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起:全面停止供应国内的2,4-滴丁酯生产!

自2021年1月29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供应国内的2,4-滴丁酯产品生产;自2023年1月29日起,我国将全面停止国内2,4-滴丁酯产品的经营和使用(按照产品有效期2年计算)……

2021年1月28日,最后一个可以供应国内使用的2,4-滴丁酯产品——50%乙·莠·滴丁酯悬乳剂登记证PD20160077有效期满并不再获得续展,这表明,自2021年1月29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供应国内的2,4-滴丁酯产品生产;自2023年1月29日起,我国将全面停止国内2,4-滴丁酯产品的经营和使用(按照产品有效期2年计算)。同时也意味着,凡是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标称2021年1月29日以后(含)生产的2,4-滴丁酯产品,均应认定为假农药。

2015年12月31日,原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纪要》,基于“2,4-滴丁酯易挥发,使用时容易造成登记作物和邻近作物药害事故;对水生生物急性毒性为高毒,慢性毒性表现为存活率、生殖能力下降;对人类存在内分泌干扰风险”的产品使用监测和风险评价结果,评审委员会建议:“不再受理、批准含2,4-滴丁酯成分农药产品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含2,4-滴丁酯成分农药产品的登记续展申请,停止办理相关产品登记续展”。

截至2021年1月29日,仍然有28个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的2,4-滴丁酯产品登记证处于有效状态,其中原药6个,制剂21个,涉及6家生产企业,分别是: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96%原药和15个制剂)、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92%原药和2个制剂)、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原药和2个制剂)、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96%原药和2个制剂)、江苏永泰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96%原药和1个制剂)、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仅有96%原药)。

2,4-滴丁酯简介

2,4-滴丁酯为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药效高,在很低浓度下(<0.01%)即能抑制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出现畸形,直至死亡。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展着性好,渗透性强,易进入植物体内,不易被雨水冲刷,对双子叶杂草敏感,对禾谷类作物安全。

适宜范围

主要适用于小麦、大麦、青稞、玉米、高粱等禾本科作物田及禾本科牧草地,防除播娘蒿、藜、蓼、芥菜、离子草、繁缕、反枝苋、律草、问荆、苦荬菜、刺儿菜、苍耳、田旋花、马齿苋等阔叶杂草,对禾本科杂草无效。

药害

2.4-滴丁酯,小于0.001%时刺激植物生长,大于0.01%时抑制植物生长,敏感植物受害叶片,叶柄和茎尖卷曲,茎基部变粗,肿裂霉烂。根部受害变粗,变短,根毛缺损,水分与营养物质吸收和传导受影响,严重时植株死亡。一般玉米因药害症状的叶片卷曲,形成葱状叶,抽雄难,茎秆脆且易断(折);叶色浓绿,严重的叶变黄、干枯,无雌穗;小麦超过正常用量1.5倍时,穗颈和穗部变为紫褐色,群体远看发黑,不孕小穗达87%,严重减产。阔叶作物受害常与蚜虫危害相混淆。2.4-滴丁酯受害叶向上卷,叶面纵向平行,蚜虫危害叶向下卷;西葫芦、南瓜在室内育苗,因低温缺养分,在5-8叶前伸展不开,叶脉纵状平行,很象2.4-滴丁酯药害,在田间后,叶子正常,而2.4-D丁酯药害,茎尖端部皱缩,茎尖扁平。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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