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喝醉的小胥吏腰别端砚一人上路,被人误杀,盗匪以为那是银子。这一是说喝酒误事,另外也表明端砚在宋代已是文房四宝中的名品,小吏出门都要带着。
【原文】
族弟爟,绍兴十八年为坑冶司检踏官,自鄱阳如信州,与县小胥某偕行。至余干,族人为尉,以酒肴犒从者,小胥空腹饮数杯,醉不能起。爟先行,待之终日不至。越三日,遣一介还,缘道访之,不得。胥有端砚甚大,酷爱之,常置腰间。是日乘醉行,有两人视其腰下,疑为白金也,杀之。探其物非是,乃束以菅荐,投诸江,略无一人知者。明年,二盗共在一处,白昼扰扰,如与人争辩状,自言曰:“曩实误杀汝,吾过矣。”为傍人说去年事。归,及家皆死。
【白话语音文字版】
洪迈说,我的族弟洪爟,在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做坑冶司检踏官。有一回,他从鄱阳去信州(现江西上饶),这趟差使他跟县里一个小胥同行。走到余干县(现江西同名县),另一个族人在那里做县尉,他摆酒菜犒劳跟洪爟一起的人,那小胥空腹喝了好几杯酒,醉的起不来。洪爟就先走了,后来,洪爟等了他一整天也没跟上来。过了三天,洪爟派个人返回,原路查访,杳无音信。后来得知,这小胥有一块很大的端砚,他特别喜爱,经常别在腰间。那天喝醉,乘醉上路,路上碰到了两个人,看到他腰间有这么一块硬东西,怀疑是银子,就把这小胥杀了,一摸他腰里,发现不是银子,于是盗匪们把这小胥用草席一卷扔到江里,没人知道这个事。第二年,有一回,这两个盗匪又在一起,忽然大白天出状况了,他们状态癫狂,好像在跟什么人争辩着什么,后来自己说:“之前确实是误杀了你,都是我们的过错。”之后,两个人就跟旁边的人说了去年杀小胥的事。等他们回到家里,就都死了。【祥宏点评】:坑冶司,全称“坑冶铸钱司”,主要因为在鄱阳有当时最大的铸钱场——永平监;检踏官,坑冶司负责实地检查等具体事务的官员;小胥,官府小吏;端砚,端州(现广东肇庆)出产的砚台,现在也是文房四宝里面的名品,《夷坚志》还有故事讲到了“端砚”,说明在宋代,端砚已经驰名,官府中的日常文书工作通常是小吏完成,所以小胥对这端砚珍爱很正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冤有头债有主,既然两个盗匪敢杀人,就得承担后果。故事发生了《夷坚志》经常描写的“时空重叠”,小胥的冤魂让两个盗匪自曝实情,信不信由你,结果是不由你不信。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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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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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5-从《夷坚志》故事谈“报应”)(参考音频:来自“宋朝一小时”音频专辑@喜马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