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解说19,无红绿灯无让行标志路口未让行右侧车辆
事故责任解说19,无红绿灯无让行标志路口未让行右侧车辆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从6月开始,编者计划发布30-50个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视频,这些视频都比较典型,且事故责任基本明确,但因地区差异,可能会有相差一档的浮动,如果超过一档,那么,事故责任的公正性就存在异议,可能有被和谐或私下有猫腻了,具体有哪些猫腻,大家自己去想了。同时,也给广大车主,包括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一定的借鉴。因为,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一些地区的事故责任认定还是存在非常不公正的情况,不合法的案例经常发生。本篇是第19篇,介绍在无红绿灯无让行标志路口未让行右侧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况。
下面,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立场、角度进行分析。
如果你是车辆,电动车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该电动车在没有红绿灯和让行标志的路口,没有让行右侧直行车辆,存在重大过错。且电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该电动车的上述行为侵犯了车辆的正常路权,过错明显,车辆在无红绿灯的路口,未减速行驶,且未确保安全,所以,电动车为主责,车辆为次责。
如果你是电动车,车辆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车辆在经过无红绿灯的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存在一定过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车辆作为道路安全的主要义务方,在经过无红绿灯的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存在明显过错,且作为安全义务的主要责任方,所以,车辆为同责,电动车为同责。
所以,该起事故的责任为电动车同责,车辆同责;或者为电动车为主责,车辆为次责。交警认定如果是其他责任情况,就存在定责不合理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