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律所“令人心动的offer”沉甸甸
1月7日,热播的律政职场秀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在以三位实习生的脱颖而出、拿到“红圈所”转正名额而圆满收官。这也意味着,出圈的三位实习生,初入职场便可拿到许多大学毕业生羡慕的高薪。
作为一档以律所为场景,通过展现实习生在律所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经历,将律师的业务内容和工作状态、律所内部管理和氛围呈现出来,也让观众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度了解。而参与节目的实习生们,都是刚出校门,经过层层面试筛选踏入律所的年轻人,他们对律师职业满怀憧憬,但也面临巨大挑战。比如职场环境、人际关系、律所对他们的评价规则等,与以往的学校生活会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们需要学会怎样面对全新的世界,甚至是一切要从零开始。
实习阶段是社会角色转型期,需要从知识学习转向技能训练,从自我管理转向服务社会。在《令人心动的offer》节目中,几位实习生初到律所,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努力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按照行业规则重塑自我。他们的辛苦和努力,他们流露出来的新奇、惶恐、茫然、自责、兴奋等情绪,戳中很多年轻观众的内心世界,也引发了许多在校大学生的共鸣。不过,也有业内观众对这场职场秀节目产生了质疑,认为其真实性不足,剧本化明显。
一场虚拟案例真实习的“秀”
真人秀节目之所以吸引人,原因就是“真”。但是,“真”不需要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而是有选择的适当展示。在这一点上,美国纪录片《成为老板》分寸把握得就很好。
《成为老板》这部纪录片,在对公司的基本信息予以简单介绍后,比较浓重的笔墨放在了两个员工激烈竞争一个重要职位的过程中。同一个竞技场,同一道考题,两个主人公为赢得比赛倾尽全力。结果揭晓时,胜出者欣喜若狂,落败者失望透顶。最妙之处是揭晓后的反转,落败者才是终局赢家,获得更大的奖赏。可以说节目中的主人公,真情实感自然流露,每每触动观众。
然而在《令人心动的offer》节目中,实习生所参与的案例绝大多数是虚拟案例。为什么选用虚拟案例,其实这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有关。律所及律师向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不同于以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商业公司。法律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规制更为严格,律师执业必须遵守法律及律师行业规范,其中一条就是保密条款。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由此可知,律师负有保密义务,不能泄露委托人和其他人的秘密、隐私、有关情况和信息。另一方面,律师的客户或当事人一般也不乐意将个人私事公开,不愿意在公众面前暴露自己。
对《令人心动的offer》以及所有律政类真人秀节目来说,现实中法律规定,让这类节目有了一个不能触碰的红线——不能暴露律师服务对象的信息,而这就导致节目里可以“秀”的空间有限。可是,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服务于当事人,如果缺少当事人的参与,就不能完整地展示律师工作状态,因此真人秀节目只能是秀真人,缺少内容,有名而无实。
如何破解这样的难题?《令人心动的offer》选择了“真律所+真人+虚拟案例”的模式,来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虚拟案例到底不是真的,比起律师办案的真枪实弹,局限性还是蛮多的。
有一起高层住户向下扔垃圾,导致业主汽车被污染的高空抛物案。虽然案例的选择比较接地气,符合观看的视角,但是这一段摆拍痕迹明显,深究起来还会引发法律风险。
针对这起案件,带教律师派四名实习生,分成两组前往案发地,走访住户、调查取证。实习生们很认真,开启了轮番“扫楼”的阵势,到高层居民楼内一家一户去敲门,询问有无抛垃圾。《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实习生并非执业律师,没有权利去调查取证。而且,两组实习生轮番敲门,此行为是对居民住宅安宁权的侵犯。
引发这个桥段的高空案例是否为真实案例?《令人心动的offer》主创人员曾表示, “在准备好课题后,节目组和带教律师也会为实习生制造一个真实场。”真是真,假是假,真实怎能制造?其所谓制造真实场,就是仿制,实质仍然为假。
显然,这是节目组做出来的案件。既然是莫须有的案件,那么,四名实习生轮番敲门、打扰居民的行为,自然构成侵权,实习生所在的律所可能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节目组未征求楼内居民的许可,擅自闯入,以拍电影手法对居民进行拍摄、播出,同样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是事后向居民做解释如此简单。
