过线条、点画等表达方式和变化多端的黑白两色,传递着书家思想情感,生动表达中国哲学思想和书法艺术自身的辩证法。具体说来,中国哲学对中国书法的影响,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 方立行书作品:《金刚经》34cm×2400cm

(一)从源头看,中国哲学为汉字和书法的产生、发展提供基本方向和方法

人类实践是思维的基础。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人类在新石器时代大量出现的最古老文字是各种各样的符号,包括绳结、刀刻、串珠等,都是在人类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汉字是以汉语为基础而产生的记录汉语的符号体系。从考古发现看,有当时文字记载的史实在殷商。汉代书论的集大成者蔡邕在《九势》中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书肇于自然,既指出了汉字是对自然界认识的结果,也指出了汉字的象形特征。古人以阴阳为万物根本,《周易·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道是宇宙万物的运动规律,阴和阳是构成道的基本要素,阴阳的相互对立、渗透、转化形成变化无穷的大千世界。《周易·贲卦·篆传》说:“柔来而文刚,刚上而文柔。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说卦传》又说:“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汉字以取法自然物象为本原,体现了阴阳两种力量的撞击和协调,阴阳交相而成的文字,自然带有刚柔相济的美学特征。阴阳既生,形势出焉,从汉字产生的源头指出了中国书法的哲学依据。

汉字作为表达语言的书写符号是字体,作为表达书法艺术的符号是书体。书体根源于字体,两者紧密联系,不能绝对区别。汉字最初是象形的,随着汉字不断发展演化,直接的摹物象形逐渐向抽象符号发展,汉字表达也从摹拟物形向表意物本转化,从对宇宙万物的外在形态的描摹转向内在精神的表达,从对外在形质的刻画转向对内在生命的捕捉,从对外在力量的显示转向内在韵律的暗示,从字型结构的准确规范转向情感意志的表达。书法不仅能够化实相为空灵,使人精神飞跃,进入美境,而且进一步引人由美即真,深入生命节奏的核心。通过变化莫测的线条、点画运用,作品具有了外在筋骨和内在气韵,成为鲜活的生命体。正如普列汉诺夫在《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中指出的那样: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艺术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此。艺术开始于一个人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他在周围现实的影响下所体验过的感情和思想,并且给予它们以一定的形象的表现。目的在于把他反复想起和反复感到的东西传达给别人。艺术是一种社会现象。

黑白两色是书法最重要的表现因素,也是中国哲学阴阳两极对立的典型色彩。易学太极图的阴阳就是以黑白两色构象的,要旨在反映老子《道德经》中所说的“知其白,守其黑”的哲学思想。书法中用来解决间架结构的九宫格,因为比田字格、米字格更具文化内涵,历来受到书家重视。九宫之说,最早见于《易·干凿度》“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郑玄这样注释:“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宫,每四乃还于中央。中央者,北神之所居,故谓九宫”。九宫表达了中华民族先祖的哲学观念,九宫格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对书法的影响。

古人运用哲学智慧探索中国书法产生、发展的普遍规律,从哲理、审美感悟、艺术理想等方面提出系统看法,构成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理论基础。用中国哲学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书法理论,既决定了汉字和书法发展的基本方向,也指明了汉字构造和书法艺术的基本方法,引领中国书法成为展现民族精神风貌和哲学智慧的独特艺术。

可见,中国汉字、书法同中国哲学一样,都是中华民族先祖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思想的直接现实,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只是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那样:“劳动过程结束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 方立行书作品: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45cm×45cm

(二)从发展过程看,不同时代的哲学流派和思想引导不同时代的书法流派和风格

汉字和书法艺术都一定时代物质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一定时代的精神特征。一定时代的艺术流派和风格,是这个时代精神和哲学的形象而生动反映;一定时代的精神和哲学引领这个时代的艺术发展。

