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包括哪些历史事件 原始社会大事典[第2页]
部落联盟
原始社会由具有血缘关系的部落组成的社会组织。部落由一些近亲氏族和胞族组成,各个部落互不联系,部落之间有一个边界地带把它们隔离开来,但有时由于紧急需要,如,为了保障部落的生存或对付敌对部落的袭扰,几个领土相邻而又有亲族关系的部落结成联盟,这种联盟有时是临时性的,不需要时即行解散,但也有的是永久性的。在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这种部落联盟体现了社会管理上的原始民主性质。其特征如下:①部落联盟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结合的基础,因此,加盟各部落都是独立、平等的;②联盟的机关是联盟议事会,由加盟各部落的氏族酋长组成,它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联盟的决议各部落必须服从,议事会的职责是:选举和撤换氏族酋长;宣战、媾和、执行宗教祭祀等;议事会决定大事时按部落投票,表决须一致通过方生效;参加联盟的每个部落都有权召集议事会的会议,③部落联盟不设单一的首长,即没有主掌执行权的首脑,只有两个军事首领,这两人的权力平等,其权力只在部落间发生冲突时担任指挥,平时无行政管理权。到原始社会末期,部落和部落联盟的管理采取军事民主制,那时出现具有强制权力的萌芽,氏族制趋向解体,社会管理机构逐渐向国家机关过渡。
农村公社
原始社会末期由个体家庭按地域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农村公社是从父权制家庭发展起来的。在母系氏族制时代,人们的居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具有同一血缘关系的人居住在一起,形成一个氏族,当时没有农村公社。到父系氏族制时代,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逐渐发展,氏族内部出现贫富不均现象,贫穷的氏族成员为了寻找生活出路,脱离原来的住地,同与自己不属于同一血缘的人住在一起,于是血缘关系的纽带被冲毁,出现由地域关系结合、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杂居地区,这就是农村公社。它是由若干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组成,曾普遍存在于各个氏族中。农村公社具有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农村公社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保留了土地公有制,耕地属于公社所有,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牧场、森林、水源等由村社成员公用,但另一方面,生产品、房屋、牲畜、园地以及农具等属于个体家庭私有,这样,村社内部有了私有经济,使公社经济具有过渡性,即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②农村公社基本上打破了血缘关系的纽带,但公社中的血缘关系残余仍被保留,一个村社的居民大多有亲族关系的残余,因此村社具有从血缘关系向地域关系过渡的性质;③农村公社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一方面它是开放的,所有的人都可以到村社来住,但其经济结构又是保守、闭塞的,每个公社都是一个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与外界隔绝,这大大阻碍公社生产的发展;④农村公社的管理具有民主成分,如土地公有,定期分配土地等,但管理公社的人已不是人民的公仆,他有了强制权力,而且占有更多更好的土地,侵犯一般成员的利益。总之,农村公社是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基层组织,它是迈入阶级社会的门槛。农村公社的过渡性蕴藏着其自身瓦解的因素,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阶级分化进一步加强,它必然趋向瓦解。一般说来,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农村公社便完成了它的使命,它由国家的村、乡等地方基层单位所代替,但有的地区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仍残存着农村公社,如德国的农村公社保存到16世纪,印度的公社残存到19世纪,俄国的村社直到20世纪才被消灭。
军事民主制
原始社会末期出现的一种向国家过渡的社会管理制度。它的出现是私有制产生和发展的结果,同时也与当时部落间频繁的战争有关。从父系氏族制产生以后,私有制逐渐发展,氏族、部落酋长和军事首领不断侵吞公共财产,同时又利用职权为掠夺其他部落的财富而经常发生战争,掠夺战争成了军事贵族的经常职业。这时,一些近亲部落结成部落联盟,联盟的军事首领在战争中扩大自己控制的领域,加强个人的权力,乃至滋长起夺取真正王权的欲望,于是他们就把氏族、部落的民主管理制度变成军事民主制。这种军事民主制的特点,一方面是氏族制仍然存在,但它已蜕变成贵族发动战争的工具;另一方面,军事首领仍由选举产生,但他的个人权力不断扩大。