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就是生活
罗伯特·佩恩·沃伦
在我成长期间,诗歌是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父亲是个小镇上的买卖人,他在肯塔基的一个小村里经营一家地方银行。他总是给孩子们朗读诗歌。我母亲也常常这样做。当我去同外公一起度暑假的时候,外公也时常给我引述诗句。我们的屋子里到处都是书。
有一天,在靠墙的一个书架上,我见到一本式样奇怪、黑封面装订的书。我把它拿下来。书名是《美国诗人》。打开一看,其中的一页上有我父亲的照片。照片上他很年轻,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照片旁有他写的几首诗。我不等他回家,就把书拿去给他看。他把书拿过去,嘴里说着“给我,给我”之类的话,然后就带着那本书走了。从此我再也没见到过那本书。他一生中曾学过法律和希腊语,写过诗。他把这一阶段的生活完全埋藏在心底。
他从不对我谈论诗歌。不过有一次,他批评了我发表在杂志上的一首诗。我的署名是“佩恩·沃伦”。他讲那不是我的全名。他问我:“难道你不喜欢'罗伯特’这个名字吗?”从那以后,我再也不用“佩恩·沃伦”的署名了。
在他年纪很老的时候——噢,一定有八十多岁了——我收到他的一封信。商业上用的新式信封里面有一张黄色打字纸,是那种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同紫墨水一起使用的纸。这张纸都快成碎片了,上边有一首小诗,是父亲年轻时所做的一首三节四行诗。署名是老式的打字机印刷体“RFW”——他的名字叫罗伯特·富兰克林·沃伦。在下边,老人草草写了一句话:“请勿回信”。
南方“真正蓬勃发展的时期”
我过去根本没想到要做诗人。由于我祖父和外公都参加过内战,所以我梦寐以求的是去当兵。我即将去安纳波利斯当海军军官了。当然,为什么没去呢?我们的国会议员答应给我提供装备,可是由于纯属偶然的事件:一块胡乱丢过高篱的石头正砸在我左眼上,我没能通过必要的体检。于是我就进了范德比尔特大学。
当时,南方正在觉醒。士兵们纷纷从第一次大战战场上返归故里,这是个真正蓬勃发展的时期。刚好范德比尔特大学的英语系中有几位像约翰·克劳·兰塞姆那样非同凡响的教师,他当时教我们一年级英语,还有一些像艾伦·泰特那样非同凡响的的学生。
在南方,人们对各种各样新的和旧的看法都提出了疑问,当然,回答不总是意见一致的。可南方的确在那一代人中发生着变化。南方在许多方面觉醒了,在许多方面,有时是错误的方面发现了自己的过去。但这些方面一般都涉及实际的问题。
灵感的练兵场
我第一首诗是十七岁上发表的,当时我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加入了民兵训练队,那是一种类似后备军官训练团的组织。范德比尔特大学里没有后备军官训练团。我们在肯塔基的诺克斯营练习摹拟战,每天在步枪射击场上度过几个小时。我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在训练即将结束时,一位中尉走过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是个大学生,还写过些东西。”我猜当时在他部下,我是唯一进过大学的人。他说:“我们在训练期结束时要出一期杂志,名字叫《野战餐具》。我们每期上都发表一首诗,这期的诗你写怎么样?”我回答说,试试看吧。诗的结尾描写的是训练后那空荡荡的练兵场。
回忆片断
每当有人问起我,我那些诗的念头是从何而来时,我总要努力把这个问题再想一遍,每次的回答也不一样。
有时候你看到某件实际的事情,这件事不知怎么就成了一行诗。有一次我曾驱车送我母亲去参加一个葬礼。我就记住了那个场面。我感到非常奇怪,为了一个她几乎不认识的妇女的葬礼,她竟然会跑数英里路到乡间去。然而许多年之后,这件事成了一首诗,是对自己当时那种疑问的答复。
还有一次,我正走在一条白雪覆盖的小路上,一只雄锥雉扑簌簌飞过我的肩头。我回首观看,只见它奋力飞入那落日余晖中去。这也成了一首诗,就在原地一挥而就。当时是速写式的勾勒,几星期后才细细推敲的。
有时候,你只是挑选一定的词语。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比如说“佛蒙特一所房舍边小溪中的一块巨大鹅卵石”。这不是诗,只是一件物体。我见过它无数次了,然而有一天,我在溪中游完泳,躺在那块大鹅卵石上吹干身体时,那块石头就启迪我写出了第一行诗句。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偶然。
我在水中长时间游泳时,会产生不少想法。我感到有点似梦非梦。这是-种麻木、茫然的感受。这时上千种想法会涌进你的头脑,有韵、没韵的都有。你感觉自己超然于你自己之外,这种感受开阔思路,使你产生许多联想。