律师调查取证是严肃的法律行为,要求律师具备丰富的职业经验和灵活应对的能力,而且调查取证存在执业风险。实践中,律所和律师不会把调查取证任务交给实习生去做,更不会让其单独去完成。
《令人心动的offer》虽然属于综艺节目,不能用严肃类法治节目标准进行评价,但是涉及的法律问题不能出现错误,节目中的律所、律师、实习生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规范操作,而不能为了制造冲突、增加紧张氛围便“制造案子”,更不能违反法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带教律师缺位的遗憾
带教律师是掌控全场的重要角色之一,但是他们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的镜头并不多。几乎在每一期,先由带教律师给实习生布置任务,然后实习生单独完成,最后带教老师扮演考官对实习生进行打分。在整个节目中,律所实习项目变成了律所对实习生进行的数轮考核淘汰竞赛,实习生变成了考生,带教律师变成了考官。
在严苛的考核制度下,淘汰赛制增加了节目的紧张度,很吊观众胃口。可是节目中的实习生一直呈惴惴不安、高度紧张状态。现实中,律所的实习生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
实习生,其核心任务就是实践和学习。因为没有经验,才跟着老师傅学艺。律所招来实习生,就是提供一个平台,安排老师傅对其进行指导、训练,让其逐渐将所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实习,一方面是老师傅的教和授,另一方面是徒弟的学和练。
法谚云:“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律师经验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宝。当事人委托法律实务时要寻找经验丰富的律师,就像患者找医生时最看重的是医生经验。律师经验来自哪里?可以通过个案慢慢积累,但是更重要的途径是从前辈那里获取行业积累的成熟经验。律师行业经验,一般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进行传递。
律师事务所和传统的手工作坊近似,通过学徒制来培养年轻律师。师傅做案子,徒弟跟着看,不懂就问,师傅告知诀窍秘诀。对于简单事务,师傅让徒弟上手去做,手把手教徒弟如何去做,对于徒弟的毛病及时纠正,同时控制风险,保证结果最优。
老律师对后辈的“传、帮、带”,让年轻律师得以快速成长,律师行业积累的智慧和经验在代际间得到传承。其实律师行业的经验传承,在各国都一样。美国律师行业有个比喻:“老律师向年轻律师传授技艺,就像带着年轻律师跳舞,跳着跳着他们就学会了。”《令人心动的offer》中实习生参与的案件,几乎看不到带教律师“传、帮、带”的身影,而是直接放手让实习生单独去调查取证,去和当事人沟通,去和对方律师谈判等等。
节目中有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涉及婚姻、收养、抚养、赡养、社会救助等多个法律问题。此案难度较大,对于老律师而言都是挑战,带教律师将之完全交给毫无法律经验和社会经验的两个实习生去做,不太妥当。尤其涉及援助案件,当事人是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得到有效的、优质的、负责任的法律帮助。
实习生对这个援助案件热情蛮高,很努力地和当事人进行沟通,甚至拿个人的单亲家庭背景寻求共情,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不过,从为当事人负责的角度讲,带教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应该走向前台,带着实习生一起做,在做的过程中,传授技巧和方法等价值理念。
老律师的优势是知道道路上哪里是水坑,哪里是陡坡,能够提前防范。律师工作务必严谨,不能出任何差错。律师的工作失误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现实中也有律师因为自己的执业过错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事例。
如果带教老师不能更好的尽到自己传帮带的责任,不仅在节目中是个遗憾,也让律师业内的“传、帮、带”显得缺失。
从实习生到优秀律师有很长的距离
《令人心动的offer》中出现的十位实习生,他们都是法科院校毕业生,受教育程度、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都不错,当然还具有综艺节目所必需的颜值。不过律师这条职业道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想要成为成熟律师,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对于实习生来说,被律所录用就能很快成为律师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实习生有司法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先要经过为期一年的律师实习期并通过律协考核,才能取得正式律师执业证后,此时才能称之为“律师”。而节目中有当事人称呼实习生“小王律师”“刘律师”,显然名不副实。