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管理机构有三:①人民大会,是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大会,最高的权力机构,仍保留某些氏族制的民主性质,拥有选举军事首领、讨论战争和媾和、分配战利品等重大权利,但大会只准许武装的成年男子参加,而且随着军事首长权力的不断扩大,人民大会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后来竟变得无足轻重了;②议事会:由联盟中各氏族和部落推出的代表组成,代表一般是从贵族家族中选出,因此议事会实质是贵族议事会,议事会对部落联盟的许多重大问题有决定权;③军事首长:由人民大会选出,他的职务主要是军事指挥权,同时还有祭祀和审判权,他不掌握民政和行政方面的权力,因此他还不是君主或国王,但他在执行公职时,逐步扩大其个人的权势,争夺政治上的统治权。到军事民主制后期,军事首领的权限更加扩大,他对人民大会的决议不加理睬而独断专行;选举已变成世袭制,军事民主制各机关成了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工具,他由氏族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宰,这样,军事民主制便最后瓦解,它为国家所代替。
普那鲁亚群婚
原始社会族外群婚的一种形态,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万年至1.5万年前),它的产生标志着氏族制度的形成。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人类刚刚形成, 那时的婚姻形态是血缘家族,即一个群团内部同辈男女之间群婚,禁止不同辈数的男女通婚。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由于石器制作和狩猎活动有了较大的发展,群体由游动转为相对定居,定居给各个群团的相互联系提供了可能;同时,人们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意识到近亲通婚对后代身体产生危害,因而排除本群团内的班辈婚,而采取各群团之间的男女通婚,于是便产生了族外群婚,即“普那鲁亚群婚”。族内禁婚是逐渐实现的,开始是禁止同胞兄弟姊妹之间通婚,后来又禁止旁系兄弟姊妹之间通婚,这样,在同一族团内,同辈的男女都不能成为夫妻,男子只能以族外女子为妻,女子也只能以族外男子为夫,夫妻分别属于两个族团。由于两性关系还不是固定的,所以族外婚仍然是群婚形式,一群男子同一群女子共夫和共妻。在19世纪,夏威夷群岛的土著居民还保留着这种族外群婚制,在那里,共妻的一群男子不再互称兄弟,而互称普那鲁亚(Punalua,意为“亲近的伴侣”),共夫的一群女子也互称普那鲁亚。普那鲁亚群婚是群婚的最高形式,氏族制就是从这种婚制中直接发生的。两个通婚的群团各自成为独立的、按各自血缘关系结成单一的社会集团,此独立的集团便是氏族,两个互通婚姻的氏族便组成早期的部落。从此,氏族成为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
对偶婚
原始社会由群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种婚姻形态。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产生氏族制,当时人类的婚姻形态是氏族外的群婚制,即普那鲁亚群婚。到新时器时代,母系氏族制达到繁荣阶段,此时,由于氏族组织不断分衍,内部禁婚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不许通婚的兄弟和姐妹的类别日益增多,使普那鲁亚群婚越来越不可能,于是就产生了对偶婚。对偶婚指一对比较确定的夫妻的结合,但无独占的同居,离合自由,权力在女方。最初,夫妻还各自住在自己的氏族中,男方到女方氏族去过夜,后来,丈夫才迁到妻家去住。对偶夫妻组成对偶家庭,几个对偶家庭组成母系大家族,母系大家族之上就是氏族。所以对偶家庭包括在母系氏族之中,它本身还没有形成为独立的家庭经济单位,没有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而且对偶家庭是很脆弱、很不稳定的,夫妻很容易离异。但它已经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征,它是一夫一妻制的萌芽,是由普那鲁亚群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
一夫一妻制
一男一女持久结合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的发展以及男女在生产地位上的变化,父系氏族代替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产生后,便出现了父系大家庭,它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在父系大家庭内有若干个对偶家庭,开始时这对偶家庭还不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对偶夫妻也不是牢固持久的结合。到父系氏族后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个体劳动在发展,对偶的个体家庭在生产中的作用和独立性日益增强,氏族公社的耕地渐渐长期地分给各个个体家庭使用,于是个体家庭便逐渐从父系大家庭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个体家庭的独立过程是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同时完成的,独立的个体家庭已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是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对偶家庭中的男子掌握了私有财产,他为了保障其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便将妻子娶到家中,为他生育继承财产的确凿无疑的子女。由于一夫一妻制是由经济原因产生的,因此,这种婚姻关系比较牢固持久,这是婚姻形态发展中的进步,但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基础之上的,因此,在这种婚制下,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只是对妇女而言,而丈夫却有许多例外,这种情况一直存在于整个阶级社会之中。