文字是殷商人创造使用的,中国书法从这里起步,殷商是中国书法史的源头,殷商人的宇宙观念是甲骨文的灵魂。《尚书·多土》记载:“唯殷商先人,有册有典”。远在公元前十六世纪的殷商时期,中国就产生了纯文字的甲骨文,就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奴隶时代的殷商统治者认为,帝或者上帝是至上神,是上天和人世间的最高主宰,所以自然现象变化和人类的各种活动,都是受上帝意志的支配,而统治者自身是上帝权力的化身。因此,每逢大事,总要求神问卜。比如,问上帝,这一年下雨情况如何,农业收成会怎样?准备要征伐某个地方,上帝是否保佑等。甲骨文当时主要用以卜筮,记载大小占卜活动,这是文字首先用于占卜重要原因。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周代。周代各种钟鼎铭文的内容,是甲骨文同类内容的扩大和记事范围的拓展。甲骨刻辞把汉字随体诘屈的图画化简为象形的方正意象结构,成就了中国文字方正简直的形体,成为商代文字和书法的主体。甲骨文书法以纵势为主导,为以后的书体发展和演变作了充分准备。

大约公元前十一世纪,殷奴隶制王国为居于今陕甘一带的周族所灭,建立周朝奴隶制国家。西周在经历350多年的时间里,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典章制度,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礼乐文化盛世。书法艺术作为礼乐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得到长足发展,作为西周代表性的金文的广泛应用,使汉字进一步线条纯化和结构程序化。周代正体大篆是中国汉字的第一个正体,即大篆的图案化,是礼乐文化的结晶,标志着文字规范与秩序的确立。

秦朝是中国的第一个封建王朝。秦始皇废除封制改为郡县制,统一货币、度量衡,实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措施,巩固封建统治。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意见,以通行于原秦国的大篆文字为基础,对战国时期繁乱不一的文字进行整饬,在大篆基础上创制和规范了小篆,把小篆新书体作为区别于既往和其他地域性书体颁行全国,宣告了夏商周以来古文字体系的终结。文字的统一使用,汉字不仅以其象形、形声、会意等多种功能将多民族的中华民族联系在一起,而且使书法从战国晚期的纷乱颓废回到平正简直道路,为后世书体规范和法度建立奠定了基础。尚同,是秦王朝专制制度的特征,这个时期的书法也深深打上这个特征的印记。

在汉代的400多年中,于文学有气势豪迈的大风歌,于文字有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于思想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于书法有隶书大发展、诸体齐备的进展。汉代是汉字字体演变最剧烈的时期,字体最丰富,不拘一格,这也是汉代书法走向尚正的重要原因。西汉初年,实行无为而治,天下乃定,汉字上承先秦篆书和隶书,经过汉武帝的正字、正体活动,完成了隶书的最后定体。由于汉统治者来自楚人及其他遗民,以此形成了多元交汇融合的汉代文化。在这个背景下,面对近乎失控的隶变状态,汉武帝颁布了严厉的文字政策和律令,从学校教育、课吏取士,善书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惩罚。平时的监察措施,进入到各种用字环节,形成举国上下的正字、正体的“善史书”凤气,草书、行书、楷书等各种书体得到规范。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今文字正体在汉代确立并且一直使用至今。

三国、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动乱、分裂的时期,同时也是思想、文学、艺术活跃且深入发展的时期。当时门阀世族阶层处于政治文化优势地位,由此形成世族书法世家,极大推动了书法艺术发展。魏晋时期,儒家逐渐成为空泛的名教,玄学应运而生,晋人思想得到解放,有了所谓晋人风流,不受法度束缚的行书、草书流行起来,晋人书法得到尚韵美誉。

隋唐儒学和佛学的兴盛,其精致的思想理论体系,对于书法理论建构和技术规范都起了积极作用。唐代统治者大力提倡儒学,儒家学说对书法影响明显。这个时期,欧阳询提出了《书法八法》和《欧阳率更36法》,要求四面停匀、八边具备,在均衡中见精神。虞世南认为,在心、手、管、毫的四者关系中,心为君,肯定了创作主体的主宰作用。他还提出了冲和之美的观念,书法挈于妙的方法是心正气和。这些书论都受到儒家和佛家学说的影响,为隋唐尚法书风提供了理论依据。唐书尚法以楷为主,楷法又以颜鲁公为最。唐朝的儒家学说和佛道文化氛围,不仅造就了颜氏的忠烈品性,也成就了严整、高古、肥美的颜楷。颜氏纳古法于新意之中,生新法于古意之外,陶铸万象,博采众长,形成了具有儒学影子和佛道韵味的壮美而清新的书风。

