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眠者与催眠师的关系并非“对立”而是“合作共赢”
在社会上,人们对催眠多有误解,认为催眠就是催人睡眠,催眠的作用是由催眠师的法术或特异功能引起的。但实际上催眠并非大家所想的那样复杂,催眠师也并非是大家所想的那样行骗和神秘。
在人们日常所见的一些影视文学作品中关于催眠的描写都具有夸张和失实的部分,如《催眠大师》。无论是何种催眠,人的潜意识都会像一个忠诚的卫士一样保护自己,也就是说催眠也不能够做到为所欲为地去指挥和引导被催眠者。
因为催眠能够与潜意识更好地沟通,但不能驱使一个人做他的潜意识不认同的事情。比如暴露自己的秘密或是被控制,因此我们需要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树立正确的催眠观念。
对于催眠的定义,催眠专家和专业组织的说法不尽相同。集各家之说法,催眠可以理解为一种改变了的意识状态。
主要表现为四重状态:
1、受暗示性增高态;
2、意识领域狭窄态;
3、觉醒领域选择态;
4、注意功能受限态。
催眠师的水平和感染力也是影响催眠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被催眠者的情感卷入程度同催眠师关系的密切程度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催眠师的资质以及人格和能力是影响被催眠着与其的密切感应关系重要的核心之一。
因此这也给催眠师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催眠师。催眠师需要过硬的本领并且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
许多国家均有法律规定,没有受过系统催眠专业训练、没有通过专业机构认证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是不能做催眠工作的。因为催眠师的专业水平、临床经验及人格特点、服务精神等都会影响催眠治疗的效果。
催眠既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如果仅仅只靠单纯的催眠理论学习并不能真正掌握催眠的技术,而是需要经常参加催眠培训,与同事讨论、交流催眠经验,切磋睡眠方法;
需要亲身体验各种各样的催眠感受,接触各种各样的催眠现象,不断进行自我探索,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需要勇于创新实践,不断与时俱进,尝试新方法,总结新经验。
当然如果只是掌握了催眠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若是欠缺了一定的人格素养,也绝对成为不了催眠大师。催眠师的人格素质对催眠效果具有难以估量的影响,古往今来,受人敬仰的催眠大师无一不是具有高尚的人格和超凡脱俗的人格魅力。艾瑞克森便是其中杰出的代表。无论是他的患者、学生还是朋友都给予艾瑞克森极高的评价。
因此可以看出只有坚持初心,坚守职业道德并且具有良好人格素质的催眠师能够打动人心并且与比较容易获得被催眠者的信任,从而被催眠者建立起良好的亲密关系,使被催眠者得到较好的治疗。
催眠,实际上是催眠师与被催眠者所共同完成的一段身心灵探索之旅。对于这样的一段洗涤心灵的旅程则需要双方的虔诚,来不得半点虚假,否则就不会有较为舒适的治疗体验。
因此要对被催眠者进行治疗就需要催眠师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在态度上要和蔼可亲,不能采取强硬冷漠的态度。如果被催眠者内心感知到催眠师存有私心杂念,对自己敷衍了事,那么这将会导致被催眠者不愿意敞开心扉,不做出积极的回应。
催眠者催眠师的声望有一定的期望程度,对催眠师的喜爱和尊敬程度越高越能够有助于催眠。心理治疗有效的三个必要条件:“真诚”、“共情”、“无条件积极关注”,这也适用于催眠。
当然,作为催眠师除了内在的个性品质之外,外在的给人的印象也需要干净和舒服。催眠师不能衣着邋遢或者奇装异服,不修边幅或者浓妆艳抹,这会分散被催眠者的注意力,即被催眠者无法集中所有注意力在催眠术的指令上,这样的就可能产生不好的催眠效果。
《自我催眠术》的序中提到:“自知通向自信,自信则导致有效的自制,而自制最终带来更幸福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因此要想对被催眠者进行良好的治疗,催眠师则需要对催眠者流露出自信最真诚的尊重。催眠师要既相信自己具有催眠交流的能力,也相信被催眠者具有改变的潜能。只有当催眠师有着足够的自信才能够影响被催眠者做出一定的改变,因为自信是一种良性循环,可以增强治疗效果,而治疗效果又会反过来提升自信心。
但最重要的是记住催眠的目的和意义不是控制被催眠者,从而窥探其内心所思所想。催眠师与被催眠者也并非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合作,才能共赢。
只有采取一种合作的态度去对待被催眠者,才能够让被催眠者放松警惕,慢慢对催眠师产生信任。大多数被催眠者只会倾向于选择那些对自己最有意义的暗示做出体验式回应。
只有双方都建立起信任感并且自愿相互的情况下,才能够能够使被催眠者和催眠师保持密切的感应关系,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