石器时代
考古学上称人类使用石制工具为主的文化时代。又分为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旧时器时代又分早、中、晚三期。旧石器时代早期约在300万年至二三十万年前,相当于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阶段。此时石器多用直接打击法制成,器形粗糙简朴,如尖状器、砍砸器、刮削器等,人们用这些简陋的工具从事采集和狩猎。晚期猿人时期已知使用天然火。属于此期的代表文化有欧洲的阿布维利文化(法国)、阿舍利文化(法国)、克拉克当文化(英国)以及中国猿人文化等。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二三十万年至5万年前,属于早期智人阶段。此时石器制作较前阶段精确规整,种类增多,有形状大小不等的尖状器、砍砸器等,同时还出现了骨器。经济生活仍以采集和狩猎为主。此时已发明人工取火。代表此期文化的有中国的丁村文化、欧洲的穆斯特文化(法国)。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5万年至1.5万年前,大致相当于晚期智人阶段。此时石器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除用打击法外,又用压削法,能制作出细小、精致的刮削器、切割器、矛头等,骨器和角器大量使用。特别重要的是这时出现了复合工具,如矛、鱼叉等。经济生活除采集、狩猎外,尚有捕鱼。此期重要的文化有中国的山顶洞文化、河套文化、水洞沟文化以及欧洲的奥瑞纳文化(法国)、梭鲁特文化(法国)、马德林文化(法国)等。中石器时代介于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之间,属过渡时期的文化,考古学上通常将其归入新石器时代,距今约1.5万年至八九千年前后,仍属于晚期智人阶段。此时的石器特征是:出现了细石器;发明了弓箭;开始驯养家畜。人们的经济生活以发达的采集和渔猎生产为主。代表此期的文化有阿齐尔文化(法国)、塔登努阿文化(法国),在中国北方沙漠草原地区也有细石器文化的分布。新石器时代是石器时代最后一个文化阶段,各地区开始的时间早晚不一,大体始于距今八九千年前,仍属晚期智人时期。此时石器制造工艺最大的创新是磨光、钻孔,还有制陶技术的发明。经济生活最大的成就是产生了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人类开始进入增加天然产物的时代。属于新石器时代最著名的文化有中国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马家窑文化,欧洲有克里特早期文化(古希腊)、多瑙河文化等。
金属器时代
考古学上称人类使用金属工具时代的文化。又分为铜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铜器时代又称金石并用时代,约当公元前4000年到3000年代。有的学者将铜器时代划入新石器时代中。开始时是天然铜,用石斧冷锻加工成小的装饰品,用途有限,后来学会用铜矿石冶炼,炼出的纯铜质地较软,而且铜的产地少,还不能广泛用来制造工具,故与石器并用。但冶铜的出现标志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一次飞跃,从此,人类开始进入金属器时代。世界上最早的金石并用文化有埃及的巴达里文化、涅迦达文化和两河流域的埃利都·欧贝特文化,中国的龙山文化和马家窑文化遗址也发现了铜器。金石并用时代大部地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个别地区在冶炼铜器出现后进入阶级社会,如埃及的涅迦达文化所反映的社会。青铜器时代约在公元前3000年代至2000年代。青铜是铜和锡的合金,熔点较铜为低,但硬度比铜高,故大量用之制造器物。青铜器出现后,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阶级社会已经形成,在埃及、两河流域、印度、中国和爱琴海地区都出现了奴隶制国家,但由于各地历史发展不平衡,有许多地区此时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铁器时代大致开始于公元前2000年代末,存在于整个公元前1000年代。铁的冶炼温度高,熔点在1500摄氏度以上,因此冶铁技术出现较晚,但铁矿石蕴藏量丰富,分布广,而且铁器硬度高,适用范围大,因此它被发现后,便成为最重要的工具。铁器给生产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它不仅促使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而且使整个社会发生巨大变化,此时一些落后地区也进入阶级社会。当然仍不排除一些地区尚停留在原始社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