几乎所有的诗都是自传的片断。有时我可以循着一种想法追溯片断的回忆。不过,我没法使那些引起回忆片断的事件具有意义。它得在多年以后自己产生意义。一、两行逗留在你的头脑中,突然它碰上了什么。某种东西使它获得成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一首诗都是一种象征。其含义总比它向作者所表达的要丰富,也总比它向读者直接阐明的要丰富。否则,它就不能成为一首诗。诗只是激发读者进入自己的诗中的某种陈述。
“曾经浸遍鲜血的古老的石头”
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初,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停止写诗,而写小说,《龙的弟兄》那首诗除外。后来我结了婚。我们夫妇在意大利呆了很长时间。我妻子不知怎么迷上了海边上的一座要塞。那是座十七世纪庞大但已破败的要塞。我们在那儿度过了不少时光。生活里充满了非常欢乐的事情。有一年,我们待在那里,女儿才刚刚一岁。我试图为那地方赋首诗,但不知促使你动笔的冲动是什么。猛然间,我看见我女儿站在一片曾经浸遍鲜血的古老的石头上。于是,我一天内就写出了那首《西洛可风》。开始我打算把它写成十四行诗,可突然当我突破十四行诗的格式后,这首诗像梦一样出现了。从那以后,我出版了,我的天哪,十五部诗集。我的写诗生涯是从那个时刻开始的。
“肉体的感受是诗歌的意义”
一首诗读罢,如果你不是直到脚趾都有感受的话,那不是一首好诗。不过,它也需要一个知道如何使浑身有感受的人来读。以亚历山大·蒲柏的一首押韵诗为例。他说,被告被判决和绞死,那是因为陪审员们不愿意再沉闷地坐上半天,他们要去吃午饭了。原诗是这样的:那些倒霉蛋被绞死,陪审员们便可就餐。这里有作者蔑视的态度。这行诗中的肉体感受,就是它的意义。我们对诗歌还有其它种种经验,如意象等等。然而,你必须使自己知道,肉体的感受是最根本的。许多人并不清楚这一点。他们认为诗歌都是优美的。优美?见鬼去吧!诗歌就是生活,是充满了活力的经历。
理解诗歌的诀窍就是要读,这样读的时候就听到了。不一定要念出声来,肌肉使所有的字句活动。我要知道的是它给人怎样的感受,以及肌肉的运动是怎样一直传到脚趾的。诗歌的语言不应该仅仅是书写在纸上的符号,而是应该听的,作为一种肉体能够理解的声音听的——而且是可以看的,这就是牢记和背诵诗歌的重要原因。
在我读书时,我们是不是记住一首诗,是不是获得诗的感受,都是要打分数的。在范德比尔特大学一年级的英语课上,我一学期至少得记住五百行诗。如今不要求年轻人这样子了。我在耶鲁大学任教时,常常问研究班的学生们谁能一口气背出一首诗。只有那么一次,有一个学生做到了。当代青年们没有机会去学习任何关于诗歌的东西。在这个讲究实用的世界中,教育不再教你怎样生活,而仅仅是教你学会怎样去挣钱维持生活。人类自我的一面已经全部消失了。
一个称号不能够改变社会
国会通过的一项议案规定,国会图书馆的诗歌顾问现在被称为桂冠诗人。1944年和1945年间,我曾任过此职。当时是第二个担任这个职务的人。
人们曾问我,设立桂冠诗人一事是否会对诗歌产生一些影响。我看不出会有什么影响。你不能靠这样的举动去改变美国社会的性质。这个称号不会引起丝毫明显的或者可能的变化:人们对诗歌的鉴赏力将会改变,或诗歌将会愈发重要。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它的根源在社会本身。
“中心的革命运动”已不再存在
现在诗歌的阅读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一直以捐赠的基金在出版诗集,而且有人在买那些诗集,有人在阅读它们。可他们读的是些什么呢?数量惊人的质量低劣的诗歌,有人在写,也受到赞扬,不过也有一些作家如詹姆斯·迪基、理查德·艾伯哈特、理查德·韦伯和一位我刚读了他的作品的年轻诗人爱德华·赫斯克写出了好的和精采的作品。然而,我们的时代已不像本世纪初那样存在着以诗歌为中心的革命运动了,那时候,埃·庞德和托·斯·艾略特对诗歌进行改革。诗人们突然看到了同前人不同的世界。尽管我并不赞同庞德和艾略特的主要观点,但我赞同他们对社会同语言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
我们不能忘记爱德华·阿林顿·罗宾逊和罗伯特·弗罗斯特。他们两人是有影响的诗人。罗宾逊是我们所见到的真正最符合桂冠诗人称号的人。当特迪·罗斯福当总统时,他的儿子克米特在预备学校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难得有人阅读的陈旧的书。那是罗宾逊的一本早年的诗集。克米特非常喜爱这本书,他让他父亲也读读。父亲读后觉得很好,他说:“想法找到这个人。”嗯,这个人当时没出过几本书,他却在纵酒,挨饿,快要没命了。罗斯福召见了他。他对罗宾逊说:“很遗憾,美国不及英国,英国有王室费用单——他们发现一些有特长的人,就给他们终生津贴,使他们继续发挥专长。如果在一个文明的国家里,我就会把你列入那张名单上。现在我不能那么做。不过我可以在海关为你安排个工作。你将为美国政府服务。看在上帝的面上,如果有什么困难,就哄哄政府,坚持自己的诗歌创作吧。”(杨绍伟 译)