宋代是儒学、佛学、老庄思想等各种思想交汇融合的时代,又是中国历史上善于理性思考的朝代,格物致知是这个朝代的理学追求。理学家或以为“理”是无处不在、先天地而生的,或以为心即是“理”,“理”便在吾心中。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强调封建道德观念,注重内在修养。这种追求影响到书法领域,就是宋人对古文字学和碑刻学的研究。宋人经过对魏晋行草楷书等新体创立期和唐朝书法法度完备期的深入总结和研究,把书法发展目标的视野投向法外,探索追求书法新境界,要求书法表现人心,体现作者温厚雍容、和平中正的气质和涵养。宋代理学强调突出主体即人本身,书法与之呼应,促进了尚意书风的形成。正如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所说:“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同时,老庄哲学成为士人们政治失意时自我安慰和解嘲的思想武器,禅宗思想也深人地渗透于士人处世哲学,书家往往把书法作为表达隐士生活情趣或者深邃奥秘禅理的载体。欧阳修重视人格对书品的作用,体现了儒家艺术观;苏轼主张自然天成的创作态度,认为“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提倡“忘我”的境界,明显带有老庄思想的影响;黄庭坚说自己的书法:“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纳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这种淡泊情怀,正是佛家出世思想的反映。

明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兴起,资本主义萌芽初见端倪。同时,由于王阳明理学的影响,士大夫冲破传统儒学思想和道德规范约束,人性解放思想狂飙突起。书法与社会思潮相适应,形态美日益为书家所重视。提倡骨力与姿媚结合,主张不失法度基础上的书法逸韵,体现了摆脱传统束缚的倾向,透露出尚态的时代书风。到了清朝,书坛重新回转复古老路,清初文人注重实际,主张归真返朴,摒除机心,以求自然,始开朴学之风,在书法上表现为趋古求实的风气。

可见,书法艺术目的和风格倾向都是时代产物,艺术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时代哲学影响,使艺术风格呈现出强烈的时代特色。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话说就是:“再现生活是艺术的普遍特征,它构成艺术的本质;艺术作品往往还有另外一种意义,那就是解释生活;它往往还有评判生活现象的意义。”(《生活与美学》)

🔸 方立行书作品:王之涣《登鹳雀楼》45cm×45cm

(三)从书家风格看,不同的哲学思想成就书家风采各异的书风和作品

在中国庞大的哲学体系中,儒、释、道是主流学派和思想。中国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文化政策,多数时期都强调三教并用。最典型的是南宋孝宗皇帝,他主张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所以,这三教是对中国书法创作和书家人格塑造影响最重大最深刻的主流思想。

中庸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儒家把一切艺术当作教化的工具,文字从开始就承担为政立教的使命。程颐在《中庸》第一章中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反映在审美观念上,书法要符合礼乐规范,尽善尽美;反映在书法艺术风格上,崇尚浑厚、中和;反映在笔墨技巧上,要求笔笔中锋、无往不复、无垂不缩等。中庸在书法中的运用,就是要求在书法创作中把各种对立因素和谐统一起来,强调心正则笔正。在儒教思想影响下,中庸之道曾经长期成为中国书法审美的灵魂,平和中正是重要审美情趣。这种审美观念,要求中国书法不仅有外在美,还必须有深刻思想内涵的冲和之美。

