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维海。法律是保证公平公正的...

大家好,我是李维海。法律是保证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碰到法官不公正应该如何投诉?法官不根据法律事实的判案,枉法裁判的、怎么去投诉他呢?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3、在判决生效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4、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5,可以向人大提出申请监督,人大有职权权利进行监督,职权权限为“一府两院”。何为“一府两院”呢?就是人大权限可以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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