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这个建议能解决教师评职的烦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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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小学教师职称一直是教育界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学校管理中的一个矛盾点和痛点。
在两会上,有很多教育界的代表委员对此表示关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比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就建议说,要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到学校,提高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刘希娅校长的建议可行性如何?
中级职称乃至高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是不是解决当前职称问题的关键?
在此,笔者愿意和大家一起探讨。
02
我们都知道,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是初级在县区,中级在地市,高级在省里。
以高级教师的评审为例,一般要经历学校推荐,县里审核,市里审核,最后到省里统一评审。
这个过程周期长,事情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由于环节太多,还可能会增加腐败的概率。
其实只要学校严格把关,后面那些程序意义不大。
事实也证明,学校推荐上去的教师绝大部分都成功晋升,即使个别不通过的老师,很多也是淘汰率的原因,因为存在“硬伤”被卡下来的教师并不多。
把评审权交给学校,省去后面的重复劳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老师的负担。
实际上,现在学校虽然没有评审权,但学校的推荐过程,事实上已经相当于评审,只不过需要上级层层确认而已。
上级把评审权干脆下放到学校,并不是不可以。
03
不过,如果真的把职称的评审权下放到学校,有没有弊端?
当然有。
前面说了,学校目前向上级推荐参评名额的过程,已经相关于一次评审。
而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个最典型的问题,就是学校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可以“因人设限”,决定名额的归属。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有两位教师,一位常年当班主任,但任课量比较少,一个任课量比较多,但从未当过班主任。
如果想让第一位老师评上,在方案里增加班主任经历的权重、减少任课量的权重即可。
当然,如果想力保第二位老师,增加任课量权重,减少班主任经历权重就行。
不管怎么规定,都符合上级的文件精神,但结果会完全不同。
04
前一段焦作十七中姚燕燕老师举报学校评职黑幕的事件,就非常典型。
姚燕燕老师认为,学校通过投票的形式改变最终排名,让一个不教课的老师评上高级职称,让她这个常年教毕业班、当班主任的教师落选,并不公平。
对此,有人指出,学校的评审方案是事先公布的,相关老师也是举手表示同意的,不应该事后反悔。
这样说的人,显然不了解人心。
在公布方案的时候,谁也不会在不能预知结果的情况下和领导唱反调。
而且,一时之间,很多人也难以算得清楚其中的奥妙所在。
反正名额有好几个,谁知道最后谁吃亏谁占便宜?
只有最后真正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会明白过味儿来,才站出来表示反对。
而这种操作的微妙之处在于,即使想实现某种目的,也完全都可以在正常的程序下进行。
最后结果出来,谁也搞不清到底有没有猫腻。
姚燕燕老师只是觉得自己评不上不合理,但她也找不出特别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应该上,别人应该下。
05
显然,现在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的关键不是评审权。
还是以姚燕燕老师所在的学校为例,姚燕燕和把她顶下来的那位老师,乃至所有参评的十几位老师,其实都具备了高级教师的任职资格。
学校把谁报上去,都大概率获批。
明明大家都符合条件,却只能推荐少数几个人,这才是造成矛盾的最直接原因。
这个问题不解决,只是把评审权下移,个人觉得用处不大。
而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评审权在哪儿,其实并不重要。
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以教师和家长的双重视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长的教育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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