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汗钱

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立清国,建元天命,开铸满文“天命汗钱”为清第一代货币。天命汗钱面文为初期无圈点老满文,字迹清楚,四字按左右上下读,光背无文。钱币体型较大,色泽润亮。铸造量较多,但存留下来的已经不多。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满洲建大清国,号太祖,建元天命, 天命汗钱

并铸满文“天命汗钱”。面文为初期无圈点老满文,字迹清楚,四字按左右上下序读,光背无文。此钱体形硕大,铜亦而润。径2.7~2.8厘米,重5.4~6.4克。老满文天命汗钱为清朝第一代货币。

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以祖上十三副遗甲起兵,统一女真各部后,于明万

历四十四(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即汗位,建立金国,史称后金,建元天命。新政权建章建制的同时,开始铸行天命汗钱。这在史籍中有着明确的记载,太祖初铸“天命通宝”钱,别以满、汉文为二品,满文一品钱质较汉文一品为大(《清史稿·志九十九·食货五》)。

满文的天命通宝钱素背,钱文老满文(即无圈点满文),四字。按照老满文的左右上下的阅读顺序,民国时期,达和先生释其文,左为满语阿铺开(ᠠᠪᡴᠠᡳ abkai)乃汉语天字,右为满语福灵阿(ᡶᡠᠯᡳᠩᡤᠠ无点 fulingga)乃汉语命字,上为满语汗(ᡥᠠᠨ无圈 han)乃汉语帝、主子,下为满语几哈(ᠵᡳᡥᠠ无圈 jiha)乃汉语之钱,直译为天命汗钱,按照汉字钱文的习惯,意译为天命通宝。汉文的天命通宝钱,素背,钱文楷书“天命通宝”四字,顺读。两品天命钱在风格形和形制上均受到了明钱的一定影响。直径2.7~2.8cm,重5.4~6.4g。钱面文字以初期无圆点的老满文表记,字迹清楚,四字按左右上下序读,钱背光而无文。天命汗钱体形硕大、铜赤而润。

天命钱铸造时,正是后金和明的战争或对峙时期,后金的经济实力很弱

天命汗钱

,技术水平也很低下,导致铸币的铜色暗赤,质量粗劣。因为并不是用母钱翻砂铸造,所以造成钱的大小不一,外郭不够规整,同时面文的差异也很大。仅满文天命汗钱,辽宁的几位泉家曾根据面文的差异划分为高命、低命、长命、短命、进王、退王、斜王、进宝、退宝、斜宝等不同版别。据说还有背穿上日纹、背穿左星纹等出谱钱。同样,汉文天命通宝也是铸工较差,版别变化较多。

满文天命通宝:面文为无圈点老满文,素背,钱径大于汉文天命通宝钱。基本版别有昂命与降命两种,又可细分为长字,中字,阔天等版。
汉文天命通宝:面文为四字楷书天命通宝,素背。读法与满文天命钱不同,顺序为上下左右。钱文粗犷豪放而不失精致,字体古朴,仔细品读别有一翻韵味。基本版别有降天昂命和降命版以及昂天类。又可细分为小天,双点通,长人命,象鼻通等版.
满汉天命通宝钱材质均有两种,红铜质与黄铜质,从出土量看黄铜钱少于红铜钱.

对于此钱的铸造地点,刘未先生认为,此钱并非建国之初在赫图阿拉

天命汗钱

铸,而是在明天启元年(1621)努尔哈赤攻占辽阳之后,兴建东京城为新的都城后在当地铸造的(《中国钱币》总第七十九期)。辽阳是明代辽东地区的中心城市,经济较其他地区发达,技术水平也更接近中原地区。各方面都为铸钱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同时在东京城附近经常发现大量的未经流通的满、汉文天命钱残次品,并曾出土过汉文“天命通宝”石范。这些都提供了有力的实物佐证。

