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宾客退房程序
第一条:当日的预退房号单应于每日上午七点以前由前台送交客房部。第二条:早班领班应立即通知各服务员当日预退房号。
第三条:如有退房,前台收银员应及时通知客房办公室。
第四条:客房部文员则应立即通知楼层领班或楼层服务员查房。
第五条:该房间如有任何酒水消费,需立即通知前台收银。
第六条:客房设施如有任何丢失或损坏,应即时通知前台大堂副理。
第七条:前台收银员、大堂副理及客房部文员应各保存一份“客房设备\设施赔款一览表”,以便向客人收取相应费用。(如:烟灰缸、浴袍、浴巾、睡衣等)。
第八条:如客房设施有任何丢失或损坏,均应填制一份物品清单及赔款单。
第九条:按照 “客人遗留物品程序” 处理宾客遗留物品。
第十条:所有餐饮部的物品均应送回送餐部。服务员如擅自拿取任何专为VIP客人配备的物品,将会得到相应过失单,甚至被开除。
第十一条:当行李生为客人收行李时,楼层服务员应为其开门,并立即检查房间内是否遗有任何物品。如有,及时交由行李生送至客人,避免其物品丢失。
第十二条:如有延迟至下午3:00之后退房,前台均应于下午13:00以前通知客房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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