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来历

《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主要记载了先秦时期的礼仪制度的产生、内容以及变迁,是研究古史的重要材料,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内容繁多,涉及哲学、历史、道德、祭祀、文艺、习俗等方方面面,还有大量的哲理名言、警句,精辟而意义深刻,对后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原文】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①,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②而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本段为《礼记》:檀弓上

【注释】

①居父母之仇:居,处在,处于。仇,仇敌,此处指杀父母之仇。

②反兵:返回去搬援兵。

【翻译】

子夏向孔子请教说:“应该如何对待杀害父母的仇人?”孔子说:“睡在草垫上,枕着盾牌,不做官,和仇人不共戴天。不论在集市或官府,遇见他就和他决斗,兵器常带在身,不必返家去取。子夏又问:“对于有杀兄弟之仇的人应该如何对待?”孔子说:“不会和其在一国担任职务。如若奉君主之命和仇人在他国相遇,这时应以君命为重,暂不与之决斗。”子夏又问:“对于有杀堂兄之仇的人应该如何对待?”孔子说:“报仇的时候,自己不可带头,应让死者的子弟带头,自己携带武器,必要时在一旁协助。”

【简析】

这段话很多人都在强调“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但其实纵观整段,孔子强调的不是父母之仇,而是亲疏有别。

父母之仇,可以不做官,就是不仕君。日思夜想也要手刃仇敌,一刻也不能耽搁,天王老子也管不着。

兄弟之仇,做官不能和仇人在一个国家。但带着君王的诏命去出使时,即使迎面而来也不能与之争斗。君王是大于兄弟的,就是自己的前途要比报仇要紧。

叔叔堂弟之仇,不要做出头鸟,主事的人如果可以,就拿着兵器陪在他们的后面就好。并非至亲,何苦去蹚这滩浑水。

这是一段很透彻的人情世故的基本原则,虽然是两千多年前古人所言,但放之今日依然适用,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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