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天命汗钱铸造的时间短暂,发行量很小,而且流通的地域非常有限,仅在女真人入关以前的统治的辽东地区时有发现。

新政权铸行新的货币,大多是为了明确建元,证实自己政权的合法性,政治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意义。这一点在后金天命汗钱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天命汗钱铸行时期,女真人

天命汗钱

还处于奴隶制晚期,民间的以“易货贸易”为主体,而原住的汉民大量逃亡关外或沦为农奴。同时,在战时的经济状态下,商品的交换和流通几乎停滞了。货币也无法以它正常的身份介入到百姓的经济生活中来。所以,八旗官兵得到新发行的天命汗钱,很少用来购物,都被珍藏起来,一到打仗的时候,把它们放在帽子或盔甲里面,他们坚信这样做“可避火器金刃”。天命汗钱同女真人普遍的“萨满”信仰结合起来,成了“护身符”,赋予了它更多的宗教意义,这在中国的货币发行史上还是非常罕见的。

天命汗钱的正样,沿用比较传统的说法—标准

天命汗钱

器。

其必须具备这样几个基本特征:
1.钱体较为规整,字正廓圆,正背穿孔对称适中,钱体鲜见铸痕或流铜;
2.笔划流畅,字口较深,特别是每一字的最后一笔笔锋细腻有形;
3.字与字间位置相对固定,整体感强,视觉美感突出、强烈;

4.存世量大。

早期满族长居在东北长白山地区,世代以畜牧渔猎为生,并与当地从事农耕的汉人相处融洽,这时努尔哈赤以祖上十三副遣甲起兵,通过不断的兼并争斗,势力遂渐强大

天命汗钱

,终于统一了满族各个部落,并于明朝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建国号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称天命汗。并铸行钱币,共有满文,汉文两种,满文钱面文译作“天命汗钱”,此钱依老满文写成,读法由穿左读起,至穿右,再上下读。方孔圆钱型,仿明小平钱,铜色赤暗,铸工较劣。汉文钱“天命通宝”与“天命汗钱”同时开铸,钱文直读,钱背无文,书法较差。由于当时满人多不用钱,得到钱后,大多用作装饰品,佩戴于衣帽之上,袍襟之前,据说可避刀枪,以至后代铸钱时,分发给士兵佩带,直到顺治,康熙时仍有这种情况。

满族是我国东北地区一支古老的少数民族。明朝后期,建州女真的首领努尔哈赤逐步统一了女真各部,女真族由此发展成为满族。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被尊为“英明汗

天命汗钱

”,定国号“金”,年号“天命”。

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太祖初铸“天命通宝”钱,别以满、汉文为二品,满文一品钱质较汉文一品为大。汉文天命钱为直读“天命通宝”。满文天命钱按丁福保《古钱学纲要》释为“天命汗之钱”;左为满文“阿铺开”,乃汉文“天”字;右为满文“福灵阿”,乃汉文“命”字;上为满文“汗”,乃汉文“王者”;下为满文“几哈”,乃汉文“之钱”。此处的满文是满族开国初的老满文,是没有圈点的满文,与当今常见的满文书籍、资料等的新满文不同。天

天命汗钱

命通宝或译为天命汗钱、天命王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在后金年间即公元1616年—1626年间铸造的。

另《中国北方民族货币史》(150-151页)记载:1617年努尔哈赤开始于赫图阿拉铸钱,其币值仿造明朝,为银、钱平行本位制。钱币分满、汉文两种,满文钱为老满文,排列顺序:由左及右、由上及下,满语读音:“阿卜喀、夫冷阿、汗、几哈”,通译汉文为努尔哈赤钱,背郭无文。汉文钱,平钱,汉文楷书直读 “天命通宝”四字,背郭无文。时努尔哈赤初创汗业,未设钱局,试用小炉铸钱,

天命汗钱

故形制组烈,内外郭多不齐整,轻重厚薄不一。及天命六年迁都辽阳,始正式铸造汗钱,并广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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