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
我国省内的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客观上讲并不是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比如,电力用户在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中获得更大的选择权,以省为单位的电力交易市场对于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有限,况且,旧的电力体制就是是以省为一个大的单位范畴实现分级管理的,对于省内的电力用户而言,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更像是在作秀,并不能够触及到电力体制的利益分配。
电力体制改革有没有得到实效,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看电力用户有没有选择权,对于省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而言,虽然形式上减少了中间环节,与过去的电力交易体制有所改变,然后由于省内电力市场很难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结果就是电力用户向省内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缺乏选择权。另一方面,我国的电力市场需求侧与供给侧缺乏平衡得客观存在,也需要跨省跨区直接交易这种扩大化的电力市场交易形式。而对于西部地区电力资源较丰富的地域,也需要通过跨省跨区促进煤电、风能、光伏发电等能源类型的消纳。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探索,不仅扩大了电力交易的区域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和电力用户双方都有了更大的选择权,而且对于能源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中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也是有利的。
发改委加急文件针对21个跨省跨区工程执行新输电价格进行规范通知,实际上就是对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能够实施进行开闸放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自2015年9月以来,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思路基本上得到了市场认可,但也有专家、学者对能不能真的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进行心存疑虑,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输配电成本核算,如何保障输配电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公平性对于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间的直接电力交易至关重要。这次发改委紧急进行的跨省跨区执行新输电价格的通知,对于输配电成本核算与实发生不一致而导致的资金差异承担也做了规定,比如,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超过设计利用小时的超收收入按照2:1:2的比例分别由送端、电网和受端分享,实际上是在调动电网输配电企业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积极性。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探索,延续了能源局2015年的工作思路,即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探索推进跨省跨区直接交易。从2015年至今,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都被论证过了,目前最大问题就是经济性是否满足要求。相对于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需要支付更高的输配电成本,至于这一增加的成本对于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的影响有多大以及成本增加和电力送端、受端间的选择意愿如何,这都需要市场实践的进一步检验。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对于解决局部地区电力过剩、电力消纳困难,弥补电力匮乏区域的缺口,无疑是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打破原有电力交易模式的跨省跨区可能引发新的利益矛盾,痛,也正恰好说明了电力体制改革触及到了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