佛家修行强调一切皆空,实际是要求达到无我境界,进入超然物外、物我两忘的状态。佛教自东汉传人中国后,从魏晋开始,便于玄学结下不解之缘,玄学者与高僧见识相挈、艺术兴趣相投,书家中许多是清谈名流和高僧大德。苏轼、米芾等众多书家,都曾经以书法创作方式体验佛性,创作出意象天成的作品。佛家法无定法的思想在书法中的运用,产生了变幻莫测的线条。王羲之、柳公权、李煜等书家,通过抄写佛经使书法成为写经艺术,留下大量书法艺术珍品。中唐书家张旭、怀素等人,受佛家自性觉悟启迪,按照佛家无法之法是更高境界之法的观念,在书法中不为古法所困,创造了无限玄机的草书佳作。

道家学说蕴涵丰富的自然审美情趣和朴素辩证法思想,崇尚自然、顺应自然、追求自然是道家审美意识的独特视觉。具有道家思想书家的作品,往往是知雌守雄、知白守黑,守静笃、致虚极,如李白形容的那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王羲之的兰亭序是这样的典型作品,给人天人合一的唯美感受。汉代蔡邕在《九势》中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是受道家思想影响,强调书家要领会天地万物的阴阳对立统一,使自己融合于天地自然,达到物我一体、天人合一的境界。这是中国哲学思想重要体现,也是中国书法的奥妙所在。用黑格尔话说就是:“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助感性化而显现出来。”(《艺术美的概念》)

🔸 方立篆书作品:《心经》34cm×136cm

(四)从审美观念看,中国哲学为中国书法注入美学灵魂

艺术活动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有着自身规律。艺术活动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精神活动,艺术作品是一定社会的艺术家的头脑对特定客观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其精神个体形式总是融入形象创造之中。这就决定了艺术家活动的复杂性和独创性,决定了不同风格和流派的形成。换句话说,书家的世界观尤其美学观,对其作品风格和流派形成起根本性作用。

书法有哲学,哲学蕴涵在书法中。书法作为艺术,是一个由各种关系、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体。老子哲学中提出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合、前后相随等矛盾对立统一观点,矛盾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中国书法家早就认识到,书法也是同样道理,线条的长与短、粗与细、弯与直、欹与正,结构的疏与密、放与收、藏与露、开与合,章法的迟与疾、虚与实、浓与淡、大与小,用笔的俯与仰、方与圆、抑与扬、刚与柔,都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书家在处理这些关系时,通过计白当黑、刚柔相济、参差错落、浓淡相间、阴阳和合等艺术手段,形成作品的节奏、韵律、层次等,并达到全局平衡。任何书法线条、点画都被赋予哲学灵性,表达书家的哲学观念和人文情怀。再比如,对于草书中的整体和局部、大起大落和平缓舒展、个人风格和严守法度等方面的平衡;点画之间的欹正向背、顾盼有情、刚柔相济等;技法上的长与短、粗与细、大与小、断与连、疏与密、正与欹、枯与湿、开与合等;字势上的重心平稳与倾侧变化、静中有动与动中有静、方不中矩与圆不中规等,都强调对立统一,彼此违背而不相互侵犯,和谐统一而决非雷同。用唐代书论家孙过庭在《书谱》中说的原则,就是八个字:违而不犯,和而不同。这些艺术思想和技巧,同样充满哲学智慧。在当代,启功先生发现了黄金结字律:左紧右松、上紧下松、内紧外松。邱振中先生提出,书法基本结体取势取决于字的纵横两种中心线,纵线以取稳重和上下贯通,横线以求姿态。这些总结,也体现了辩证法。

总之,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对包括书法在内的艺术起指导和引导作用,既影响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也影响艺术的思潮、风格、流派形成和发展。中国哲学为中国汉字和书法产生、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美学灵魂,中国汉字和书法为中国哲学提供表达工具。在认识和作用的对象上,两者都是人类认识现实并改造现实的工具,目的都在于对别人进行说服。但是,在认识和作用的方法上,两者有本质区别。哲学是运用抽象逻辑结论来证明,书法是运用形象思维来感化。两者从不同角度反映中华民族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智慧成果和审美追求,在中国文明漫长发展历史进程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铸就独具特质的中国观念、中国智慧、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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