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抽查用税收洼地虚开骗税等问题,入驻园区应注意哪些事项

国家重点抽查用税收洼地虚开骗税等问题,入驻园区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运用到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等小规模企业,通过核定征收来进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重点查处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税收筹划的行为,具体条例如下图:

从该公告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在针对虚开发票,偷税漏税,骗税逃税等等行为是重点查处打压的,随着国家的税法制度不断完善,查处违法犯纪的硬性设施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得越来越规范自己企业的做法,特别是想运用或正在运用税收洼地享受减税的企业。重点提醒,企业要想规避税务风险一定要做到这几点。

第一:税收洼地是可以实质帮企业减税的,但是这是在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如果只是将税收洼地注册的企业用为开票的上游,这是一定会被稽查判定为虚开发票。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类型的小规模企业成立是需要法人的,在这里我们的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能力的,不能进入黑名单,且预留的电话号码需为有效号码。

第三:有些企业入驻税收洼地是不进行筛选园区的,一些园区会有几个企业用同一地址,或者有一些违规企业入驻,这会大大的增加企业被稽查的风险,所以还得重点了解园区的情况再确定是否入驻。

第四:除了真实的业务外我们还需要为该业务签订合同,同时保证公对公转账,有真实的资金流。

第五:小规模企业的成立需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比如我因为企业的未来发展需求,有相关的战略定位,必须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切记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第六:在提供服务或劳务等行为的定价,一定要合理,符合市场需求,价格偏高偏低都有可能涉嫌单纯转移利润的嫌疑。

从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要想企业合理减税一定要在合规合法且合理的情况下进行,而这几点只要我们企业做好约束就很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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