从实习生到实习律师,再到取得律师执业证成为执业律师,至少需要一年多时间。而想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可能需要花费五年、十年,甚至是一辈子的时间。
律师与医生的职业很像,无论什么时候都需要不断去学习,储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医学院毕业生从实习生到独立坐堂问诊,需要多年学习和积累。同样,律师从拿到执业证到独当一面,成为成熟律师,也需要数年持之以恒的学习、训练、感悟、积累、反思。这是律师职业特点决定的。我在高校给学生授课时曾画过一幅律师成长图:菜鸟律师——合格律师——成熟律师——优秀律师。我告诉学生,想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社会经验,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一点一滴积累。
律师业务的核心就是解决问题。他人遇到法律难题,不能自行解决,方寻求律师帮助。律师要提出解决方案并付诸行动,这考验的是律师的智慧。解决问题的方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每位律师来说,都需要在职业道路上去不断追求和突破自己。
节目中的实习生,可以看大他们在面对谈判对手和当事人时,会很稚嫩,待人接物也很生涩,他们拿出的方案纸上谈兵成分较多。对于刚出校门、法律经验账户几乎为零的实习生而言,这很正常。我们不能以成熟律师的标准来评价,而要侧重他们的思路是否清晰,做事态度是否踏实,基本功是否扎实,以及是不是可塑之才。
律师,永远在路上
律师必须具备超强的综合素质、专业精神和严谨审慎的态度。《令人心动的offer》中,实习生不断出现各种状况,带教律师对实习生提出要求:“认真,认真,认真。”
比如一位实习生在做案件分析时,错误引用了旧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条。对于法科毕业生,这种低级错误不应该出现。又如在一次带教律师安排实习生和外所律师进行谈判时,一个实习生因堵车险些迟到。如何做好时间管理,也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还有一位实习生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时,不顾房屋中介跑路、租户和房东均系受害人的事实,而指责租户当事人“有错”。他的做法偏离了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基本立场。
实习生犹如白纸一张,有足够的时间绘制职业蓝图。工作中犯些小错误,在所难免。在老律师的把控下,碰几次壁,摔几次跟头后,长得会更结实。例如一位律界前辈走进办公区和实习生见面,几个实习生没有站起来,而是坐在椅子上回答提问,现场的律师同事评价实习生不礼貌。其实礼仪不是天生就会的,也需要学习,律师从事社会工作,更注重礼仪。实习生都是无心之举,经过提醒后自然会记住。每一位走过来的律师都是经历数年摸爬滚打后,方走向成熟,能够从容面对各种纠纷。律师的成长,就是一部职业品质的养成过程。
从整个节目中可以看到,每位实习生都很努力,熬夜研究预案、打电话前又是打草稿又是练习。这些年轻人渴望战胜小伙伴而胜出,渴望被律所接纳。其实,职业选择是双向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实习生完全可以把目光看得长远一些,只要自己的经验、技能、知识一直在提升,那么未来会有很多机会,人生之路会越走越宽。这些勤奋的年轻人,光明在前,何必眼神中充满恐慌像只小鹿?何必如此紧张、焦虑?何必在意自己三十岁刚起步?何必把未来只锁定律师职业而放弃更多可能?轻松一些,岂不更好。
对于年轻人来说,初入律所,初入社会,一切都是新鲜。那就融于全新的世界中,沉浸式了解律师行业。和老律师聊聊天,近距离看看他们的日常,八卦一下老律师的奋斗史,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也是一种很好的机会。
从事律师职业,犹如跑马拉松。起跑后要保持体力,适当补充能量,调配最佳速度,选择陪跑对象,哪一项都不可或缺。兼具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好身体、好心态,才有可能完成职业任务。《令人心动的offer》中的实习生踏入律师行业,遂开启了一场职业修行。沉住气,慢慢来,在工作中见识各种精彩,也让自己的人生慢慢充满精彩。
【作者刘玲,刑事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检察官、律师27年。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法律与生活》《法制与新闻》《方圆》《北京律师》等五家杂志特邀专栏作者。】
编辑:K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