【附】罗伯特·佩恩·沃伦( Robort Penn Warren )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他1905年出生于美国南方肯塔基州的格思里,1925年在范德比尔特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和耶鲁大学继续求学,1927年获硕士学位,1930年或罗兹奖学金去牛津大学深造。从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沃伦先后在西南学院、范德比尔特大学、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962年起在耶鲁大学任教。
沃伦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创作生涯中,他共发表了几十部各种体裁的作品,其中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评论和散文集。这些作品为他赢得了三十余次包括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金在内的褒奖,是美国得奖最多的作家之一。
沃伦被认为是福克纳死后最有影响的南方小说家,他的小说大都取材于历史事实,有的评论家认为,在这一点上他和著名美国作家多斯·帕索斯十分相似,只是多斯·帕索斯主要着眼于政治,而沃伦则着眼于道德和伦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夜骑》(1939)描写一个忠厚的律师波西·曼恩被卷入农民和烟草公司的斗争,参预焚烧烟草公司仓库,最后被人杀死。这是作者根据1909年发生在肯塔基的烟草战争写成的。《在天堂的大门口》(1943)反映的是二十年代美国纳什维尔的一次政治谋杀案。《国王的人马》(1946)是沃伦的代表作,曾获普利策奖金,并被拍成电影,写的是成为“独裁者”的南方一州长威·斯塔克,斯塔克的原型据认为是1935年被暗杀的路易斯安那州的政客休伊·朗。《足够的空间和时间》(1950)叙述肯塔基一个年轻的律师杀死了曾诱奸过他所爱的姑娘的男人,最后被处决,是作者根据被称为“肯塔基悲剧”的一桩真实事件——有名的1825年凶杀案写成的。他的《一群天使》(1955)和《荒野》(1961)反映的是美国内战时期的事件,而《洞穴》(1959)则起始于二十年代广为传播的一个史实。沃伦的小说广泛、深刻地表现人类的经历和感受,注重人物内心活动的刻划,语言富有有诗意。
沃伦也是重要的文艺批评家,早在范德比尔特大学求学期间他就与美国现代文学批评中影响最大的一个流派“新批评派”建立了联系,后来成了该流派的主要成员。他是三十年代美国主要文学刊物《南方评论》的创建者和编辑者,撰写并发表了大量评论作品。他和同是“新批评派”主要成员的克·布鲁克斯合编过不少文艺批评作品,如《理解诗歌》(1938)、《理解小说》(1943)、《现代修辞学》(1949)等等,其中《理解诗歌》一书对诗作了严格和周密的分析、注解,是美国迄今最有影响的诗歌教材,自出版后一再重版,直到六十年代还在大学诗歌教材中占统治地位。他的《古舟子咏》(1946)对柯尔律治诗歌中的象征主义作了详细探索,是诗歌评论中的名作。
沃伦和大多数“新批评派”成员一样,既是声誉卓著的批评家又是才气横溢的诗人。在大学一年级时,沃伦就参加了由教师、著名诗人、文学评论家兰塞姆创建的“逃亡者”团体,在该团体的文学杂志《逃亡者》上发表诗歌,并由此而成名。出版的诗集有《诗三十六首》(1935)、《同一主题的诗十一首》(1942)、《1923-1943年诗选》(1944)《龙的兄弟》(1953)等等。他的诗歌比喻生动,描写优美,乡土气息浓厚,有很强的感染力。由于他在诗歌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他在继1947年获普利策小说奖后,又于1948年获普利策诗歌奖(在两种文学题材中获普利策奖,这在美国作家中还是仅见的),并于1944至1946年和1986至1987年两度担任美国国会图书馆诗歌顾问,根据国会1985年决定(在任命国会图书馆诗歌顾问的同时,授予诗歌顾问以桂冠诗人称号),成为美国第一位桂冠诗人。
沃伦荣获桂冠诗人的称号后,《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记者采访了他,本文就是沃伦在接受采访时的谈话录,为我们了解这位诗人是怎么走上诗歌创作道路的及他对诗歌的看法提供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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